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四川省阿坝州红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部门公开范本)
目录
公开时间:2025年9月17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按照权限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在县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指导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工作。
6.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在权限和职责范围内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督管理。
11.负责全县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12.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执行管理。监督实施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3.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依法依授权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14.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依法依授权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销售、使用的违法行为。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15.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16.依法依授权承担我县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执业药师其他相关管理制度。
17.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8.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9.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20.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2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22.负责全县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知识产权战略、法规,拟订全县知识产权规划,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实施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23.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工作。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2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应急联动、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化改革,提升效率,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一是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红原县市场主体新增任务450户,完成613户,完成率136.22%;新增企业任务69户,完成79户,完成率114%。二是强化市场主体培育。实现“个转企”5户,完成“个转企”6户,完成率120%。
(二)严格监管,常抓常严,全力守住安全底线。一是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坚持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目前,目前,全县79名包保干部督导生产经营主体928户次,排查问题隐患1069个,问题发现率7.8%、问题整改率100%,督导工作已全面完成;B、C、D四级主体包保干部完成既定包保任务;肉类产品专项整治1次,排查肉类产品违法线索2个,立案查处相关违法行为2起;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1次,立案查处1起;全面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2次;查办校园食品案件9件,移送县纪委监委案件线索8件;二是药械化安全保障持续提升。以药品安全春风行动为重点,结合药品安全专项、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风险排查整治行动,在辖区内对21家药品零售药店、19家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6家诊所、14家医疗机构、45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各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累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53家次,医疗机构66家次,下达责令整改8份,查处药品相关案件1起,罚没4.84886万元;三是重点工业产品不断巩固。以“保产品安全、守质量底线、提监管效能”为总体目标,聚焦市场监管领域,重点开展企业产品监督检查,累计检查消防器材2次,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整治工作5次,非法制售机动车儿童乘员约束系统集中整治2次;四是特种设备安全稳步推进。结合3.15消费者维权日,深入大型商超,人员聚集场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及特种设备应急演练活动1次,开展全覆盖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101家次,发现一般问题6起。今年以来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三)强化治理、服务民生,提高执法监管效能。围绕重要民生商品、公共服务、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在价格监管上。检查餐饮店及商品零售店和超市800余家,规范明码标价行为70余家,发放标价签5万余张;在消费维权上。多形式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集中销毁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假冒伪劣商品540余公斤,货值5.2万元,并举行现场咨询活动,发放各类资料1100余份,接受咨询300余人次。处理各类消费纠纷67件,办结67件,办结率100%,挽回金2.6万元,录入全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6件;在诚信计量上。以服务民生,促进职能到位为目标,配合州计量所对辖区内计量器具检定工作。累计检查计量器具318家,发现问题3起,立案查处3件,结案3件,罚款0.03元。
(四)狠抓重点,加大查处,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以日常监管和“春雷”“铁拳”等专项行动整治为切入点,以监督抽检为聚焦点,围绕涉及民生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产品质量、市场秩序和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累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9件,其中55件已经结案,2件移交公安,罚没金额合计21.13万元(其中食品类案件38件,罚没15.40万元;药械化类案件7件,罚没5.43万元;产品质量类案件8件,罚没0.17万元;计量类3件,罚没0.03万元,知识产权类案件1件,罚没0.1万元)。
(五)加大宣传,维护权益,营造市场公平秩序。认真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5.20国际计量日、5.25国际护肤日、食品安全周、药品安全周、质量月等宣传活动,采取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通过“五进”等方式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同时,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将市场监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办证流程等内容,多形式、多视角进行宣传,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相关法律法规知晓率。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5万余份,悬挂横幅35余条,展板31余块,切实提升了群众消费维权及安全防范意识。
(六)拓展思路,形成合力,助力高质量发展。一是营造质量为先的共治氛围。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加强宣传保护,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宣传和监督作用,借助宣传“质量月”“安全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0计量日”等活动,通过上街宣传和走入企业提供服务等形式动员广大群众、企业参与质量强县活动,为做好质量强县工作创造良好氛围;二是激发质量创新活力。积极推荐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红原牦牛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参加“天府名品”的申报及质量强链申报工作,以质量为核心,强化产业链上下游的质量管理和控制能力,力争在牦牛乳制品行业树立新的质量标杆。
二、机构设置
阿坝州红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纳入阿坝州红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机构包括:红原县知识产权局、红原县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红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红原县民营经济发展局和三个派出所。红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内设股室5个,分别是: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股(设食安委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股、质量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股。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80.7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增加483.42万元,增加48.47%。主要变动原因是追加上年度食品安全抽样检测经费。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80.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0.7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8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3.79万元,占83.32%;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80.7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83.42万元,增加48.47%。主要变动原因是追加上年度食品安全抽样检测经费。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0.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483.42万元,增加48.47%。主要变动原因是追加上年度食品安全抽样检测经费。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0.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3.79万元,占83.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05万元,占7.9%;卫生健康支出57.33万元,占3.87%;住房保障支出63.54万元,占4.2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80.71,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项:支出决算为1233.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项:支出决算为117.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类)210项:支出决算为57.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类)221项:支出决算为63.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8.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3.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2.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07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1.94万元,减少10.2%。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96万元,占99.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1万元,占0.6%。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96万元,完成预算99.9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1.43万元,减少7.8%。主要原因是检查及出差相对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4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特种设备用车1辆,皮卡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96万元。主要用于出差、下乡专项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51万元,减少82.26%。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 1批次,1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红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92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8.52万元,减少12.6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业务工作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红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红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用车3辆,特种设备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红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单位独立编制单位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安全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按照权限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在县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指导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工作。
6.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在权限和职责范围内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督管理。
11.负责全县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12.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执行管理。监督实施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3.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依法依授权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14.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依法依授权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销售、使用的违法行为。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15.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16.依法依授权承担我县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执业药师其他相关管理制度。
17.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8.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9.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20.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2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22.负责全县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知识产权战略、法规,拟订全县知识产权规划,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实施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23.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2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应急联动、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红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其中内设机构4个,下设所3个,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4年收入1480.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0.7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0.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其中基本工资139.46万元,津补贴228.85万元,奖金175.68万元,绩效工资11.9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8.0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9.0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缴费44.2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1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24万元,住房公积金63.24万元,医疗费0万元,办公费58.92万元,印刷费2.39万元,水费0.23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3.5万元,取暖费0万元,差旅费6.96万元,维修(护)费0.22万元,培训费1.48万元,劳务费3.26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委托业务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6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工会经费5.76万元,生活补助28.46万元,医疗补助2.84万元,奖励金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对企业的费用补助0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编制要求、编制程序及时组织财务人员进行部门预算编制。对本年度预算款项进行及时清理和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按照先有预算再有支出的原则,及时处理相关事务;对绩效目标进行季度梳理和年度分析,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分科目上报,做到收支平衡。2024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480.71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我单位按照县财政的要求,及时上报相应计划,待财政审核通过后,严格按计划执行,各季度执行情况良好。2024年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除专项预算的追加和政策性工资绩效预算的追加外,未进行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截至2024年底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未进行相关事项的调整追加和调整。
2024年支出决算数为1480.7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决算为1233.79万元,完成预算总额83.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117.05万元,完成预算总额7.9%。卫生健康支出(210)57.33万元,完成预算总额3.87%。住房保障支出(221)63.54万元,完成预算总额4.29%。
我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三)综合管理情况
预决算公开:我局按照上级的要求,在财政批复后20日内在指定网站公开2024年度预决算信息。
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2019年以来,我局制定了机关内部控制工作实施方案,并不断完善了“预算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制度。
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部署,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
(四)整体绩效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三公”经费明显下降。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我们能专款专用,严格审批程序,按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保障了资金安全。实行了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的新常态。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整体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
(二)存在问题
一是资金使用效益专项资金执行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加强;二是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应进一步加强;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及监控制度,制定对本单位行之有效的措施。
(三)改进建议
一是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细化预算编制;二是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处置工作,严格财务审核,及时录入新增固定资产。三是应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四是不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10.外交(类)…(款)…(项):指……。
11.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12.教育(类)…(款)…(项):指……。
13.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6.卫生健康(类)…(款)…(项):指……。
17.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18.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9.农林水(类)…(款)…(项):指……。
20.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2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款)…(项):指……。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23.金融(类)…(款)…(项):指……。
2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25.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
……
……
……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不涉及的科目请自行删除。请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2.…….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附件
红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红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我局下属二级决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安全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按照权限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在县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指导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工作。
6.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在权限和职责范围内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督管理。
11.负责全县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12.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执行管理。监督实施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3.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依法依授权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14.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依法依授权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销售、使用的违法行为。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15.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16.依法依授权承担我县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执业药师其他相关管理制度。
17.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8.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9.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20.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2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22.负责全县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知识产权战略、法规,拟订全县知识产权规划,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实施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23.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2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应急联动、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本单位2024年收入全年预算数为1480.71万元,收入决算数为1480.71万元,预算完成度为100%。2024年总收入1480.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0.71万元,占100%。
(二)支出情况。本单位2024年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480.7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80.71万元,预算完成度为100%。2024年支出合计1480.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1233.79万元,完成预算总额83.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117.05万元,完成预算总额7.9%。卫生健康支出(210)57.33万元,完成预算总额3.87%。住房保障支出(221)63.54万元,完成预算总额4.29%。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红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决算报表结转结余为0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情况。
1.履职效能。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药品安全监管风险排查企业数,≥21家,全年完成值应保尽保。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企业数,≥22家,全年完成值应保尽保。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85%,全年完成值100%。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全年完成值100%。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药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全年完成值100%。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辖区内重大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次数,=0次,全年完成值100%。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调查,≥90%,全年完成值100%。
2.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质量:实际收入与预算收入无差异,实际支出与预算支出无差异。所有应纳入预算的项目被涵盖100%,预算分配与单位的年度总体目标相匹配。预算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内部政策制度。
单位收入统筹:本单位2024年收入全年预算数为1480.71万元,收入决算数为1480.71万元,预算完成度为100%。2024年度总收入1480.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0.7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上年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0%。
支出执行进度:2024年度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480.7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80.71万元,预算完成度为100%,执行进度100%。
预算年终结余:无。
3.财务管理。围绕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岗位设置、资金使用规范进行绩效分析。
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的同时,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加强了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杜绝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本着勤俭节约原则,管理好用好每笔资金。财务活动接受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无存在违规进行资产购置,擅自处置财产、对外投资,财政票据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按照规定保管会计档案,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监督制度。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过程中,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加强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达到了以下四点要求:
A、明确了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B、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C、明确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
D、明确账务处理程序,根据机关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单位会计科目和明细科目的设置和使用范围;确定本单位会计凭证格式、填制要求、审核要求、传递程序、保管要求等;确定本单位的总账、明细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各种辅助账等的设置、格式、登记、对账、结算、改错等要求,确保会计核算准确无误。
4.资产管理。
人均资产变化率:无变化。
资产利用率:100%。
资产盘活率:95%。
单位资产管理由办公室总负责,使用人具体负责管理,对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由使用人交回办公室并提出申请,由办公室提供材料交给财务室按照相关程序统一购置。财政所每年对单位资产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对不能使用的资产及时报相关部门进行报废处理。
3.采购管理。围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采购执行率进行绩效分析。
本单位无采购。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填报以下数据,并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项目决策、项目执行、目标实现等情况。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72.08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87.3%,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1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个,涉及预算总金额511.41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
决策程序: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目标设置:夯实基础、强化组织保障、落实责任、提升能力、强化效能,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市场管理、质量监督水平再上新台阶。一是优化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持续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持续提升营商环境;二是全面履职尽责,严守安全底线,持续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全力保障重大活动食品安全工作,保障用药、用械、用妆安全,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开展计量工作监督检查;三是加大执法,保障公平竞争,开展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加强网络旅游经营行为监管,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项目入库:严格按照程序以及要求,项目在资金使用前必须进行项目入库。
2.项目执行。
2024年预算决算总收入1480.71万元,2024年支出合计1480.71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决算为1233.79万元,完成预算总额83.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117.05万元,完成预算总额7.9%。卫生健康支出(210)57.33万元,完成预算总额3.87%。住房保障支出(221)63.54万元,完成预算总额4.29%。
3.目标实现。围绕目标完成、目标偏离、实现效果进行绩效分析。
2024年我局目标完成100%,未偏离目标。夯实基础、强化组织保障、落实责任、提升能力、强化效能,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市场管理、质量监督水平再上新台阶。一是优化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持续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持续提升营商环境;二是全面履职尽责,严守安全底线,持续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全力保障重大活动食品安全工作,保障用药、用械、用妆安全,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开展计量工作监督检查;三是加大执法,保障公平竞争,开展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加强网络旅游经营行为监管,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我单位2024年未涉及重点领域事项。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部门绩效结果应用到了下一年的绩效目标设定与调整。根据支出预决算,为下一年度的预算提供了基础预算数据。优化了单位资金的使用率。保障了机关日常正常运转,专项资金保障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同时在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等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为全县及乡镇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2024年预算及决算已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公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部门支出预算,保障了机关日常正常运转,专项资金保障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同时在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等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为全县及乡镇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存在问题。
由于财政支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难度大,即使可以量化,但实际操作中很多项目间缺乏可比性且指标本身也在逐步变化,需要逐步完善。
在平时工作推进过程中,缺乏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指导及培训,工作推进存在一定困难,预算编制还需更加精准。
(三)改进建议。
1.通过各种途径加强绩效管理学习,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2.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附件2
红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报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2024年下达市场监管资金24万元,专项用于开展继续强化食品抽检监测工作、深入推动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高市场监管综合水平等工作任务。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2024年下达市场监管资金24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4年对全县食品进行抽检,开展市场监管工作,此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预期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4年市场监管补助预计24万元。
2.资金到位。2024年省级下达我局市场监管资金24万元。其中:阿州财行〔2024〕30号23万元,阿州财行〔2024〕30号1万元,2024年资金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
2024年市场监管资金已支付21.37万元,未支付2.63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按照专款专用管理要求,建立专项核算,按绩效目标任务开展专项工作。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是召开项目实施会议,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二是及时组织内部业务股室应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三是根据已设定的目标,认真总结2024年市场监管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按时完成工作。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对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和食用农产品全面抽检工作,完成州抽27批次、省抽26批次,完成民生工程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工作225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160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98%,开展食品快速检测198批次,均达到年初预期指标值。
2.围绕重要民生商品、公共服务、教育、医疗等重点民生领域及节假日加大价格、公平竞争监管力度,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74人次,车辆30台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600余家,检查涉旅市场主体320余家,发放标价签6万余张。
3.以“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开展3.15消费者维权系列宣传活动,发放实用手册1200余份,宣传品2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公开集中销毁假冒伪劣、过期产品200余件,货值3.52余万元,切实提升了群众消费维权意识。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
辖区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活力逐步提高。
(2)社会效益指标。
全县与补助资金相关的重大食品监管责任事故发生数为0,公众饮食安全科普知识素养逐步提高,假冒伪劣产品制售行为不断降低,对市场监管的相关知识熟悉。
(3)可持续影响指标。
食品安全基层监管队伍整体素质和装备配置水平逐年提高,均达到年初下达指标数。
(4)满意度指标。
一是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对象满意度均达到年初预期指标值。
二是对市场监管的相关业务的了解逐步提高。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无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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