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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红原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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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5〕330号)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技术方案(2025年版)>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5〕172号)精神,目前已完成红原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工作,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现对修订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8日。公众对修订成果的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单位提出(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18113415896)。最终执行标准以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附件:红原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结果表




红原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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