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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原县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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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府办发〔2014〕28号

红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于印发《红原县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红原县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红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2日     

 

 

 红原县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为切实加强我县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3〕6号)、《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阿府办发〔2014〕1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把培养“健康人才”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任务,不断加强体育设施建设,提高体育教育质量,为实现“学生健康第一”目标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立足学校、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统一标准、提高质量为原则。

三、发展思路

以政府为主导,各相关部门配合,推进学校体育工作发展,逐年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办学条件保障,要有计划地改善学校的体育教学条件。明确学校校长是学校体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问责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开齐开足体育课程,认真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切实提高学校体育质量。深入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发展,力争到“十二五”末,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设备达到国家和省制定的标准,配齐专职体育教师。全面实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制度”、“学校体育工作评价制度”、“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积极开展创建“阿坝州阳光体育示范校”、“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评选工作,到2015年,基本形成学校体育持续发展的保障机制,科学规范的学校体育评价机制以及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

四、目标任务

(一)抓好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

学校要坚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行课,严格执行体育教学的常规要求,认真落实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安排。严禁挤占体育课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杜绝体育教学中的随意性,切实规范体育课堂教学行为。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大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一体化的阳光体育运动方案,不断创新体育活动内容、方式和载体,增强体育的趣味性和吸引力,着力培养学生的体育爱好、运动兴趣。让学生了解和初步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初步掌握两项以上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养成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建立健全学生体育竞赛体制,合理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广泛性体育活动。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加快教师结构调整,解决学校体育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到2015年,计划招录13名专职体育教师,确保每所中小学有专职体育教师。进一步建立健全体育教师培训体系,继续加大体育教师业务培训力度,拓宽体育教师培训渠道,到2015年要对现有的中小学校体育教师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切实保障体育教师在职称评定、福利待遇、工作量计算、评优选模、外出学习培训等方面与其它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妥善解决体育教师的运动装备。体育教师组织大课间操体育活动,每次应按不少于0.5课时计算工作量,组织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每次应按1课时计算工作量,组织课余体育活动、训练、竞赛、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等均应酌情计算工作量,将以上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

(三)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加大投入优先保障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按照国家、省制定的标准,加大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项目中加大对体育设施建设和器材配备的支持力度,改善我县中小学体育教学条件不足的状况。到2015年,计划投资2309万元,用于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达到《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要求。按照四川省制定的标准配齐体育器材设备,到2015年,计划投资57.3万元,用于全县中小学体育器材设备的配备,达到配备标准。县教育局、县文体广新局要大力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向青少年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为学生体育锻炼创造条件。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中小学视力保护工作,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和《GB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要求,加快全县中小学教室采光照明标准化改造,中小学校要加强学生防近宣传教育和用眼卫生养成教育。

(四)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

县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体育案例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风险管理机制,完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过程管理、保险赔付的学校体育风险管理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制定和实施体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管理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人,定期对体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切实保证使用安全。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将学校体育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中来,成立协调机构,建立健全由县教育局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和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工作机制。校长是学校体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保学校体育工作任务落实。县教育局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将学校体育工作纳入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对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等予以优先考虑,支持学校体育发展。县文体广新局要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在技术、人才、场地和体育组织建设等方面对学校体育工作给予支持。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学生体质,对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相关单位、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学校体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组织领导和工作力度,坚持学校教育“健康第一”,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体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提升广大学生的健康素质,切实抓紧抓好。

(三)加大投入,保障有力

各相关部门要统筹教育经费投入,切实保障学校体育工作经费,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体育活动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优先支持学校体育发展,努力改善学校体育条件。

(四)健全制度,强化督导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研究制定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加强对全县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的专项督导制度,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健全学校体育工作的目标考核机制,并将督导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

(五)健全机制,落实问责

将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县教育局等相关单位及学校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对体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学校体育工作状况差,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3年下降的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和评优评先中要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对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和校长问责。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宣传,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总结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普及健康知识,强化健康理念,积极引导学校、学生、家长、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健康观,形成珍视健康、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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