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事业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1.负责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辖区内文化、体育和旅游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2.负责文化、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负责全县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3.负责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国民体质监测和高危体育项目管理。负责挖掘、传承、保护全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协助体育彩票销售的监督管理。
4.负责拟订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体育训练和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组织全县体育活动、组织参加县内外体育竞赛和综合性运动会。负责反兴奋剂监督工作。
5.负责拟订全县青少年(学校)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组织实施,指导辖区内体育学校的建设和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
6.保存借阅图书资料,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图书、文献等资料采编、储藏与借阅、图书资料网络系统维护与管理,文献数字化处理、知识培训与社会教育。同时,持续更新补充馆藏,满足广大读者日益增长的阅读需求,为读者提供优质服务。举办公益性培训、展览,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推广活动,丰富城镇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精神文化需求。
在全县各乡镇开展举办琼旭杯篮球赛、举办第一届“雅克杯”川甘青藏棋邀请赛、举办县足球队选拔赛、雅克杯职工篮球赛、举办川甘青雅克杯农牧民篮球赛、主办州运会、举办雅克赛马季、等系列比赛。
全面开展2024年全民阅读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送图书下乡、分馆业务培训、流动图书进校园等活动。
红原县文化体育和旅旅游局下设事业单位2个,其中包括体育馆、图书馆。
2024年红原县文化体育和旅旅游局事业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146.1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6.1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6.1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22.73万元,医疗卫生7.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4.55万元。
红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文化体育旅游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46.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8.2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7.89万元,其中:办公费1.93万元,差旅费2万元,工会经费1.03万元,印刷费0.2万元,培训费1.93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电费0.5万元,取暖费0.2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22.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二)卫生健康7.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11.35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4.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146.17万元较上年度预算203.93万元下降了28.32%。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146.17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100%,较上年203.93万元下降了28.32%,原因为行政支出减少。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0.1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1万元,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024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4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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