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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8962490G/2026-00032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文机关: 红原县林业和草原局
  • 成文日期: 2026-10-10 10:43:17
  • 发文字号: 〔2026 〕 号

2025年度四川省阿坝州红原县林业和草原局决算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0日
  • 来源: 红原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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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林业及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林(竹)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负责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依法承担应由县政府批准的林地征收、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荒漠化治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荒漠化治理保护区建设规划。

6.承担全县草原保护建设工作,负责承担草原建设与保护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草原资源与动态监测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全县草原面积、生产能力、生态环境状况及草原保护与建设效益的监测、测报;负责全县草原鼠虫害预测预报、“两化三害”(沙化、退化、鼠害、虫害、毒杂草害)草地的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全县的优良牧草种子繁育基地建设,草种质量检验,优良牧草品种的培育、引种和筛选工作:组织全县开展草原建设与保护,种草养畜、鼠虫害等先进技术的推广服务工作;负责全县草原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

(二)2025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生态资源管护扎实推进

责任体系完善:常态化推进县、乡、村三级草(林)长制,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落实全县158名三级草(林)长、35名监管员、35名警员、990名生态管护员和112名天保护林员,建立全覆盖、全过程的责任考核和动态评价机制。

资金保障到位:全年分季度拨付生态管护劳务补助资金,第一季度发放169万元,第二季度拨付247.5万元,第三季度发放天保护林员劳务补助63.6万元,确保管护人员待遇落实;完成义务植树活动,全县义务植树公民尽责人数达2.5万余人次,完成义务植树7.5万余株,尽责率达86%,新增绿化面积120余亩。

2.重点项目高效实施

2025年推进重点项目9个,涉及资金1.09亿元,项目建设进度与质量双保障:

红原县2023年度黄河上游水源涵养补给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6758万元)、2024年度双重项目(红原县部分,总投资1227.3万元)、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一批、第四批)草原生态修复保护项目(总投资分别为285.78万元、292万元)、红原县2024年中央资金(第三批)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总投资1109万元)、红原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442.9万元)均已全面竣工并通过县级验收;2024年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总投资71万元)完成川西肃草撒播工作;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一批)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总投资85万元)完成虫害防治任务,安排鼠害防治准备工作。其中:红原县森林草原防火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657万元)由州林草局收回自主建设,已完成招标并于9月底完工验收。

3.林草灾害防治精准发力

病虫害监测防治:按《红原县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2025年度监测预报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全年各季度巡查,覆盖辖区主要森林,未发现有害生物入侵;加强苗木复检、中心测报点巡查监测,有效控制森林植物病虫害发生率。

森林草原防灭火强化:基建方面,确定8套林火视频监控、10套智能卡口、10套语音警示系统点位并于9月底前完成安装调试,新建12座森林消防水池并完成维护与物资补充;宣传方面,以专题片、精准短信强化重点时段(节假日、民俗活动)宣传,加强特殊人群教育;隐患管控方面,聚焦野外、施工、宗教等6类用火隐患,深化“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管理,巩固“杆(线)长制”成效;执法与值守方面,指导监督乡镇执法流程,健全火情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及“2小时核查反馈”制度,杜绝火情迟报瞒报;督导检查方面,定期巡查景区、寺庙、施工地等重点区域,跟踪督促问题闭环。

4.国家公园创建稳步推进

若尔盖国家公园创建资料于2024年9月补充完善,10月接受专家成效预评估,2025年常态化推进创建区减畜降牧工作,编制完成《若尔盖国家公园创建区内减畜降牧实现零超载奖补方案(2023—2024)》《红原县瓦切镇减畜降牧转型升级补助资金实施方案》,落实减畜降牧措施,开展瓦切片区生态修复保护现状调查,启动项目资金拨付,等待国家验收。

5.林草行政执法严格规范

敦促建设单位依规用地、依法施工,加强项目占用林草湿地监督复核。全年办理各类建设项目征占用33起(临时27起、永久6起),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开展巡查执法50余次,办理涉林草湿行政案件6起,罚款共计636532.15元,严厉打击破坏林草湿资源行为,维护生态安全。

6.林草碳汇持续突破

造林碳汇项目按生态环境部备案审核反馈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备案公示;草原碳汇审查内业资料,10月启动碳汇监测,持续巩固“全省第一个实现林草碳汇价值变现、首个县域林草生态系统碳汇开发规划、首个实现造林碳汇项目备案交易、第一张县级全域草地碳储量一张图、唯一参与草地碳汇方法学编制单位”的领先优势。

2.概述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5年,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大力提倡勤俭节约,坚持把有限的经费用在林草发展工作中,坚持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坚持“以收定支”,做好预算支出及执行情况调度,对会计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确保了会计的延续性,做到每笔支出有据可查、有法可依,确保了“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在严格控制在预算内,严格财经纪律,严格财务制度严格审批程序,确定支出都符合相关的要求,通过以上这些措施,较好地保证了财务管理工作和资金使用效率。

二、机构设置

红原县林业和草原局为行政单位,下属事业单位1个,为四川红原噶曲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纳入红原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16038.28万元、支出16038.28万元。与2024年相比,收入减少1577.85万元,增长-8.96%,支出减少1577.85万元,增长-8.9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本年收入合计16038.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38.2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本年支出合计1603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3.07万元,占15.92%;项目支出13485.21万元,占84.0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16038.28万元、支出16038.28万元。与2024年相比,收入减少1577.85万元,增长-8.96%,支出减少1577.85万元,增长-8.9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38.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528.94万元,增长-8.70%。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38.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1.24万元,占6.31%;卫生健康(类)支出130.40万元,占0.81%;节能环保(类)支出2331.54万元,占14.54%;农林水(类)支出11076.57万元,占69.0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支出1304.14万元,占8.13%;住房保障(类)支出184.39万元,占1.1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038.2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支出决算为1011.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676万元及单位新进人员。

(其中包括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3.43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1.81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2080705-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676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支出决算为130.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新进人员。

(其中包括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8.35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医疗缴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9.32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72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01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

3.节能环保支出211(类):支出决算数为2331.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项目。

(其中包括2110401-生态保护支出363.94万元;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36.85万元;2110405-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支出1068.70万元;2110406-自然保护地支出150万元;2110501-森林管护支出335.83万元;2110506-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支出75.02万元;2110599-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101.20万元。)

4.农林水支出213(类):支出决算数为11076.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项目增加。

(其中包括213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47万元;2130201-行政运行支出329.08万元;213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7.69万元;2130204-事业机构支出1573.97万元;2130206-技术推广与转化支出92.88万元;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支出9.91万元;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88.11万元;2130211-动植物保护支出16.67万元;2130212-湿地保护支出3817.23万元;2130217-防沙治沙支出35.36万元;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492.43万元;2130236-草原管理支出500.41万元;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3512.59万元;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585.77万元。)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220(类):支出决算数为1304.14万元,完成预算51.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加快实施当中。

6.住房保障支出221(类):支出决算数为184.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人员和公积金变动。

(其中包括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84.39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53.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26.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39.19万元、津贴补贴450.57万元、奖金481.78万元、绩效工资234.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3.4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1.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7.6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7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27万元、住房公积金184.39万元、医疗费18.92万元、生活补助119.26万元、医疗费补助9.82万元、奖励金0.02万元、抚恤金12.57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126.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79万元、印刷费9.93万元、水费0.66万元、电费1.7万元、邮电费5.03万元、差旅费36.10万元、维修(护)费4.99万元、培训费2.81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劳务费0.46万元、委托业务费5.46万元、工会经费15.16万元、福利费0.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4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2.77万元,完成预算96.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2.43万元,占99.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4万元,占0.7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4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单位出国人数为0人。

开支内容包括:无(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4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4年增加2.54万元,增加6.37%。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次数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2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2.43万元。主要用于培训、差旅、防护巡山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完成预算19.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4年减少1万元,增加-74.63%。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25人次(检查、调研接待费)共计支出0.34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红原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10万元,比2024年增加0.1万元,增加0.2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红原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红原县林业和草原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其他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主要是用于各林业工作站防护巡山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红原县林业和草原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6个项目(红原县森林生态效益、天保工程国有林管护补助项目、生态护林员等)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1、预算编制情况,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相关要求,按时完成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和报送工作,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正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做到尽量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范围和科目。2、执行管理情况,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按月发放,公务费按季申报。在支付方式上,工资和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公用经费申请实行授权支付并尽量采取公务卡支付和转账支付,减少现金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接待费严格按照标准,没有超出文件规定。3、支出控制,2025本单位财政资金支出16038.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1.24万元;卫生健康(类)支出130.40万元;节能环保(类)支出2331.54万元;农林水(类)支出11076.5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支出1304.14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184.39万元%。4.综合管理情况,(1)资产管理:完善了固定资产档案,2025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2)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为规范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依照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而制定的,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相关管理制度得到认真执行。5.财政监督情况,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制度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资金管理做到专人管理,专款专用。6、执行情况及完成情况,我单位今年根据财政资金的安排情况,严格控制经费管理,未存在超预算,不按规定追加预算现象。严格规范“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公务用车维护经费等公用经费支出。我单位今年进一步规范和修改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防范贪污、挪用、截留等现象发生。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3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整体绩效目标达到预定目标完成时效达成预期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5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非国有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天保工程国有林管护补助项目、生态护林员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天保工程国有林管护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62.7004万元,执行数为358.80万元,完成预算的98.92%。2025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项目主要包括:管护林地面积169.46万亩,其中森林面积47.92万亩,加强森林资源培育,不断扩大森林资源面积;完善国有林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和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政策;落实管护责任制;加强落实全县国有(集体)公益林管理责任制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工作,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林区生产生活环境,健全林业职工的社会保障体系;生态状况从逐步好转进一步向明显改善转变,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森林生态功能明显增强;增加从事林业就业岗位,促进地方社会稳定。

2.生态护林员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14万元,执行数为3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5年度红原县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在全县10个乡镇内选聘,选聘脱贫人员314人。生态护林员实行“县建、乡聘、村管、村用”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到县的管理机制。红原县生态护林员劳务合同的签订主要是以各乡镇人民政府与选聘的生态护林员共同签订,认真按照劳务合同内容进行实施开展护林工作。全年无一起森林火灾、大面积森林病虫害发生事件。

3.非国有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7.37万元,执行数为87.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5年度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项目是根据2023年林草湿荒图斑监测反馈数据国家级公益林54605亩。根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和《阿坝州森林资源管护办法(试行)》、《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的规定,加强集体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及时全面掌握全县集体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管护质量,保障生态补偿(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及林权所有者和管护者的合法权益。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项目名称天保工程国有林管护补助项目

预算单位红原县林业和草原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预算数:362.7004万元执行数:358.8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362.70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58.80万元

其它资金:0万元其它资金:0万元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实际完成目标

2025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项目主要包括:管护林地面积169.46万亩,其中森林面积47.92万亩,加强森林资源培育,不断扩大森林资源面积;完善国有林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和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政策;落实管护责任制;加强落实全县国有(集体)公益林管理责任制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工作,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林区生产生活环境,健全林业职工的社会保障体系;生态状况从逐步好转进一步向明显改善转变,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森林生态功能明显增强;增加从事林业就业岗位,促进地方社会稳定。2025年度完成森林管护林地面积169.46万亩,其中森林面积47.92万亩,从逐步好转进一步向明显改善转变,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森林生态功能明显增强;增加从事林业就业岗位,促进地方社会稳定。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评价内容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决策绩效目标目标内容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即绩效目标实际明确个数/应当明确个数×100%

进度计划项目计划实施进度明确

目标匹配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的抽样项目点个数/抽样项目点总数×100%

决策依据政策依据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符合

实施规划连续性项目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已制定已制定

实施规划符合实际,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是是

管理制度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红原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已制定

项目资金分配决策程序明确是是

资金分配分配方法资金分配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是是

分配过程分配过程符合相关规定是是

分配结果审核把关符合申报条件的抽样项目点个数/抽样项目点总数×100%

资金集中集中财政资金占项目资金总额比重较小项目个数/项目总数×100%100%100%

(均衡)均衡按实际分配结果选择客观因素测算验证资金分配方法制定、分配要素设定、基础数据应用、测算依据选取等是否科学合理(2分)

项目管理资金到位分配时效县级主管部门按规定及时分配资金是是

资金拨付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按工程进度拨付按工程进度拨付

资金管理 使用范围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是是

支付依据资金支付依据符合规定,即支付依旧合规资金量/资金总量×100%符合符合

开支标准资金开支标准符合规定,即开支标准合规资金量/资金总量×100%符合符合

财务管理财务制度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是是

会计核算会计核算规范是是

组织实施(4分)项目调整项目调整严格履行相关手续该项目未存在调整该项目未存在调整

投资变更项目投资变更额/项目总投入×100%该项目未存在调整该项目未存在调整

制度执行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是是

项目绩效项目完成完成数量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100%100%

完成质量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符合符合

完成时效(实际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100%100%100%

完成成本(实际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100%100%100%

项目效益经济效益反映相关产出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任务以来我县当地农牧民从该项项目中得到经济收入稳步提高。

社会效益反映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天然林保护工程是我县重大民生工程,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生态得到保护,农户增收,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群众的关心。

生态效益反映相关产出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通过常年以来的管理与管护,基本杜绝了乱砍乱伐现象,资源保护明显加强。通过宣传使当地农民认识到了天然林保护的重要性,杜绝了乱砍乱伐现象,围绕停、减、管、造全面采取措施,天然林得到修养生息,天然林资源得到了有效的保护,森林蓄积量得到有效的增长。林分质量得到改善,通过茂密的林冠,纵横交错的根系来阻挡和减缓雨水对土壤的冲刷和侵蚀,减少土壤的流失;通过树冠、树干、枯枝落叶层以及根系的吸滞、存贮作用,发挥了涵养水源的作用,生态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

可持续效益反映相关产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反映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相关产出及其影响的认可程度,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天然林保护工程是我县重大民生工程,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生态得到保护,农户增收,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群众的关心,密切党群关系,提高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项目名称生态护林员项目

预算单位红原县林业和草原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预算数:314万元执行数:31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3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14万元

其它资金:0万元其它资金:0万元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实际完成目标

为更好的发挥政策性生态护林员这项惠农政策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不断总结、积累经验,完善制度,从而为顺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可靠的风险保障支撑。2025年度红原县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在全县10个乡镇内选聘,选聘脱贫人员314人。生态护林员实行“县建、乡聘、村管、村用”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到县的管理机制。红原县生态护林员劳务合同的签订主要是以各乡镇人民政府与选聘的生态护林员共同签订,认真按照劳务合同内容进行实施开展护林工作。全年无一起森林火灾、大面积森林病虫害发生事件。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评价内容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决策绩效目标目标内容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即绩效目标实际明确个数/应当明确个数×100%

进度计划项目计划实施进度明确

目标匹配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的抽样项目点个数/抽样项目点总数×100%

决策依据政策依据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符合

实施规划连续性项目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已制定已制定

实施规划符合实际,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是是

管理制度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红原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已制定

项目资金分配决策程序明确是是

资金分配分配方法资金分配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是是

分配过程分配过程符合相关规定是是

分配结果审核把关符合申报条件的抽样项目点个数/抽样项目点总数×100%

资金集中集中财政资金占项目资金总额比重较小项目个数/项目总数×100%

(均衡)均衡按实际分配结果选择客观因素测算验证资金分配方法制定、分配要素设定、基础数据应用、测算依据选取等是否科学合理(2分)

项目管理资金到位分配时效县级主管部门按规定及时分配资金是是

资金拨付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资金管理 使用范围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是是

支付依据资金支付依据符合规定,即支付依旧合规资金量/资金总量×100%符合符合

开支标准资金开支标准符合规定,即开支标准合规资金量/资金总量×100%

财务管理财务制度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是是

会计核算会计核算规范是是

组织实施(4分)项目调整项目调整严格履行相关手续是是

投资变更项目投资变更额/项目总投入×100%

制度执行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

项目绩效项目完成完成数量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

完成质量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符合符合

完成时效(实际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100%

完成成本(实际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100%

项目效益经济效益反映相关产出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选聘生态护林员以来我县当地农牧民从该项目中得到经济收入稳步提高。

社会效益反映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选聘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作为脱贫攻坚重要内容,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生态得到保护,农牧民达到增收,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群众的关心,密切党群关系,提高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

生态效益反映相关产出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通过选聘生态护林员实施森林管护,我县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的保护,森林蓄积量得到有效的增长。林分质量得到改善,通过茂密的林冠,纵横交错的根系来阻挡和减缓雨水对土壤的冲刷和侵蚀,减少土壤的流失;通过树冠、树干、枯枝落叶层以及根系的吸滞、存贮作用,发挥了涵养水源的作用。

可持续效益反映相关产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反映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相关产出及其影响的认可程度,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选聘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作为脱贫攻坚重要内容,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生态得到保护,农牧民达到增收,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群众的关心,密切党群关系,提高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项目名称非国有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预算单位红原县林业和草原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预算数:87.37万元执行数:87.37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87.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7.37万元

其它资金:0万元其它资金:0万元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实际完成目标

根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和《阿坝州森林资源管护办法(试行)》、《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的规定,加强集体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及时全面掌握全县集体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管护质量,保障生态补偿(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及林权所有者和管护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项目是根据2023年林草湿荒图斑监测反馈数据国家级公益林54605亩。根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和《阿坝州森林资源管护办法(试行)》、《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的规定,加强集体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及时全面掌握全县集体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管护质量,保障生态补偿(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及林权所有者和管护者的合法权益。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评价内容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决策绩效目标目标内容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即绩效目标实际明确个数/应当明确个数×100%

进度计划项目计划实施进度明确

目标匹配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的抽样项目点个数/抽样项目点总数×100%

决策依据政策依据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符合

实施规划连续性项目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已制定已制定

实施规划符合实际,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是是

管理制度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红原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已制定

项目资金分配决策程序明确是是

资金分配分配方法资金分配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是是

分配过程分配过程符合相关规定是是

分配结果审核把关符合申报条件的抽样项目点个数/抽样项目点总数×100%

资金集中集中财政资金占项目资金总额比重较小项目个数/项目总数×100%

(均衡)均衡按实际分配结果选择客观因素测算验证资金分配方法制定、分配要素设定、基础数据应用、测算依据选取等是否科学合理(2分)

项目管理资金到位分配时效县级主管部门按规定及时分配资金是是

资金拨付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是是

资金管理 使用范围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是是

支付依据资金支付依据符合规定,即支付依旧合规资金量/资金总量×100%

开支标准资金开支标准符合规定,即开支标准合规资金量/资金总量×100%

财务管理财务制度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是是

会计核算会计核算规范是是

组织实施(4分)项目调整项目调整严格履行相关手续是是

投资变更项目投资变更额/项目总投入×100%

制度执行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是是

项目绩效项目完成完成数量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

完成质量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完成时效(实际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100%

完成成本(实际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100%

项目效益经济效益反映相关产出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2025年度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项目是根据2023年林草湿荒图斑监测反馈数据国家级公益林54605亩。

社会效益反映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2025年度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项目是根据2023年林草湿荒图斑监测反馈数据国家级公益林54605亩。

生态效益反映相关产出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2025年度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项目是根据2023年林草湿荒图斑监测反馈数据国家级公益林54605亩。

可持续效益反映相关产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反映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相关产出及其影响的认可程度,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满意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红原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天保工程国有林管护补助项目、生态护林员等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2025年天保工程国有林管护补助财政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报告》《2025年度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025年红原县非国有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见附件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其中包括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10.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其中包括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医疗缴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

11.节能环保支出211(类):其中包括2110401-生态保护支出,该支出主要用于生态保护项目支出;2110501-森林管护支出,该支出主要用于森林管护项目支出;2110506-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支出,该支出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支出;2110804-退牧还草工程建设支出,该支出主要用于退牧还草项目支出;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该支出主要用于其他节能环保项目支出。)

12.农林水支出213(类):其中包括2130119-防灾救灾支出,指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灾减灾;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指主要用于其他林业支出;2130201-行政运行支出,指主要用于职工一般公用经费;2130204-事业机构支出,指主要用于林业事业机构支出经费;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支出,指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理;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指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老百姓;2130212-湿地保护支出,指主要用于湿地保护;2130217-防沙治沙支出,指主要用于全县防沙治沙,;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指主要用于其他林业和草原;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指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3.住房保障支出221(类):其中包括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2.部门收入总表
      表3.部门支出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13.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02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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