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邛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乡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
(1)负贵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具体准备工作。
(2)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总结交流代表小组活动经验。
(3)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4)参加本级人民政府的重要会议。
(5)组织案施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主席团决定的有关事项(6)督促办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3.政府职能
(1)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对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3)编制和执行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4)管理本行政区城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
(5)负责辖区肉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7)法律规定赋予的其它职责。
(二)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决夯实基础工作、聚焦重点工作,全面加强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提高排查工作的精准性和全面性,帮扶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控辍保学、健康帮扶,加强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常态化动态监测,兜牢“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底线。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统筹推进产业、就业帮扶,确保脱贫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在落实社会保障、加强资金绩效管理、精神帮扶等方面持续发力,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帮扶措施,切实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任务落实。
抓好基层民生保障。继续加强农牧民增收监测,按质完成全年增收目标。加强牲畜出栏统计工作,按要求完成2025年牲畜出栏任务,并全面收集佐证。重点围绕“一老一小”,全力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完善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大病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保障制度,充分发挥政策兜底保障作用。着力优化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拓宽增收渠道。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家长和社会对控辍保学工作的认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
营造良好生态环境。进一步落实常态化管护,进一步完善源头治理,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加强环境保护宣传,以转变群众观念为重点,做好环境卫生宣传工作。各级河长积极开展巡河工作,镇级河长每月不少于3次,村级河长每旬不少于2次,重点巡查河流有无污水直排、垃圾倾倒、非法采砂、堤岸损坏等情况,做好巡查记录,推进全镇人居环境再提质,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再提升。
守住安全底线。2025年我镇将加强属地食品督导任务的完成率,在重要时段节假日等,增加食品安全大排查的次数。针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至少12次。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跟踪机制,确保隐患及时消除。至少组织2次大规模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能力。加强对村级草(林)长的业务培训和生态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确保每月巡护不低于22天,上线率不低于90%,持续做好宣传解读,提高群众管护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森林草原防灭火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提升综合治理水平。加强建设信息员队伍,提升情报信息收集能力。主动争取县级部门的关心支持,加强“四室”建设水平。进一步深化“联心同行”工作,对接联系帮扶单位,提高僧众幸福感。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邛溪镇下设单位(股室)10个,其中行政单位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1943.4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78.4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64.9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43.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075.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75.91万元,医疗卫生65.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88万元,农林水支出515.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83万元,国防支出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政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6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71.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145.39万元,其中:办公费38.73万元,差旅费4万元,印刷费17万元、手续费0.6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2.2万元、取暖费6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劳务费6万元、工会经费8.8万元,福利费21.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7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1075.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175.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三)医疗卫生65.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97.83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10.88万元,用于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六)农林水支出515.25万元,用于村干部生活补助及对村民委员会的补助支出。
(七)国防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镇武装力量建设、武装工作开展、军民融合等方面费用。
(八)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开展。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1943.43万元较上年度预算1723.03万元增加了12%,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1617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83%,较上年1580.66万元增加了2%,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326.43万元,占总预算的17%,较上年预算142.37万元增加了56%,主要原因为增加了项目。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10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10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增加0.8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5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4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604.52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483.70万元,通用设备82.74万元,专用设备0.61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6.55万元,无形资产10.91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5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2.部门收入总表
表3.部门支出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13.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红原县邛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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