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主要职能。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三)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特殊医用材料、特殊检查和治疗、医院制剂等目录和支付标准。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对医疗费用的控制机制。
(四)贯彻落实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疾病待遇的初审、复审和待遇确定,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负责参保患者的转诊转院的审批工作;负责参保患者的门诊特殊疾病审核认定工作。
(六)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做好全县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的统计分析报表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八)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贯彻落实省、州有关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与县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持续深入推进全民参保工作。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着力推动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
(二)持续有效推动药械采购工作。一是进一步督促、指导医疗机构药械采购工作,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激励医疗机构优先使用新机制议定的药品耗材。二是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确保中选药品及时、保质保量配送到各医疗机构。
(三)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一是适时联合相关部门对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现场检查,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专项行动。二是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三是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宣传力度,着力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四是持续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四)持续做好医疗待遇保障工作。常态化开展医疗保障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利、惠民的服务,切实增进参保群众获得感。
(五)持续深入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及医保移动支付工作。
持续抓好医保电子凭证和移动支付的深化应用,确保如期完成国家、省州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
(六)持续推动DRG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持续做好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效。
(六)持续深入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切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确保医保工作呈现新气象、再上新台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本年度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数共2个;独立核算机构数共2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红原县医疗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62.8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62.8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62.8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71.96万元,医疗卫生551.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47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红原县医疗保障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医保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508.03万元,项目支出154.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75.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26.1万元,其中:办公费11.4万元,差旅费6.5万元,工会经费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66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71.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三)医疗卫生551.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9.47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662.80万元,较上年度预算650.22万元增长了1.93%,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508.03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77%,较上年493.74万元增加了2.8 %,原因为2023年新进一名工作人员,行政运行经费相应增加;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154.76万元,占总预算的23%,较上年预算156.48万元减少了1.1%,主要原因为缩减了项目经费开支,减少相关支出。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4.9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4.6元,较上年度预算略有减少,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二是将有关股室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公务接待费0.3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span>
截止2023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49.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31.78万元,业务用房0万元(借用办公楼)。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4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2.部门收入总表
表3.部门支出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13.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1
附件2: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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