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四川省红原县水务局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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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11月18 日
负责管理全县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作;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定全县中长期和年度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负责全县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组织实施地方农村水利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河道砂石管理;河、湖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流失监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当年重点工作
1.防汛抗旱工作情况。一是压实防汛工作责任。以落实行政首长防汛减灾责任制作为工作重点,建立键全水旱灾害防御责任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落实措施,归口包干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调整完善各乡镇防汛指挥机构,成立防汛指挥领导小组,明确隐患排查、灾情报送、值班值守、应急抢险、物资保障等职能职责。与周边5县和邻乡领村签订联防联控责任书,落实县乡村三级领导片区分包制。二是抓实汛前准备工作。开展2023年防汛抗旱业务知识培训,组建防汛应急抢险队伍11支416人,完善防汛应急演练方案,开展49个山洪灾害危险区应急演练,提升队伍快速反应、有序战斗能力。三是做好预警监测。与山洪危险区监测人员签定监测责任书,配置手摇报警器、铜锣鼓号等预警设施设备。全面维修检自动监测雨量站、自动监测水位站和自动监测视频站等监测设施设备,确保汛期正常运行。四是抓好防汛物资储备。日常备防汛物资有铅丝石笼网800张;防汛编织袋500条;铁锹80把;救生衣100件;雨衣50件;无人机一台;防汛物资今后由应急管理局统一采购。五是常态化做好值班值守。县水务局整合力量成立值班值守工作组,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AB岗带班制度,实时收集气象资料,加强汛期水情、雨情监测通报预警。
2.河湖长制工作情况。一是明确工作任务。今年召开县总河长全体会议、全县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和县总河长办公室主任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河(湖)长制部署要求,通报全县河湖管理保护治理成效,安排部署重点工作,明确今年河(湖)长工作要求任务。“清河”、“护岸”、“净水”、“保水”。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全县逐步形成“河清水畅”的河湖环境,加强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侵占河道、妨碍河道行洪等问题实现“动态清零”。 2023全县实现水质优良达标率 100%。对全县3条河(湖)开展健康评价工作,按照河湖健康评价结果,继续深入修编 “一河(湖)一策”。建制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 42%;用水总量控制在1835万立方米以内,确保全县湿地保有量总体稳定。二是把好巡河导向。成立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河(湖)长制巡河制度,县委政府及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河长”全面管,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长是包干河道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负责全县境内主要河流及水库的整治管理。截止目前,全县15名县级河长,72名乡(镇)级河长,对县域内河道共计巡护3053次。三是强化依法治理。为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完善整治标准、明确工作责任,在全县河湖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及加大涉水生态环境监管力度,制止和纠正水事违法行为,强化基层河湖治理,健全基层河湖管护体系,在全县50%以上设立村级河湖长的行政村(社区)推广雅安“解放模式”,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严格规范河道疏浚管理,对在我县境内未依法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擅自在河道采砂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处理,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坚持合法合规、确有必要、规模适度、统一处置。
全县完成卫星遥感疑似问题复核251个,待整改问题126个,查处非法采砂案件3起、行政处罚8.8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完成堤防护岸治理任务 66.7公里。四是丰富活动载体。全县充分发挥党员先锋作用,结合黄河上游“全域全员全天”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守护母亲河 我们在行动”、“党员活动日”、“爱国卫生月”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妇女志愿者集中开展环境整治活动4次,出动干部群众参与河道清淤、垃圾清除、杂木砍灌等,促进水域环境进一步清化、亮化,极大美化了全县河流环境。
3.安全饮水。一是责任落实情况。今年以来,我局把牢安全饮水“四项标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专题调研,安排部署农村饮水安全相关工作。投入各级财政衔接资金512万元,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4个;投入灾后重建资金194万元,在江茸、查尔玛实施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3个;投入水利发展资金100万元,对水源地、水厂、入户管网进行全面检修,切实加大安全饮水保障力度,力在巩固成果,确保脱贫户绝不因饮水问题返贫。同时,选派干部1名到村担任驻村干部。二是政策落实情况。针对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先后印发了《关于巩固拓展水利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2021一2025年)》、《红原县农村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确保有效巩固拓展水利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三是成效巩固情况。通过常态实施年度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维护项目,及时对乡镇、村及群众反映的供水不畅等问题及巡查巡检发现问题进行及时的维修维护,坚持发现一处维修一处,坚决不发生因饮水问题返贫的现象。
4.水利水电后扶移民工作。一是项目。根据文件,中央下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安排用于刷经寺镇农田水利灌溉及配套设施建设,现项目已完成85%左右,现阶段还未对后扶资金进行报账,预计12月进行后扶资金报账。
二是直发直补。2023年已完成前三个季度的直发直补资金,第四季度预计在12月上旬完成。直发直补人口为18人,涉及1个乡镇2个村,在享受移民后期扶持期间,按每人每月50元、每季度150元的标准发放到人,完成目标发放率100%。
三是“山水工程”。根据省厅相关要求展开了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绩效自评的报告。目前,已完成水库移民基础信息采集工作,14重点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1个项目在建。已完成河道治理53.9千米,新建堤防、护岸60千米、拦砂坝1座,治理水土流失1107.85公顷。3个灾后重建项目,1个水毁修复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5.水土保持工作。2023年全面压紧压实工作职责,全面落实水土保持责任情况。对县域内涉及相关项目的业主单位下发《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完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工作的提醒函》,进一步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2023年,全社会计划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5平方公里。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核查,配合开展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等目标任务。
我县积极举办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水土保持宣传活动。在今年3月21日,以《水土保持法》为重点,结合“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水土保持法修订实施10周年”等重要宣传节点,采用现场讲解、悬挂宣传主题横幅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水土保持意识。
6.水行政执法工作。我县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2023年有效打击水土保持“未批先建”、“未批先改”、“未验先投”、“未批先弃”、非法取水、非法采砂等攻击办理案件5起,非法采砂案件3起,行洪未批先建的案件2起等违法违规行为案件已办结完成。
7.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工作。2022年我县有农业综合水价改革项目资金100万元,用于采购刷经寺镇0.18万亩农业灌溉计量设施及相关附属管道,项目已经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2023年省级资金拨款100万元,用于2022年0.18万亩查漏补缺,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采购工作,施工方已经进场,计划11月底完成项目的安装,12月初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8.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制发《红原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节约用水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聘请省水规院作为三方咨询公司开展创建辅导,目前已经完成涉及用水定额管理等28个相关指标资料的收集、完善,于11月9日上报州水务局开展第一轮初审,预计11月16日取得初审结果,并将持续加强与州水务局的沟通、对接,及时补缺补漏,力争创建成功。
9.小水电清理工作。一是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指导意见》(川水发〔2019〕5号)要求,我县聘请烟台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成都分院对4座小水电站进行了现场调查和评估,编制了《红原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该评估报告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评估结果为:红原4座小水电站中,限期退出1座(刷经寺电站);整改类3座(阿木卡电站、阿木柯电站、刷经寺药厂电站)。后因阿木柯电站、刷经寺镇药厂电站未在在规定整改时限内完成问题整改工作,经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审议决定,将阿木柯电站、刷经寺药厂电站调整为退出类电站,并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小水电清理问题整改的县级验收及销号工作。二是最严格水资源考核。2023年我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为:用水总量0.1835亿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2.3%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78以上,主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河流交界断面水质水量达标率达到100%。各项指标按照中央、省、州的要求达标。
红原县水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红原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红原县水务局机关
2. 红原县水务局事业
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本单位本年度年末实有人数为21人,比上年增加2人;年末实有离退休人数为21人,比上年减少2人。年末实有其他人数为0人,比上年增加0人。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5948.5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2.84万元,下降0.2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948.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11.46万元,占99.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05万元,占0.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94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9.28万元,占3.88%;项目支出15329.24万元,占96.1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5948.5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0.64万元,下降0.1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11.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6%。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7.65万元,下降0.3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11.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支出6.19万元,占0.04%;农林水支出3459.36万元,占21.7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300.12万元,占7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11万元,占0.46%;卫生健康支出34.73万元,占0.22%;住房保障支出36.94万元,占0.23%。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911.46,完成预算100%。其中:
1.农林水支出213(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04(项): 支出决算为263.5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农林水支出213(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款)生产发展05(项): 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农林水支出213(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项): 支出决算为14.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21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 支出决算为36.9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5.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03(款)行政运行01(项): 支出决算为451.5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6.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03(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 支出决算为31.7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7.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03(款)机关服务03(项): 支出决算为21.9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8.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03(款)水利工程建设05(项): 支出决算为1235.1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9.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03(款)长江黄河等流域管理07(项): 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0.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03(款)防汛14(项): 支出决算为11.2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1.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03(款)农村供水35(项): 支出决算为265.5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2.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03(款)其他水利支出99(项): 支出决算为1140.8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3.节能环保支出211(类)自然生态保护04(款)草原生态修复治理05(项): 支出决算为6.1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 支出决算为49.4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 支出决算为24.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6.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支出决算为24.2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7.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8.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9.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支出决算为8.9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自然资源事务01(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06(项): 支出决算为12300.1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全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9.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2.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6.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76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2.35万元,增长97.5%。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6万元,占96.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6万元,占3.36%。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
开支内容包括:…(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2.19万元,增长90.8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下乡出差、日常工作(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减少0.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接待费用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6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作(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公务用餐(接待具体项目、金额)。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具体项目)。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0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红原县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76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9.08万元,增长32.8%(或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红原县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6.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1.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5.33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项目建设(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红原县水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6项目防汛办公经费、长江黄河流域管理、红原县山洪灾害县级非工程措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2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红原县水务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防汛办公经费、长江黄河流域管理、红原县山洪灾害县级非工程措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红原县水务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2023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进行整体绩效评价;防汛办公经费、长江黄河流域管理、红原县山洪灾害县级非工程措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绩效自评综述: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我单位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按照先有办法、后分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统一支付、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规范了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认真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在资金分配中的项目申报、评审和安排,均按规定严格执行,各项重点项目资金安排都保证及时到位,每一笔收支都做到有依据、有凭证、有程序。确保专项资金依法管理与使用。没有发生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流等违规现象。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如不涉及,可根据实际修改表述。)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指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2.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
13.农林水213(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04(项):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4.农林水213(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款)生产发展05(项):指生产发展支出。
15.农林水213(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项):指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16.农林水213(类)水利03(款)行政运行01(项):指单位行政运行支出。
17.农林水213(类)水利03(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18.农林水213(类)水利03(款)水利工程建设05(项):指水利工程建设支出。
19.农林水213(类)水利03(款)长江黄河等流域管理07(项):指河长制办公经费支出。
20.农林水213(类)水利03(款)防汛14(项):指防汛办公经费支出。
21.农林水213(类)水利03(款)农村供水35(项):指农村供水支出。
22.农林水213(类)水利03(款)其他水利支出99(项):指其它水利支出。
23.住房保障21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指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24.节能环保211(类)自然生态保护04(款)草原生态修复治理05(项):指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支出。
(解释本单位决算报表中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不涉及的科目请自行删除。请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附件1
红原县水务局2023年整体绩效评价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水务局下设单位(股室)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水务局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水务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负责管理全县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作;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定全县中长期和年度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负责全县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组织实施地方农村水利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河道砂石管理;河、湖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流失监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本单位编制共23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参公编制17人,事业编制2人;2023年年末在职实有人数为23人:其中行政人员4人,参公人员17人,事业人员2人;退休人员21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3年水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23.4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23.4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23.4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67.31万元,医疗卫生27.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42万元,农林水支出391.34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水务局在编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防汛及河长制运行经费、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等项目支出,切实保证水务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支出情况。
水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水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507.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77.4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29.77万元,其中:办公费14.00万元,差旅费4.74万元,工会经费3.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印刷费0.9万,电费1.5万元,邮电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67.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二)医疗卫生27.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37.42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391.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工作等支出。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情况。
1.履职效能。2023年主要完成工作:一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一)是压实防汛工作责任;(二)是抓实汛前准备工作;(三)是做好预警监测;(四)是抓好防汛物资储备;(五)是常态化做好值班值守。二是抓好河湖长制工作。三是做好安全饮水工作。四是水利水电后扶移民工作。五是水土保持工作。六是水行政执法工作。七是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工作。八是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九是小水电清理工作。履职效能该项指标得分15分。
2.预算管理。我单位严格按照县财政局“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的预算原则,对单位财政预算做出规划。制定适宜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将经费管理、经费审批、借款管理、现金及支票管理和财务管理五个方面融入进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和县委相关规定,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公务卡强制接算目录制度等进行了完善,单位领导干部加强对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机关干部、职工遵守财经纪律,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办事,没有发生违反财经纪律、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同时,在开支控制、办公用品采购、大宗印刷管理、车辆租赁等方面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该项指标得分19分。
3.财务管理。水务局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并且财务管理制度得到落实;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的;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该项指标得分10分。
4.资产管理。水务局资产人均资产变化率在可控状态;单位资产利用率高效;近两年均无闲置资产或上年度有闲置资产评价年度无闲置资产,该项指标得分9分。
5.采购管理。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采购执行率高,该项指标得分6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填报以下数据,并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项目决策、项目执行、目标实现等情况。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 4个,涉及预算总16.823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 %,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防汛经费项目:2023年预算数5万元,2023年支付5万元,拨付率为100%,该项目绩效总体目标为保障防汛车辆运行维护、工作经费,保障我县防汛工作正常开展。
2.河长制办公经费项目:2023年预算数5万元,2023年拨付5万元,拨付率为100%,该项目绩效总体目标为开展河道清淤、沿岸绿化,清洁干净。
3.红原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2023年预算数6.223万元,2023年拨付6.223万元,拨付率为100%,该项目绩效总体目标为顺利开展我县山洪灾害防治危险监测。
4.红原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资金:2023年预算数0.6万元,2023年拨付0.6万元,拨付率为100%,该项目绩效总体目标为红原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及节水。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0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决策程序上部门预算项目设立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目标设置上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相匹配,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项目入库上部门预算项目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该项指标得分12分。
2.项目执行。资金执行同向上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项目调整方面,部门预算项目已按实际采取对应调整措施;部门预算项目预算执行良好,该项指标得分12分。
3.目标实现。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已按数量指标完成;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在可控范围内;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实施效果良好,该项指标得分11分。
(二)重点领域绩效分析。州级部门2023年度若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的,应在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中对完成情况进行梳理阐述。
(三)我单位2023年未涉及重点领域事项。
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我单位依据财政编审要求,在年度终了后,结合本单位当年全部预算收入、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等,对全口径的资金收入、支出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进行的全面总结。
通过对部门决算报表的编制,来检查本单位全年资金的使用管理、职能履行情况等,并为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数据支撑。
2023年度水务局自评质量较好、绩效目标和自评在单位公示栏公开、评价结果良好,应用结果反馈良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在财政资金整体支出中,我单位非常重视预算执行工作,能够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认真地完成了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预算执行效果。
(二)存在问题。
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的提升,及时做好月度和年度会计处理,做到日清月结,严格预算资金管理和使用,规范和完善各项费用审签报销制度。
(三)改进建议。
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特别是新时期下的会计制度、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加大公务卡结算工作力度;合理管理和使用每笔财政资金;财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单位财政资金的使用环节的监督力度。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
项目名称 |
防汛办公经费 |
|||||||||
|
主管部门 |
红原县水务局 |
实施单位 (盖章) |
红原县水务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主要用于防汛车辆运行维护、工作经费,保障防汛安全 |
对照年度目标,完成防汛工作开展及时拨付防汛办公经费。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对照年度目标,完成防汛工作开展及时拨付防汛办公经费。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5.00 |
5.00 |
5.00 |
100.00% |
10 |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5.00 |
5.00 |
5.00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每年召开防汛工作会议 |
= |
1 |
次 |
100 |
30 |
|
|
|
|
时效指标 |
保障防汛工作正常运行,有序开展。 |
= |
12 |
月 |
100 |
20 |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人大工作正常运行,有序开展。 |
≥ |
100 |
% |
100 |
30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提高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
≥ |
95 |
% |
100 |
10 |
|
|
|
|
合计 |
100 |
|
|
|||||||
|
评价结论 |
主要用于防汛车辆运行维护、工作经费,保障防汛安全。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杨红美 |
财务负责人:龚利斌 |
|||||||||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
项目名称 |
长江黄河流域管理(河长制办公经费) |
|||||||||
|
主管部门 |
红原县水务局 |
实施单位 (盖章) |
红原县水务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主要用于开展河道清淤、沿岸绿化,保障河道沿岸清洁、干净。 |
对照年度目标,做好河道沿岸清洁、干净工作。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对照年度目标,做好河道沿岸清洁、干净工作。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5.00 |
5.00 |
5.00 |
100.00% |
10 |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5.00 |
5.00 |
5.00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落实河道管护员 |
= |
91 |
人 |
100 |
20 |
|
|
|
|
质量指标 |
清理河道垃圾 |
= |
200 |
吨 |
100 |
30 |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善水环境,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
≥ |
90 |
% |
100 |
30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5 |
% |
100 |
10 |
|
|
|
|
合计 |
100 |
|
|
|||||||
|
评价结论 |
对照年度目标,做好河道沿岸清洁、干净工作。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赵明扬 |
财务负责人:龚利斌 |
|||||||||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
项目名称 |
红原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 |
|||||||||
|
主管部门 |
红原县水务局 |
实施单位 (盖章) |
红原县水务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顺利开展我县山洪灾害防治危险监测。 |
对照年度目标,顺利开展我县山洪灾害防治危险监测。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对照年度目标,顺利开展我县山洪灾害防治危险监测。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6.22 |
6.22 |
6.22 |
100.00% |
10 |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6.22 |
6.22 |
6.22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雨量站维护 |
= |
67 |
座 |
100 |
50 |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设立自动监测水位雨量站 |
6 |
6 |
座 |
100 |
30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对山洪灾害监测满意度 |
= |
90 |
% |
100 |
10 |
|
|
|
|
合计 |
100 |
|
|
|||||||
|
评价结论 |
对照年度目标,顺利开展我县山洪灾害防治危险监测。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杨红美 |
财务负责人:龚利斌 |
|||||||||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
项目名称 |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资金 |
|||||||||
|
主管部门 |
红原县水务局 |
实施单位 (盖章) |
红原县水务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红原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资金 |
对照年度目标,红原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资金。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对照年度目标,红原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资金。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0.60 |
0.60 |
0.60 |
100.00% |
10 |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60 |
0.60 |
0.60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补助对象 |
= |
2 |
家 |
100 |
50 |
|
|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补助时间 |
= |
2024 |
年 |
100 |
30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5 |
% |
100 |
10 |
|
|
|
|
合计 |
100 |
|
|
|||||||
|
评价结论 |
对照年度目标,红原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资金。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贡秋旦真 |
财务负责人:龚利斌 |
|||||||||
附件2
2023年红原县水务局山洪灾害
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我县49处山洪危险区的监测责任人按照3600/年的标准,落实监测经费。 经费的落实有助对49处山洪灾害危险区的监测提供经费保障,提高监测人员积极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49处山洪危险区的监测责任人按照3600/年的标准,落实监测经费,有助于为山洪灾害危险区监测提供保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为我县49处山洪危险区的监测责任人按照3600/年的标准,落实监测经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为我县49处山洪危险区的监测责任人按照3600/年的标准,落实监测经费。服务对象满意度≥95%;验收合格率≥100%。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量化可考核,与部门的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总投资17.64万元,政策或项目具有公共性,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筹资渠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筹资结构合理,资金来源渠道明确,各渠道资金到位时间、条件能够落实。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一是通过实地查看和村民大会的召开讨论,群定好项目的具体内容;二是询问专业人员确定项目资金的预算及编制实施方案并上报相关部门。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总投资17.64万元,政策或项目具有公共性,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筹资渠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筹资结构合理,资金来源渠道明确,各渠道资金到位时间、条件能够落实。为我县49处山洪危险区的监测责任人按照3600/年的标准,落实监测经费,有助于为山洪灾害危险区监测提供保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一是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透明化管理,资金的来源及使用途径均已公示公告;二是严格按照合同、方案、项目进度拨付资金。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成立了项目理事会,主要负责对项目的推进和项目监管。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并与理事会成员的组成进行了为期7日的公示公告,公式期内无异议。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一是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透明化管理,资金的来源及使用途径均已公示公告,并成立了项目资金监管小组做到项目资金用到实处;二是严格按照合同、方案、项目进度拨付资金。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成立了项目理事会,主要负责对项目的推进和项目的监管。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并与理事会成员的组成进行了为期7日的公示公告,公式期内无异议。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为我县49处山洪危险区的监测责任人按照3600/年的标准,落实监测经费。服务对象满意度≥95%;验收合格率≥100%。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量化可考核,与部门的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费的落实有助对49处山洪灾害危险区的监测提供经费保障,提高监测人员积极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有进一步实施的必要,在财力支持、组织管理机构、运行机制和预期产出及效果四个方面具有可持续性,红原县2023年山洪危险区监测补助项目不仅具有显著的综合效益,而且具有巨大的社会效益。对于落实山洪灾害危险区监测具有积极作用,具有重大的意义。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评估总得分大于85分、评估等级为好、预期产出和效果能满足需求、经过广泛的民意调查讨论分析论证,红原县2023年山洪危险区监测补助项目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可能引起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评估结论为“可以实施”。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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