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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红原县邛溪镇
  • 成文日期: 2023-11-03 13:57:55
  • 发文字号: 〔2023 〕

2022年度四川省阿坝州红原县邛溪镇部门决算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3日
  • 来源: 红原县邛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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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四川省阿坝州红原县

邛溪镇部门决算

保密审查情况:已审查,内容审定

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情况:已审签,同意对外公开

目录

公开时间:2023113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14

第二部分2022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5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5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15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6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2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2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2

第三部分词解释 41

四部分附件 46

附件1 46

附件2…50

五部分附表 5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5

二、收入决算表 55

三、支出决算表 5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5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55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55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5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5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5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55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邛溪镇具有党委、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属于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二)2022年工作总结

2022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州委、历次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两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工作主基调,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务实奋进实现了经济较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众志成城,疫情防控成效显著。我镇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网格化防控管理工作要求,创新探索推广疫情防控网格化精准管理工作模式一是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为双组长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外来人员排查管控组、交通检疫组、市场监管组、物资保障组、宣传及信息发布组、社会稳控组、督查组“一办七组”,负责全镇疫情防控工作。二是疫苗接种工作,截止目前,我镇3-17岁第一剂接种1901人,接种率93.55%,第二剂接种1837人,接种率96.63%。18岁以上第一剂接种5758人,接种率达95.54%,第二剂接种5637人,接种率达97.90%,第三剂接种4466人,接种率82.17%。60岁以上第一剂接种834人,接种率87.69%,第二剂接种787人,接种率94.36%。三是静态管理期间,全面整合网格、机关干部、村民小组长力量,做好社区、街道、村、远牧点的管理,设置劝导点10个,对过往人员、车辆进行劝离。四是城区以主要街道为单元分为12个志愿服务点,平均每个点位安排不少于6个单位2名人员,共计派出上百名志愿者与社区网格员参与核酸检测人员组织,全员核酸期间,平均每日完成核酸采样14340人,做到了应采尽采。五是全面摸排梳理外来人员20000名,根据赋码情况不同采取不同管控措施,针对居家隔离人员,卫生院及时上门进行体温检测,村社干部做好心理疏导和代为开展物资采购,确保隔离效果。辖区实现疫情零发生零传播,有效构筑起一道抗击疫情的坚固防线。六是加大对散居及外来人员的管控,开具返县人员接收证明3185份,按照返回前区域不同签订承诺书,实行不同政策。

攻坚克难,项目建设取得突破。落实工作责任。把项目工作分解落实到部门的每个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投入,抓投入就是抓发展的工作思路。狠抓重点项目建设的协调。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协调力度,力争形成合力,注意跟踪落实,促进项目加快建设。加强项目督查。督查把重点放在资金的拨付上,特别是拨付的进度。严格按照取现场督查、项目通报等形式进行督查,要求抢抓工期的同时保质量,推进项目实施,强力推进项目落实,确保了重点项目按时按质完成。2022年邛溪镇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共计4个、州级奖补资金项目共计2个、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用于新建标准化养殖基地3户,每户补助15万元已完成项目验收。

以人为本,民生保障长抓不懈。认真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截止目前共有城乡低保户379728人,发放低保金186322元,重病农户416人,最低生活保障651人、残疾两项补贴245人,特困供养9户、孤儿基本生活救助2人,全民医保实现应保尽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兜底保障防线切实筑牢大力落实教育扶持救助基金发放教育基金雨露计划等教育政策,发放教育基金合计35.51万元,2022年春共落实雨露计划40人共6万。图书、活动室免费开放,公共服务短板不断补齐。

凝心聚力,乡村振兴蓬勃发展。一是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主要领导主抓、狠抓,全镇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达格龙村、玛萨村在2021年底成功创建为阿坝州乡村振兴示范村,截至目前,包括已成功创建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的热坤村,邛溪镇已有三个村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已形成示范引领带动发展格局。与此同时,各村人居环境实现有效改善,乡村治理持续完善提升,全镇农牧民人均收入稳步增长。二是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已全面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的开展,全面落实农村低收入常态化帮扶机制,截止目前,我镇完成了两轮全覆盖“大排查”,实现对全镇1133户农牧民收入摸排,牢牢守住了不返贫的底线。在各项工作有序的开展与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的同时,切实提升了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确保脱贫地区产业向好发展。三是在推进农业现代化方面,全镇 2021 年农牧民收入为9839.93万元,人均 21934.75元,扣除生产经营性支出约1614.96万元,预计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18334.75,较去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944元,同比增长14.9%。今年预计农民增收会保持稳速实现增长。四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方面,对全镇范围内所有户,对屋内、院内、公共区域等人居环境进行全覆盖地毯式清理。持续提升“五网”建设水平,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等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垃圾分类收集。

科学谋划,生态保护成效显著。一是生态保护宣传教育不断深入。以提高全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为主要内容,常态开展村村响和流动广播宣传工作,张贴横幅5条,发放明白卡1000张、宣传册200份,设立警示标语10处。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4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环境的自觉性,提高了依法保护自身环境权益的能力。是重点抓好防灾及乱开采砂石等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文明生态村”相结合,严格管理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方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提高了环境保护水平。是集中整治工地、合作社污染问题。专题研究合作社、工地污染问题3次,通过运用设备消除污染和污染赔偿相结合,抓好污染整治工作。在个别工地没有达标的前提下,配合县环保局,对有环境卫生差的工地进行了批评与整改。五是认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12场,规范餐域卫生35户,拆除破旧横幅30条。确定护林员、河道管护员、草管员、湿地管护员228名。六是全面落实“河长制”,划定水源保护地5处,设立警示标志10个,开展非法采砂、河域环境、生活污水排放等专项巡查12次。发挥生态公益性岗位效益,开展巡山巡逻10余次。推进草畜平衡,全面完成了55万亩草场禁牧,对74万亩草场推行草畜平衡,完成4552头牲畜减畜任务。

居安思危,安全生产紧抓不放。一是防汛减灾方面,各村社区签署防汛减灾联防联控责任书7份、设置乡级河长9名、有效管护河流9条、组织开展邛溪镇水旱灾害防御知识培训3次、组织开展应急演练2次,动员40余名群众,受众覆盖达200余人。二是消防安全方面,安排部署“网格员”开展楼道、住房、商铺、快递物流等其他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截至目前已收到“网格员”反馈隐患信息10余条,均已整改销号。联合经信局、消防大队对辖区内重点企业消防开展安全检查及复查5次,对消防设施的损坏进行评估并督促企业整改。三是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面,组织护林员、护草员开展远牧点巡山巡逻36次;组织开展远牧点电路、电线隐患排查4次,未发现隐患;严格管控我镇辖区内17处煨桑台,严格落实煨桑登记及野外用火审批登记,截止目前共审批野外用火6次。针对野外违规用火现象,联合镇派出所对违规用火人员进行行政处罚,进一步强化野外用火规范管理。组织村社区开展专项森林草原防灭火部署会,与辖区内各村(社区)签署森林草原防灭火协议书7份。四是地质灾害防治方面,扎实开展地质灾害点巡查检查5次,协助第三方公司对我镇1个地质灾害点安装完善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制定并多次完善我镇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1次,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防灾减灾应急处突能力;在各村(社区)安装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牌及路线指示图,明确突发事件疏散路线,保证群众人生财产安全;对五村两社区农用住房全方位摸排2次,发现存在预制板材料建筑问题,积极与县住建局对接,建立隐患台账。6月10日,马尔康市突发地震,组织干部职工、村(社)两委、党员、志愿者、民兵督促、协助村(社)干部到项目施工地、桥梁渡口等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引导地灾隐患点群众撤离。五是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发放道路安全宣传单300份,开展道路劝导工作,有效劝导22次,并安排部署镇道安办开展农村道路隐患排查六是建筑施工安全方面,制定建筑施工安全领域隐患排查工作方案,逐一与辖区内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和疫情防控责任书68份。

务实笃行,综合治理显著提升。一是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安排5次综治维稳工作,强化优化力量配备,将镇机关能力最优、责任心最强的6名干部充实到镇维稳队伍。整合涉稳各股力量,统筹好两所力量,抓好22名专兼职网格员、39名村(社区)两委人员,34名村民小组长、70名民兵、38名生态公益性岗位的作用发挥,形成统一调度,统一指挥,战斗有力,处置有效的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二是实行划网格、组团队、建信息,结合辖区居民住宅区交错分布的现状,将五村两社区划分为22个网格,网格内的特殊人群、社区矫正人员及出租屋纳入网格管理之中并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做到服务有重点、工作有方向、信息有台账。三是围绕反电信诈骗、涉老人诈骗、禁毒、防艾等重点工作,大力推动反诈APP安装、以案说法5次,提高群众防诈、反诈能力,发现并上报1起疑似涉老年人诈骗事件,开展针对性防范措施,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对重点信访人员派员全程监控,杜绝非访、越访、闹访,及时有效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共梳理8起,化解7起,化解成功率达90五是与县级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利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5.17世界电信日、禁毒宣传月等,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2次,发放宣传资料600本(单),受教育群众达4000人次,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深入机关、寺庙、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30次。六是关键特殊时期安保维稳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方案预案,及时更新内容并组织推演,确保预案可执行度。准备力量,整合统筹好22名专兼职网格员、39名村(社区)两委人员,34名村民小组长、70名民兵、38名生态公益性岗位等涉稳各股力量的作用发挥,细划 12个单元格,全员、全装、全时段应急待命。备好物资,成立维稳处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门的工作场地和应急处置装备存放室,安排两辆公务用车备勤,配备灭火器、木棍、盾牌等物资,随时做好应急处突准备。研判会商,坚持做好“月初调度、月末研判”工作,争取做到提前发现问题,及时化解处置。

当然,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底子薄、欠发达、发展质量不够高、资源环境约束仍然是最大镇情。公共安全、生产安全等领域风险管控体系还不完善,各方面安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高质量高速度发展的基础尚不稳固;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还存在短板,高品质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不足;政府治理水平、干部能力作风与上级要求、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等。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不负人民期待。

2023年工作目标

2023年,我镇将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州县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提出“强体、壮骨、聚气、暖心、扮靓”五大工程,把握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力克服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凝心聚力,奋力拼搏,努力进取。继续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大力发展镇域经济,大力改善民生民计,大力完善基础设施,开创邛溪高质发展新局面。

抓疫情防控,夺取战疫全面胜利。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认真抓好疫苗接种,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提升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对重点场所加强控,严格落实健康码、体温检测和外来人员排查等工作,公共场所日常清洁、通风和消毒等措施,织密织牢常态化疫情防控体系。同时,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经验总结,提高公共卫生风险化解能力。

抓特色产业,持续推进转型升级。依托国家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麦洼牦牛、红原奶粉优势资源,不断完善“龙头企业+健康养殖+牧户”利益联结机制,融入“净土阿坝·雅克草原”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用好用活县城区位优势和“一区四园多基地”发展机遇,深入推进畜产品精深加工、冷链物流、品牌创建等工作,逐步实现畜牧业的发展壮大。紧抓全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天府旅游名县等创建机遇,推进文旅融合、牧旅融合深入发展,进一步完善“吃住行游购娱”服务体系。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立足各村社实际和资源禀赋,强化统筹规划和差异发展稳步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和资产收益。

抓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严格落实脱贫攻坚“五年过渡期”和“四个不摘”要求,因地制宜、统筹推进,逐步建立健全机制,实现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争创省州乡村振兴示范村,热多村、麻色阳德村完成“州级三家园”创建工作。坚持规划引领,积极推动“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严格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不断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全方位提升镇域环境品质。积极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就业供需对接,大力发展农牧民职业教育,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提高农牧民各类就业技能,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抓底线防控,有效化解风险隐患。站在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高度,将森林、草原、湿地、河流等保护放在优先位置,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突出生态质量效益提升,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建设,坚决杜绝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确保各类环境安全风险平稳可控。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升基层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强化安全生产生命线、高压线意识,突出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确保大局和谐稳定。

抓社会民生,不断提升保障能力。重点围绕一老一小,全力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完善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大病救助、临时救助、爱红原基金等救助保障制度,充分发挥政策兜底保障作用。着力优化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拓宽增收渠道。持续巩固义务教育成果,坚持全民参保计划,健全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卫生和健康服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繁荣乡村文化事业,不断巩固红原新民风培树成果,提升群众文明素养。

抓政府效能,切实加强施政水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稳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让行政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改进政府工作作风,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压减非刚性支出,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让老百姓过好日子,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二、构设置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截止2022年底我单位共有编制45个,其中公务员编制28个,行政工勤编制2个,事业编制15个,在职45人,其中公务员28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15人。

第二部分2022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2009.96万元,2021相比,增加219.03.67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人员及项目增加。支出总计2009.96万元。与2021相比,增加219.03.67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人员及项目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本年收入合计2009.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76.46万元,占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3.5万元,占2%。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本年支出合计200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8.17万元,占58%;项目支出831.79万元,占4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76.46万元,2021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5.53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02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976.46万元,2021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5.53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6.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85.53万元,增长10%。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6.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16.74万元,占51%;公共安全支出(类)0万元,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7.51万元,占10%;卫生健康支出62.67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85.1万元,占4%。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2.92万元,占1%;农林水支出611.51万元,占31%。

支出(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976.4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2010101-行政运行:15.18万元

2010104- 人大会议:3.47万元

2010107-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1万元

2010108- 代表工作:2.4万元

2010301-行政运行:624.08万元

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6.79万元

2010350-事业运行:263.83万元

支出决算为1016.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65.13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26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4.13万元

支出决算为132.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类):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9.47万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2.24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66万元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1万元

支出决算为62.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城乡社区支出(类)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92万元

5.农林水支出(类)

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11.96万元

2130305- 水利工程建设支出:8.91万元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10.54万元

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80.1万元

支出决算为611.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住房保障支出(类)

2210101-廉租住房:5.07

2210201-住房公积金:80.03万元

支出决算为8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8.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12.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2.78万元、津贴补贴575.26万元、奖金13.67万元、绩效工资30.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8.2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4.1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9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39万元、住房公积金80.03万元、生活补助26.68万元、医疗费补助0.91、奖励金0.01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65.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58万元、印刷费5.5万元、水费1.3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3.4万元、差旅费4.5万元、培训费3万元、会议费1.5万元、劳务费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1万元、工会经费6.3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1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9.1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11万元。主要用于下村、出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1万元,比2021年减少9.19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邛溪镇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主要是用于日常出差、下村开展工作等方面使用。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邛溪镇2022年乡镇牲畜暖棚建设项目、邛溪镇生产性道路(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通道)建设项目、邛溪镇生产性便道(板涵桥)建设项目、邛溪镇2022年生产性便道(草原防火通道)维修项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及“道安办”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2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效果较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情况较好。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2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邛溪镇2022年乡镇牲畜暖棚建设项目邛溪镇生产性道路(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通道)建设项目”、“邛溪镇生产性便道(板涵桥)建设项目”、“邛溪镇2022年生产性便道(草原防火通道)维修项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及“道安办”经费项目”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邛溪镇2022年乡镇牲畜暖棚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总投资175万元。补助新建牲畜暖棚35个,增强牧户防灾减灾能力,保护弱畜,提高牧户收入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邛溪镇2022年乡镇牲畜暖棚建设项目

预算单位

红原县邛溪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75万元

执行数:

17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7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75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该项目总投资175万元

补助新建牲畜暖棚35个,增强牧户防灾减灾能力,保护弱畜,提高牧户收入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评价内容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决策

绩效目标

目标内容

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即绩效目标实际明确个数/应当明确个数×100%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进度计划

项目计划实施进度明确

目标匹配

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的抽样项目点个数/抽样项目点总数×100%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决策依据

政策依据

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符合

符合

实施规划

连续性项目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实施规划符合实际,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

管理制度

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项目资金分配决策程序明确

明确

明确

资金分配

分配方法

资金分配方法是否科学合理

分配过程

分配过程符合相关规定

分配结果

审核把关

符合申报条件的抽样项目点个数/抽样项目点总数×100%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资金集中

集中

财政资金占项目资金总额比重较小项目个数/项目总数×100%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均衡)

均衡

按实际分配结果选择客观因素测算验证资金分配方法制定、分配要素设定、基础数据应用、测算依据选取等是否科学合理(2分)

项目管理

资金到位

分配时效

县级主管部门按规定及时分配资金

资金拨付

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资金管理  

使用范围

资金使用是否合规

支付依据

资金支付依据符合规定,即支付依旧合规资金量/资金总量×100%

开支标准

资金开支标准符合规定,即开支标准合规资金量/资金总量×100%

财务管理

财务制度

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规范

组织实施(4分)

项目调整

项目调整严格履行相关手续

投资变更

项目投资变更额/项目总投入×100%

未出现更改

未出现更改

制度执行

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

项目绩效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完成质量

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完成时效

(实际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100%

100%

100%

完成成本

(实际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100%

100%

100%

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

反映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牧区畜牧生产养殖条件,将进一步加快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带动和提高周边地区畜牧生产能力提高,增强抗灾保畜能力,促进牧户增收。

加快牧民群众奔康的步伐,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以点带面可示范带动镇畜牧养殖户的积极性,带动村内经济发展。

生态效益

反映相关产出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将有效改善牧区畜牧生产养殖条件,推行舍饲和半舍饲,减轻天然草原放牧压力,推进草畜平衡,增强抗灾保畜能力。同时有利于草畜品种改良、人工种草、草畜动态平衡等现代畜牧生产技术得到应用推广,实现畜牧生产和草原保护建设共同发展。

将有效改善牧区畜牧生产养殖条件,推行舍饲和半舍饲,减轻天然草原放牧压力,推进草畜平衡,增强抗灾保畜能力。同时有利于草畜品种改良、人工种草、草畜动态平衡等现代畜牧生产技术得到应用推广,实现畜牧生产和草原保护建设共同发展。

可持续效益

反映相关产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将进一步完善畜牧养殖基础设施,改善牧区群众畜牧养殖生产条件。同时将有效推行舍饲、半舍饲养殖方式,实行冷季保畜保膘,进一步降低牲畜冬春死亡率,暖季快速育肥,加快牲畜出栏,切实增加牧民收入。助推当地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为牧区畜牧业经济增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将进一步完善畜牧养殖基础设施,改善牧区群众畜牧养殖生产条件。同时将有效推行舍饲、半舍饲养殖方式,实行冷季保畜保膘,进一步降低牲畜冬春死亡率,暖季快速育肥,加快牲畜出栏,切实增加牧民收入。助推当地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为牧区畜牧业经济增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反映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相关产出及其影响的认可程度,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对本项目事实满意度好。无异议

对本项目事实满意度好。无异议

满意度

2)邛溪镇生产性道路(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通道)建设项目建设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新建生产性道路(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通道)10公里,便于群众出行生产,同时提高火灾等防范处置能力。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邛溪镇生产性道路(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通道)建设项目

预算单位

红原县邛溪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0万元

执行数:

1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0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

主要用于:新建生产性道路(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通道)10公里,便于群众出行生产,同时提高火灾等防范处置能力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评价内容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决策

绩效目标

目标内容

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即绩效目标实际明确个数/应当明确个数×100%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进度计划

项目计划实施进度明确

目标匹配

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的抽样项目点个数/抽样项目点总数×100%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决策依据

政策依据

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符合

符合

实施规划

连续性项目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实施规划符合实际,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

管理制度

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项目资金分配决策程序明确

明确

明确

资金分配

分配方法

资金分配方法是否科学合理

分配过程

分配过程符合相关规定

分配结果

审核把关

符合申报条件的抽样项目点个数/抽样项目点总数×100%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资金集中

集中

财政资金占项目资金总额比重较小项目个数/项目总数×100%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均衡)

均衡

按实际分配结果选择客观因素测算验证资金分配方法制定、分配要素设定、基础数据应用、测算依据选取等是否科学合理(2分)

项目管理

资金到位

分配时效

县级主管部门按规定及时分配资金

资金拨付

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资金管理  

使用范围

资金使用是否合规

支付依据

资金支付依据符合规定,即支付依旧合规资金量/资金总量×100%

开支标准

资金开支标准符合规定,即开支标准合规资金量/资金总量×100%

财务管理

财务制度

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规范

组织实施(4分)

项目调整

项目调整严格履行相关手续

投资变更

项目投资变更额/项目总投入×100%

未出现更改

未出现更改

制度执行

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

项目绩效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完成质量

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完成时效

(实际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100%

100%

100%

完成成本

(实际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100%

100%

100%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

反映相关产出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通过生产性便道(草原防火通道)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善牧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其经济效益十分明显。

通过生产性便道(草原防火通道)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善牧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其经济效益十分明显。

社会效益

反映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该项目不仅可以方便牧民群众的出行,直接带动畜产品销售。同时该项目的建成,将为牧民群众发展畜牧产品生产,草场转场提供较好的交通条件,减少在路途中的不必要的损失,为农牧民在夏季草场放牧时期的生活补给提供保障。

该项目不仅可以方便牧民群众的出行,直接带动畜产品销售。同时该项目的建成,将为牧民群众发展畜牧产品生产,草场转场提供较好的交通条件,减少在路途中的不必要的损失,为农牧民在夏季草场放牧时期的生活补给提供保障。

生态效益

反映相关产出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项目建设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牧民群众生活质量;有利于推动我镇城镇统筹发展,对我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助推作用显著。

项目建设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牧民群众生活质量;有利于推动我镇城镇统筹发展,对我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助推作用显著。

可持续效益

反映相关产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解决100余户村民的销售畜产品,也解决了动物内脏乱抛乱弃,造成草场退化,生产性便道(草原防火通道)减少对保护生态环境起到积极的生态效益。

解决100余户村民的销售畜产品,也解决了动物内脏乱抛乱弃,造成草场退化,生产性便道(草原防火通道)减少对保护生态环境起到积极的生态效益。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反映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相关产出及其影响的认可程度,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对本项目事实满意度好。无异议

对本项目事实满意度好。无异议

3)邛溪镇生产性便道(板涵桥)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总投资50万元新建板涵桥5座,提高远牧点通行能力,便于群众生产生活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2 年度)

项目名称

邛溪镇生产性便道(板涵桥)建设项目

预算单位

红原县邛溪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0万元

执行数:

5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0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该项目总投资50

新建板涵桥5座,提高远牧点通行能力,便于群众生产生活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评价内容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决策

绩效目标

目标内容

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即绩效目标实际明确个数/应当明确个数×100%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进度计划

项目计划实施进度明确

目标匹配

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的抽样项目点个数/抽样项目点总数×100%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决策依据

政策依据

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符合

符合

实施规划

连续性项目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实施规划符合实际,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

管理制度

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项目资金分配决策程序明确

明确

明确

资金分配

分配方法

资金分配方法是否科学合理

分配过程

分配过程符合相关规定

分配结果

审核把关

符合申报条件的抽样项目点个数/抽样项目点总数×100%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资金集中

集中

财政资金占项目资金总额比重较小项目个数/项目总数×100%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均衡)

均衡

按实际分配结果选择客观因素测算验证资金分配方法制定、分配要素设定、基础数据应用、测算依据选取等是否科学合理(2分)

项目管理

资金到位

分配时效

县级主管部门按规定及时分配资金

资金拨付

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资金管理  

使用范围

资金使用是否合规

支付依据

资金支付依据符合规定,即支付依旧合规资金量/资金总量×100%

开支标准

资金开支标准符合规定,即开支标准合规资金量/资金总量×100%

财务管理

财务制度

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规范

组织实施(4分)

项目调整

项目调整严格履行相关手续

投资变更

项目投资变更额/项目总投入×100%

未出现更改

未出现更改

制度执行

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

项目绩效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完成质量

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完成时效

(实际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100%

100%

100%

完成成本

(实际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100%

100%

100%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

反映相关产出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通过生产性便道(板涵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善牧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其经济效益明显。

通过生产性便道(板涵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善牧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其经济效益明显。

社会效益

反映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为牧民群众发展畜牧产品生产,草场转场提供较好的交通条件,减少在路途中的不必要的损失,为农牧民在夏季草场放牧时期的生活补给提供保障。

为牧民群众发展畜牧产品生产,草场转场提供较好的交通条件,减少在路途中的不必要的损失,为农牧民在夏季草场放牧时期的生活补给提供保障。

生态效益

反映相关产出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牧民群众生活质量;有利于推动我镇城镇统筹发展,对我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助推作用显著。

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牧民群众生活质量;有利于推动我镇城镇统筹发展,对我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助推作用显著。

可持续效益

反映相关产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确保该项目稳定良好运行,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确保该项目稳定良好运行,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反映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相关产出及其影响的认可程度,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对本项目事实满意度好。无异议

对本项目事实满意度好。无异议

(4)邛溪镇2022年生产性便道(草原防火通道)维修项目,该项目总投资5万元,达格龙村维修生产性便道(草原防火通道)5公里,便于群众生产出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邛溪镇2022年生产性便道(草原防火通道)维修项目

预算单位

红原县邛溪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万元

执行数:

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该项目总投资5万元

达格龙村维修生产性便道(草原防火通道)5公里,便于群众生产出行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评价内容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决策

绩效目标

目标内容

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即绩效目标实际明确个数/应当明确个数×100%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进度计划

项目计划实施进度明确

目标匹配

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的抽样项目点个数/抽样项目点总数×100%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决策依据

政策依据

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符合

符合

实施规划

连续性项目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实施规划符合实际,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

管理制度

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项目资金分配决策程序明确

明确

明确

资金分配

分配方法

资金分配方法是否科学合理

分配过程

分配过程符合相关规定

分配结果

审核把关

符合申报条件的抽样项目点个数/抽样项目点总数×100%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资金集中

集中

财政资金占项目资金总额比重较小项目个数/项目总数×100%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均衡)

均衡

按实际分配结果选择客观因素测算验证资金分配方法制定、分配要素设定、基础数据应用、测算依据选取等是否科学合理(2分)

项目管理

资金到位

分配时效

县级主管部门按规定及时分配资金

资金拨付

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资金管理  

使用范围

资金使用是否合规

支付依据

资金支付依据符合规定,即支付依旧合规资金量/资金总量×100%

开支标准

资金开支标准符合规定,即开支标准合规资金量/资金总量×100%

财务管理

财务制度

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规范

组织实施(4分)

项目调整

项目调整严格履行相关手续

投资变更

项目投资变更额/项目总投入×100%

未出现更改

未出现更改

制度执行

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

项目绩效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完成质量

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完成时效

(实际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100%

100%

100%

完成成本

(实际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100%

100%

100%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

反映相关产出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有效改善项目实施村畜牧业生产生活条件,方便当地牧民群众出行保障基本生产生活。

有效改善项目实施村畜牧业生产生活条件,方便当地牧民群众出行保障基本生产生活。

社会效益

反映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为牧民群众发展畜牧产品生产,草场转场提供较好的交通条件,减少在路途中的不必要的损失,为农牧民在夏季草场放牧时期的生活补给提供保障。

为牧民群众发展畜牧产品生产,草场转场提供较好的交通条件,减少在路途中的不必要的损失,为农牧民在夏季草场放牧时期的生活补给提供保障。

生态效益

反映相关产出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生产性便道(草原防火通道)项目维修后,可以解决40余户村民的销售畜产品,也解决了动物内脏乱抛乱弃,造成草场退化,生产性便道(草原防火通道)减少对保护生态环境起到积极的生态效益。

生产性便道(草原防火通道)项目维修后,可以解决40余户村民的销售畜产品,也解决了动物内脏乱抛乱弃,造成草场退化,生产性便道(草原防火通道)减少对保护生态环境起到积极的生态效益。

可持续效益

反映相关产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此项目无污染产生,建成后将促进我生态文明建设。

此项目无污染产生,建成后将促进我生态文明建设。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反映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相关产出及其影响的认可程度,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对本项目事实满意度好。无异议

对本项目事实满意度好。无异议

5)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及“道安办”经费项目,该项目总预算12万元,主要为了提升人民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改善邛溪镇环境容貌,对我镇域周边卫生进行整治。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及“道安办”经费项目

预算单位

红原县邛溪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2万元

执行数:

1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2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该项目总投资12

主要为了提升人民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改善邛溪镇环境容貌,对我镇域周边卫生进行整治。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评价内容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决策

绩效目标

目标内容

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即绩效目标实际明确个数/应当明确个数×100%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进度计划

项目计划实施进度明确

目标匹配

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的抽样项目点个数/抽样项目点总数×100%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决策依据

政策依据

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符合

符合

实施规划

连续性项目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实施规划符合实际,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

管理制度

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项目资金分配决策程序明确

明确

明确

资金分配

分配方法

资金分配方法是否科学合理

分配过程

分配过程符合相关规定

分配结果

审核把关

符合申报条件的抽样项目点个数/抽样项目点总数×100%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资金集中

集中

财政资金占项目资金总额比重较小项目个数/项目总数×100%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均衡)

均衡

按实际分配结果选择客观因素测算验证资金分配方法制定、分配要素设定、基础数据应用、测算依据选取等是否科学合理(2分)

项目管理

资金到位

分配时效

县级主管部门按规定及时分配资金

资金拨付

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资金管理  

使用范围

资金使用是否合规

支付依据

资金支付依据符合规定,即支付依旧合规资金量/资金总量×100%

开支标准

资金开支标准符合规定,即开支标准合规资金量/资金总量×100%

财务管理

财务制度

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规范

组织实施(4分)

项目调整

项目调整严格履行相关手续

投资变更

项目投资变更额/项目总投入×100%

未出现更改

未出现更改

制度执行

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

项目绩效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建设

完成质量

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完成时效

(实际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100%

100%

100%

完成成本

(实际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100%

100%

100%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

反映相关产出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通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同治工作,全面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切实改善我镇城乡面貌。

通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同治工作,全面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切实改善我镇城乡面貌。

社会效益

反映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通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同治工作,全面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切实改善我镇城乡面貌。

通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同治工作,全面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切实改善我镇城乡面貌。

生态效益

反映相关产出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为群众创造了一个洁净、优美的生活环境

为群众创造了一个洁净、优美的生活环境

可持续效益

反映相关产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提升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在保障了人民群众和在学学生的身体健康的同时,也提高了环境卫生保护意识,促进人们养成良好文明的卫生习惯。

提升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在保障了人民群众和在学学生的身体健康的同时,也提高了环境卫生保护意识,促进人们养成良好文明的卫生习惯。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反映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相关产出及其影响的认可程度,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对本项目事实满意度好。无异议

对本项目事实满意度好。无异议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邛溪镇人民政府20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邛溪镇2022年乡镇牲畜暖棚建设项目邛溪镇生产性道路(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通道)建设项目”、“邛溪镇生产性便道(板涵桥)建设项目”、“邛溪镇2022年生产性便道(草原防火通道)维修项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及“道安办”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邛溪镇2022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眉山援建项目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 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01(项)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01(项)04——人大会议费: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代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03(项)01——行政运行: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03(项)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06(项)01—行政运行: 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31(项)01—其它政府办公厅及相关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款)05(项)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的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款)05(项)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匝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10(款)11(项)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10(款)11(项)0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除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外的其他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213(款)01(项)42—农村道路建设:反映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213(款)01(项)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213(款)02(项)04—林业事业机构: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213(款)03(项)14—防汛: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培训、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19.农林水支出(类)213(款)07(项)05—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补助: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0.住房保障支出(类)221(款)02(项)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其他支出(类)229(款)99(项)01—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邛溪镇20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红原县邛溪镇人民政府独立核算的机构,是独立编报预算的单位。下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党政办、综合办公室、维稳办、便民服务中心、财务室。

(二)机构职能。

 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人员概况。

  单位编制人数45人,其中公务员编制28个,行政工勤编制2个,事业编制15个,在职45人,其中公务员28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1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本年收入合计2009.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76.46万元,占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3.5万元,占2%。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本年支出合计200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8.17万元,占59%;项目支出831.79万元,占4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按照县财政预算编制工作要求,我镇组织财务人员积极参与预算编制培训会,及时掌握预算编制口径等相关知识,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按照“两上两下”编制方式,全面、及时、完整地编制了单位预算,并经财政部门审核下达。

(二)执行管理情况

在预算执行中,我镇严格按工作开展进度、预算资金计划等执行,分管财务领导定期不定期督查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衔接沟通。对涉及的项目资金严格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预算资金,加强了财政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无超进度、超预算拨付资金。

202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无出国出境及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为5.11万元。

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实现、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结果应用情况。

包括绩效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三公经费”控制在年初预算以内。

2、预算执行情况控制较好。支出总额控制在年初预算总额以内,本年部门预算完成率达到了100%,未进行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预算控制良好。

3、预算管理较为理想。由于严格执行财政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的预算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年人员经费支出、日常用公用经费支出的控制率均达到了100%

财政预算安排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本单位基本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的正常工作运转。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也是非常必要的。财政预算安排大大提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得到了有效保障,我们在执行预算过程中是严格按照财政各项制度规定来办理,单位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也是安全的。

(二)存在问题。

1、预算执行存在偏差

在实际经费列支中,未严格按照预算科目进行列支,部分基本支出科目调剂使用。

2、会计核算欠规范

经费支出核算过程中,部分科目未自动生成,导致出现科目用错现象。

(三)改进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建议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支出,避免预算科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确需调剂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2、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支出科目,规范财务核算,完整披露相关信息。

附件2

邛溪镇项目2022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背景及原则

1.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从广大群众最关心、最切实的

利益出发,着力解决影响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的瓶颈因素,力争通过实施项目使全镇的“给排水、交通、旅游基础设施”等基础有一个大的提升,同时群众的家居环境也有大的改善,产业发展有一个明确思路和目标。

2.整合资金,量力而行。积极向县级部门争取项目支持,按照集中统一规划,分步投入实施的原则,高效利用每一笔项目资金。建设规划中,在充分前瞻考虑的基础上,切实结合资金等现实情况,不好大求全,不好高骛远。

3.政府引导,群众主体。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国家帮扶相结合,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着力落实落地邛溪镇2022建设项目,为全县脱贫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1)邛溪镇2022年乡镇牲畜暖棚建设项目

该项目为统规自建项目,补助新建牲畜暖棚35个,每户补助5万元,共计175万元;于2022年4月开始建设,2022年8月26日完成全面验收工作。

2)邛溪镇生产性道路(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通道)建设项目

该项目签订合同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合同总价为95.488万元,新建生产性便道(草原防火通道)10公里,按照合同及文件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目标任务。

3)邛溪镇生产性便道(板涵桥)建设项目

该项目计划投资50万元,实际到位50万元,资金来源为:衔接资金,年初目标为新建生产性便道(板涵桥)5座,截止目前已完成工程量100%,于2022年7月25日已完成验收100%,已拨付资金97%,仅余项目质保金3%,共带动收益人200人,满意度达100%。

4)邛溪镇2022年生产性便道(草原防火通道)维修项目

该项目计划投资10万元,实际到位10万元,资金来源为:衔接资金,年初目标为维修生产性便道(草原防火通道)10公里截止目前已完成工程量100%,于2022年5月28日已完成验收100%,已拨付资金100%,共带动收益人400人,满意度达100%。

5)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及“道安办”经费项目

每年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为群众创造了一个洁净、优美的生活环境,提升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在保障了人民群众和在学学生的身体健康的同时,也提高了环境卫生保护意识,促进人们养成良好文明的卫生习惯。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方式,成立项目自评领导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领导小组如下:

    长:       镇党委书记、镇长

长:华尔让         人大主席

                      镇纪委书记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办公室设在项目办,由索朗严扎负责日常工作。

五、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使用和监管

1.建立资金管理责任制。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实行县级管理责任制度,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贫病群众走的分配管理原则,统筹兼顾、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实行项目、资金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单

位法人代表责任制。

2.建立资金使用公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进行公告、公示。在项目实施地对具体项目实行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3.建立资金管理专账核算制。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对试点工作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建立资金管理报账制。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日常管理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按项目建设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5.建立资金管理审计制。工程完工后,相关审计部门应及时会同财政、纪检、监察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转移、挪用、拖欠、挤占、贪污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建立资金检查验收制。年度计划完成后,上级有关部门要按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检查验收,进行绩效评估

(二)项目建设监督管理

1.项目将在自觉接受县委县政府督察室、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进行实

;邛溪镇党委、镇政府将积极指导、引导和管理好该项目,镇党委、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项目的第一责任人,镇具体管副职和村两委负责人是项目的具体责任人。

2.项目建设协调管理。镇政府将指派专人进行项目的监督和监理;村委会将积极组织牧民群众投工投劳,共建美好家园,并在建设工程中,积极配合施工单位,积极主动协调建设事项,妥善协调配合解决施工中的困难和问题。

六、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以上五个项目已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完成绩效目标设定的任务量。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三)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邛溪镇2022年乡镇牲畜暖棚建设项目邛溪镇生产性道路(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通道)建设项目”、“邛溪镇生产性便道(板涵桥)建设项目”、“邛溪镇2022年生产性便道(草原防火通道)维修项目”项目的实施,建成后能发挥显著的社会效益,具体有:

1.将有效改善项目实施村畜牧业生产生活条件,方便当地牧民群众出行保障基本生产生活。

2.便于当地群众售卖畜副产品,为当地群众节约生产成本大大提升畜牧业发展同时提升牧区群众生活生产质量,切实增加牧民收入,助推当地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及“道安办”经费的实施,为群众创造了一个洁净、优美的生活环境,提升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在保障了人民群众和在学学生的身体健康的同时,也提高了环境卫生保护意识,促进人们养成良好文明的卫生习惯。

七、评价结论及建议

邛溪镇2022年乡镇牲畜暖棚建设项目邛溪镇生产性道路(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通道)建设项目”、“邛溪镇生产性便道(板涵桥)建设项目”、“邛溪镇2022年生产性便道(草原防火通道)维修项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及“道安办”经费项目”通过这五个项目的实施,提升了邛溪镇的形象、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也必将给红原县经济的腾飞,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带来新的变化。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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