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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红原县阿木乡
  • 成文日期: 2026-02-10 10:36:58
  • 发文字号: 〔2026 〕

红原县阿木乡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10日
  • 来源: 红原县阿木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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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乡党委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辖区内党委(或党员大会)的决议;

(2)领导乡政府机关、群众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3)讨论和决定辖区内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乡村振兴中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4)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本级乡村干部的教育、管理、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乡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主保障、巩固脱贫成果、民族宗教、微网实格、群众工作等工作;

(7)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乡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监督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及乡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2)决定召集和主持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对本届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决定召集下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3)听取、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通过相应决议、决定,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对乡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4)讨论辖区内的重大事项,向乡人民政府提出建议或者提请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决定;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

(5)根据乡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乡人民代表太会通过的建设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6)督促乡人民政府研究办理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视察,和调查,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密切联系代表,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7)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主席,乡人民政府乡长、副乡长;决定接受乡长、副乡长的辞职,并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乡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副乡长中决定代理人选;

(9)指导选区依法罢免和补选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0)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障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合法权利;

(11)完成乡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3.乡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1)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决定、命令,发布决定、命令;

(3)制定辖区内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促进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努力提高本地区经济实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负责乡村建设规划、实施、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宜居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

(4)编制和执行辖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领导管理全乡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行政监察、审计、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领导和协助辖区内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5)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6)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

(7)保障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

(8)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9)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10)统筹管理辖区内寺庙及僧侣工作,规范寺庙管理制度;

(11)履行法律规定赋予的其他职责;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乡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相关工作决定,监督检查本乡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乡党委决定、决议情况;负责部署全乡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3)负责组织协调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协助乡党委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负责调查处理全乡各单位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违反政纪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按有关程序,作出处分决定;

(5)受理基层党支部、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调查处理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或提出处理建议;

(6)受理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及行政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申诉,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正当权利及合法权益;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对乡、村党员及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教育;

(8)做好执法监察工作;

(9)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五)乡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1)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

(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协助做好地方群防群治巡逻,协助地方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3)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4)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5)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

(7)协同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役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优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9)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10)为退役退伍干部提供管理及服务;

(11)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6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做优做强特色产业,促进群众增收致富。探索“合作社+农户+企业”模式,引入牦牛产品深加工、草料加工企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同步推进集体经济与企业合作,优化集体经济经营模式;持续完善生态家庭农场配套设施,推动牧业标准化发展。

二是激活文旅融合资源,擦亮乡村发展名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加强与外部文旅企业合作,打造“阿龙路”精品旅游线路,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带动群众参与旅游服务增收。

三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统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包括总投资1000万元的卡口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658万元以工代赈项目,以及15个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确保项目早建成、早见效。

四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住防返贫底线。加强监测户动态管理,针对性落实产业、就业帮扶措施,确保未消除风险户如期稳定脱贫;持续提升公益性岗位服务效能,强化民生保障。

五是深化基层治理实践,营造平安和谐环境。健全“党建+网格”治理体系,整合乡、村、组三级力量,及时排查化解邻里纠纷、草场矛盾等问题;强化法治宣传与安全巡查,筑牢治安防控防线,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乡村更安定、群众更安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红原县阿木乡人民政府部门下设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6年红原县阿木乡人民政府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094.3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80.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5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94.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29.86万元,国防支出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5.42万元,医疗卫生4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万元,农林水支出11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2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红原县阿木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阿木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013.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08.0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105.19万元,其中:办公费17.1万元,印刷费14万元,手续费0.12万元,电费11万元,邮电费7万元,差旅费7万元,培训费6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6.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7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729.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国防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国防动员、民兵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125.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四)医疗卫生4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卫生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116.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农村综合改革等项目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69.21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八)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1094.39万元较上年度预算1,015.41万元增减了7.22%,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1013.21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92.58%,较上年947.76万元增减了6.46%,原因为增加各项开支,增加基本支出;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81.18万元,占总预算的7.42%,较上年预算67.65万元增减了16.67%,主要原因为增加了项目经费开支,增加相关支出。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10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10万元,较上年度预算1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二是将有关股室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较上年度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是安排的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度预算持平,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6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6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5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254.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87.38万元,业务用房67.1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00.17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6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2.部门收入总表

表3.部门支出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13.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02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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