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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红原县公安局
  • 成文日期: 2022-03-24 16:04:45
  • 发文字号: 〔2021 〕

红原县公安局关于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自评报告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4日
  • 来源: 红原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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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局共设置2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管理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法制大队、纪检监察大队、政工室、警务保障室、草原骑警大队、红原县看守所、红原县拘留所、红原县公安局刷经寺派出所、红原县公安局安曲派出所、红原县公安局邛溪派出所、红原县公安局瓦切派出所、红原县公安局色地派出所、红原县公安局麦洼派出所、红原县公安局阿木派出所、红原县公安局龙日派出所、红原县公安局江茸派出所、红原县公安局查尔玛派出所、红原县公安局壤口派出所、红原县公安局麦洼寺派出所、红原县公安局康玛尔寺派出所、红原县公安局茸塔寺派出所。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草案,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负责全县辖区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收集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全面掌握社情民意,分析研判情报信息和治安形势,制定对策。
    4.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按管辖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
    5.组织指导全县公安侦查工作;协调、指挥、侦破、处理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处置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6.履行社会治安管理职能,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加强推进以便民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的治安行政管理改革工作。
    7.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组织、协调、处置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和驾驶人员。
    8.负责全县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协调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9.指导全县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以及重要人物在县内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实施全县要害目标的安全保卫。
    10.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11.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红原县境内居留、旅行等有关工作。
    12.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13.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依法管理县看守所、拘留所。办理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案件。
    14.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全县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5.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履行职责的警务保障工作。
    16.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组织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及宣传和涉警舆论引导等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全县公安队伍中发生的违纪案件。
    17.指导县森林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18.组织协调武警内卫部队执行公安任务。
    19.承担县政府禁毒委员会、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收容教养委员会、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日常工作。
    20.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人员概况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截至2021年底我单位共有编制181个,其中公务员编制172个,行政工勤编制9个,在职182人,其中公务员171人,行政工勤1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情况
    2021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14.92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财政资金收入共计6,837.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37.88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比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比0%。
  (三)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资金支出共计7,952.80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6,917.69万元,占比86.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80万元,占比6.22%;卫生健康支出182.82万元,占比2.3%;住房保障支出357.49万元,占比4.5%。其中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安排1,114.92万元;当年收入安排6,837.88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部门绩效目标制定及完成情况
    2021年我单位绩效目标为在2020年各项任务完成的基础之上进一步维护辖区社会治安平稳有序、严厉打击各项犯罪,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做出应有贡献,继续在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惩治违法犯罪道路上开启新征程。截至2021年底我单位共办理行政案件147起,行政拘留153人次;共立各类刑事案件90起,破67起,破案率为74.4%;抓获犯罪嫌疑人63人;抓获网逃10人,为群众换回经济损失约216万元,外籍人员遣返1人,网逃人员抓获10人次,天网监控点新增130个,人脸识别点新增30个,查处交通违法12368起,实战训练10次,看守所关押犯罪嫌疑人61人次,拘留所行政拘留131人次,反诈骗预警劝阻723人次,基本完成2021年绩效目标设定。
    2、预算编制、调整、执行及完成情况
    2021我单位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初预算为1,414.24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114.92万元,决算数为1,114.92万元,完成率100%,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3,930.01万元,调整预算数为6,837.88万元,决算数为6,837.88万元,完成了100%,2021年当年支出年初预算为5,344.24万元,调整预算数为7,952.80万元,决算数为7,952.80万元,完成率100%。
    3.违规记录
    无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21年我单位部门绩效评价质量良好,单位整体风险在可控范围内,2021我单位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将在2021年决算公开时一同公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我局整体部门支出良好,部门整体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二)存在问题
    1.费用审批流程、采购流程、预算管理流程还需进一步完善
    2.单位财政资金、自有资金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
    3.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单位资产管理还需进一步强化
    4.由于当年追加项目较多导致年初预算数与调整预算数、决算数相差巨大
   (三)改进建议
    1.对于采购计划除紧急采购外均应年前确定包括采购品牌、数量、价格范围、技术参数等方面,采购流程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以达到降低单位整体风险的目的。
    2.资产至少每两年现场盘点一次以确保单位资产家数清、底数明,对盘盈、盘亏资产、外借资产、调拨资产等及时进行处理资产管理系统、账务处理。
    3.完善费用流程审批、采购流程审批、预算编制及执行流程审批,以缩小预决算差距,降低单位整体风险,特别是贪污、腐败风险。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公安局




                                                红原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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