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机关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体育和旅游地方性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推进文化、体育、旅游体制机制改革。组织推动全县文化、体育事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3.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的普查、保护与利用。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组织全县重点文化、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
4.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市场推广和对外合作交流。制定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负责管理文化、体育和旅游国内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5.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红原本地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指导管理辖区内文艺事业,把握正确的创作导向,推动文化艺术
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
范性的文化艺术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辖区内文化、体育和旅游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负责全县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8.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和考古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能。负责全县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文化与自然遗产、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0.负责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国民体质监测和高危体育项目管理。负责挖掘、传承、保护全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协助体育彩票销售的监督管理。
11.负责拟订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体育训练和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组织全县体育活动、组织参加县内外体育竞赛和综合性运动会。负责反兴奋剂监督工作。
12.负责拟订全县青少年(学校)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组织实施,指导辖区内体育学校的建设和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
13.推动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依法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14.负责全县旅游景区管理机构、文旅企业的行业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15.统筹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文化、体育、旅游行政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体育、旅游等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
16.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协调与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履行行业职业健康监管职责,承担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本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强化文化、体育和旅游要素配置,统筹整合形成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新优势,着力打造具有红原地方民族特色的文化、体育和旅游品牌,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推动旅游业向主导产业发展,提升红原文化软实力,建设体育强县,努力开创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新局面。
19.与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职责分工。县文体旅游局会同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乡村旅游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1.提升旅游经济指标体系
力争2023年接待游客人次和旅游收入分别增长10%以上(参数对比:2022年全年接待人次206万元,实现旅游收入19.57亿元)。
2.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
在做好常规工作开展的同时创新文化活动内涵,进一步激活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功能,以“月月有活动,季季有精彩”的目标,吸引更多受众群体,从文化、体育、旅游等不同业态融合的方向探索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
3.推动全民健身发展
计划举办篮球、足球、赛马、藏棋、马拉松、体操等一批重大体旅赛事活动,深入推进体旅融合,助推产业发展。
4.推动全域旅游提档升级
一是持续提升和完善现有景区景点的基础设施。二是以节庆活动刺激旅游消费,总结前期“雅克看花季、雅克赛马季、雅克音乐季”的经验,做好2023年雅克系列文旅活动的筹备工作。三是依托抖音、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以及东西扶贫协作和对口援建的各类平台,开展联合营销,以“1+N”的形式,做好全域旅游宣传推介营销。四是全方位助力阿坝州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及红原“大草原”品牌节庆营销活动创建工作,加强与省、州相关部门的工作交流对接,发挥地方主观能动性,争取完成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5.推动文体旅项目高质量发展
狠抓项目建设工作,压紧压实责任,续建项目严格倒排工期推进,提前做好复工的各项准备工作,新建项目要加快前期工作,项目方案要做好研判并反复论证,确保项目建成取得实效,不断完善和提升项目储备库质量,主动对接上级部门积极争取项目。
6.推动文旅服务质量提升
一是充分发挥我县文旅市场领导小组作用,强化值班联勤、联动执法、限时办结、督办问责,进一步加强统一调度、综合指挥、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监管工作力度。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扫黄打非等专项检查,进一步净化文旅市场环境,确保市场安全、有序、稳定。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做好局内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加强文旅市场从业人员的安全、消防等各类应急培训等,提升干部职工及从业人员自身工作能力。
7.加强人才保障
加强与对口援建、东西帮扶、结对单位的旅游交流合作,加大旅游人才培养,为旅游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围绕旅游产业升级招大引强、围绕创新驱动招才引智,引进一批示范带动明显、创新能力强的旅游项目。开展旅游创客行动,加强政策引导和专业培训,促进旅游领域就业创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红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下设股室6个,分别是:办公室、文化艺术和遗产保护股、体育股、产业发展和宣传营销股、广播电视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中队。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红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78.8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78.8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78.8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77.24万元,医疗卫生30.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4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28.11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红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文化体育旅游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628.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448.11万元,其中:办公费60.72万元,差旅费3万元,工会经费3.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2万元,印刷费1.5万元,电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6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77.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二)医疗卫生30.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43.43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28.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678.83万元较上年度预算584.8万元增加了16%,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448.11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66.01%,较上年349.21万元增加了28.3%,原因为行政支出增加;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80万元,占总预算的11.78%,与上年预算85万元减少5.8%,主要原因为减少了项目经费开支,减少相关支出。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7.52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7.22万元,较上年度预算7.22万元持平;公务接待费00.3万元,较上年度预算0.3持平,主要因为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2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2509.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57.65万元;业务用房1884.4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567.14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6.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7.部门收支总表
表8.部门收入总表
表9.部门支出总表
表10.2023年红原县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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