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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红原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2024-04-10 17:18:07
  • 发文字号: 〔2024 〕

红原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0日
  • 来源: 红原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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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县境内高速公路协调管理的有关工作。

(三)承担全县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公共客运及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州、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码头规划和码头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州、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制定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科技开发。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十)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指导交通系统的教育培训。

(十一)负责全县范围内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劲头不松,全力推动重大交通项目建设。一是按上级计划下达情况,有力有序推进久马高速公路项目、查查路等重点项目,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完成。二是专班组织推进。紧盯目标再发力,发挥项目专班的作用,做到逐个项目盯、逐项手续办,抢抓项目施工黄金期,倒排时间节点,狠抓推进落实。三加快项目前置要件办理。进一步加快G248红原县城过境段改建工程前期要件办理,争取早日落地落实。强化要素保障。坚持问题为导向,强化责任落实,采取局领导班子成员指导、专班人员驻点督导等有力措施,加快解决项目推进要素保障问题,确保问题按时限“清零”,跑出项目建设加速度。

(二)力度不减,持续加大交通安全保障力度。加大“打非治违”力度,维护正常的客运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大道路运输安全、施工安全和公路安全的监管力度;依法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推动和规范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落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源头安全监管措施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健全;确保不发生道路交通运输源头管理责任事故和水上交通事故,不发生特大行车责任事故;健全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把安全事故控制在下达的指标下线。

(三)标准不降,持续强化交通运输行业监管。一是依法开展道路客货运市场、维修市场、危货运输市场、出租客运市场、超限超载等专项整治活动,保持治超工作的高效态势,有力地净化运输市场;二是不断加大行业安全监管力度。紧紧围绕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发挥综合、协调、监督、指导职能,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月”等一系列活动,重点加强春运、国庆等节日期间的安全监管、大力整治事故隐患,加强班线客运、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源头管理,维持全域交通安全工作平稳、有序;三是深入开展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及县乡村道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及时整改。确保农村公路的保畅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红原县交通运输局下设单位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红原县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红原县交通运输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15.5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15.5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15.5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65.41万元,卫生健康27.08万元,交通运输38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5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红原县交通运输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515.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65.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40.44万元,其中:办公费26.47万元,差旅费4万元,工会经费1.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4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38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36.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三)医疗卫生27.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6.56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515.55万元较上年度预算515.49万元增加了0.06万元,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386.5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75%,较上年386.09万元增加了0.41万元。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14.44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14.44万元,较上年度预算14.44万元持平,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二是将有关股室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4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3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723.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161.17万元,业务用房290.86万元,通用设备223.93万元;专业设备47.99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4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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