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3.承担全县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州、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8.制定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科技开发。
9.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10.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指导交通系统的教育培训。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G0615线久治(青川界)至马尔康段高速公路项目。
(1)计划年度投入资金:27.87亿元。
(2)建设规模:从海子山南侧到刷马路共86公里,设有龙日坝、中壤口、刷经寺3个互通和开放式服务区合并设置的综合体。
(3)项目进度:截止9月底,项目完成投资43.52亿元,占年度投资目标64.95%。其中红原县段完成投资15.23亿元。路基工程完成54%,桥梁工程完成32%,隧道工程完成26%,交叉工程完成33%。
2.S217线安曲镇至马尔康界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
(1)计划年度投入资金:1亿元。
(2)建设规模:于红原县安曲镇S209线(红原机场附近桩号为K172+270),经江茸乡、查尔玛乡,止于马尔康市龙尔甲,改扩建公路81.867公里
(3)项目进度:累计完成路基81%(路基基本成型65公里左右),桥梁下部工程完成70%,桥梁上部完成30%,涵洞工程完成82.5%,挡防工程完成76%,绿化工程完成30%,截止目前已完成投资1.8544亿元。
3.红原县龙日坝红岩坝桥重建工程项目。
(1)计划投入资金:390万元。
(2)建设规模:新建2-16米钢筋砼空心板桥,桥梁全长37.04米,净宽6.5米。
(3)项目进度: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交工检测,待检测报告出具后组织验收。
4.红原县安曲镇哈拉玛村道路整治(安海路)
(1)计划投入资金:380万元
(2)建设规模:村内道路整治11.2公里,其中6.4公里路基修补铺设沥青;4.8公里坑函修补。
(3)进度安排:该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3264.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945.96万元、7079.82万元,增长220%、153%。主要变动原因是G0615线久治(青川界)至马尔康段高速公路项目以及S217线安曲镇至马尔康界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等项目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155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64.44万元,占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03万元,占0.5%;其他收入132.13万元,占1.5%。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170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6.13万元,占5%;项目支出11173.86万元,占95%。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3264.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945.96万元、7079.82万元,增长220%、153%。主要变动原因是G0615线久治(青川界)至马尔康段高速公路项目以及S217线安曲镇至马尔康界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等项目支出。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56.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058.95万元,增长157%。主要变动原因是G0615线久治(青川界)至马尔康段高速公路项目以及S217线安曲镇至马尔康界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等项目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56.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50万元,占0.5%;卫生健康支出23.89万元,占0.2%;交通运输支出1631.1万元,占14%;农林水支出9614.7万元,占83.2%;节能环保支出113.13万元,占0.98%;住房保障支出34.43万元,占0.3%;其他支出85.46万元,占0.74%…。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556.19,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决算为5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2.卫生健康210:支出决算为23.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保险及体检费。
3.交通运输支出214:支出决算为163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保障基本运作及相关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
4.农林水支出213:支出决算为961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5.节能环保支出211:支出决算为113.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6.住房保障支出221:支出决算为34.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职工公积金单位部分缴纳。
7.其他支出229:支出决算为85.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6.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6.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9.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0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12.04万元,增长301%。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0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0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阿坝州红原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72万元,比2020年增加30.81万元,增长2.39%。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阿坝州红原县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阿坝州红原县交通运输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其他用车0辆。主要是用于开展日常业务使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单位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红原县安曲镇哈拉玛村道路整治(安海路)工程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较好的履行了职务,确保了的单位的正常运转,各项目资金合理有限使用。积极履行职责,强化本单位预算管理,在绩效目标编制方面,针对绩效目标设置指向不清、预算和目标匹配不足,数量目标和质量目标量化不细,效益目标编制不完整等方面加以了改善。目前单位绩效评价结果还停留在反映情况、找问题、提建议层面,评价结果和预算安排有机结合的机制尚未真正建立。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红原县安曲镇哈拉玛村道路整治(安海路)工程”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红原县安曲镇哈拉玛村道路整治(安海路)工程,村内道路整治11.2公里,其中6.4公里路基修补铺设沥青;4.8公里坑函修补。资金下达文号:红财发〔2021〕106号,下达资金380万元;
(2)红原县龙日镇花海路红岩坝桥梁重建项目,新建2-16米钢筋砼空心板桥,桥梁全长37.04米,全宽7.5米,净宽6.5米。资金下达文号:红财发〔2021〕106号,下达资金300万元;
2、资金使用。
红原县安曲镇哈拉玛村道路整治(安海路)工程。安曲镇安海路整治工程,总投资336.564659万元(工可费3.1万元、勘察设计费9.4万元、图审费1.3万元、需求论证0.7万元、施工费309.628659万元、监理费7.02万元),于4月9日开工建设,6月23日完工通过县级部门验收,拨付资金327.065199万元,拨付率达97.17%,剩余施工3%质量保证金9.28886万元、监理3%质量保证金0.2106万元未支付。
红原县龙日镇花海路红岩坝桥梁重建项目。红原县龙日坝红岩坝桥重建工程项目总投资281.928933万元(工可费3.2万元、勘察费7.8万元、设计费9.3万元、图审费1.8万元、需求论证0.5万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4.8万元、水土保持费0.31万元、水土保持验收费3.5万元、行洪论证8万元、施工费229.641933万元、监理合同价7.173万元、交工检测费5.904万元),该项目于4月9日开工,10月25日完工通过县级部门验收,拨付资金271.324485万元,拨付率达到96.24%;剩余水土保持验收费3.5万元、施工3%质量保证金6.889258万元、监理3%质量保证金0.2106万元未支付。
上述项目依据设计文件及财评金额按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或公开采购。在合同期限内完成了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所有建设内容,达到预期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成效,以上项目均进行了交竣工验收达到合格,并完成竣工结算审计,专项扶贫资金拨付598.389684万元,拨付率达到97%,剩余3%左右为质保金(按合同约定在竣(交)工验收满2年后退还)。
3、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公开公示制。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建立参建单位的微信群(业主、监理、施工单位、质监站、所在乡镇等单位),各个项目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为项目办主任,技术员为具体经办人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从原材料把关,控制施工工艺、工序、进度、质量等。
4、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红原县交通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红原县安曲镇哈拉玛村道路整治(安海路)工程等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详见《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注:单位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为本部门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中涉及本单位的附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利息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指反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节能环保: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9.城乡社区:指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0.农林水:指反映正度农林水事务支出。
11.交通运输: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单位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单位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红原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县交通局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共设4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财务审计股、规划建设股、运输安全监督股。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3.承担全县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州、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8.制定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科技开发。
9.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10.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指导交通系统的教育培训。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本单位截止2020年底共有在职职工16人,其中公务员8人,事业人员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64.6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5万元,主要为各项保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15万元,全部为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农林水支出2711.55万元,主要为上级专款农村道路建设资金;交通运输支出458.06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体检费、工伤失业保险,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维费及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费等;住房保障支出22.33万元,全部为住房公积金;其他支出218.61万元,全部为龙日种蓄场建设资金)。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了2104.48万元,上升了154.72%,主要变动原因2020年增加久马高速及安曲到马尔康省道建设相关支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97.24万元(含存量安排支出1139.5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5万元,主要为各项保险;医疗卫生支出17.15万元,全部为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农林水支出3341.91,主要为上级农村道路及久马高速专款;交通运输支出860.29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体检费、工伤失业保险,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维费及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费等;住房保障支出22.33万元,全部为住房公积金;其他支出218.61万元,全部为龙日种蓄场建设资金)。与2019年相比,支出增加了900.68万元,上升了25.04%。主要变动原因2020年新建久马高速及马尔康安曲省道。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红原县交通局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结合全县预算编制口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红原县交通局相关工作而编制。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红原县交通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专项预算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公路管理相关油费,养护费,差旅费等。
(二)执行管理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0.00元,因公出国(境)0人,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严格审批管理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因公出差、下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1万元,完成预算87.1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59万元,下降12.8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三)综合管理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等法律和财政部及其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明确了单位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核算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相关规定。按规定对本单位财务信息依法进行公开。
1.资产管理
由于现在的日常工作已逐步普及办公自动化,加快了办公设备淘汰更新,这就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年年清查盘点,使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经常化、常态化,更好的从源头上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监控和管理。
2.单位内控管理
在财务管理过程中逐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核算制度、财务报销制度等,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建立了科学有效的会计核算方式,各项经济活动均真实、合法、准确、及时的反应在会计账目上,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预算、决算考评工作。
3.部门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资金,将单位所有安排的各项支出纳入综合预算,确保预算全面、真实反映单位实际的收支情况,使所有收支活动纳入预算管理与监督的范围。
4.绩效管理
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相关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1)部门预算严格按照上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具体工作及县级相关规定编制,按时完成基础、项目报送工作,单位预算按时在红原门户网站公开。
(2)严格执行支出预算,“三公经费”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支出,严格把握“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
(3)认真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规章制度逐渐健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会计核算,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资金拨付严格按相关程序报批后支付。认真开展整体绩效评价及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在项目决策、项目完成、项目管理、项目效果中,绩效评价工作正逐步完善。
(四)整体绩效。
通过整体绩效自评,反映本部门能按照交通运输局管理相关职责要求有效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群众及相关部门等对县交通局的各项工作满意度较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红原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查的分93.62分,总体评价较好。
(二)存在问题。
由于财政支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难度大,即使可以量化,但实际操作中很多项目间缺乏可比性且指标本身也在逐步变化,需要逐步完善。
存在的问题:在平时工作推进过程中,缺乏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指导及培训,工作推进存在一定困难,预算编制还需更加精准。
(三)改进建议。
1.通过各种途径加强绩效管理学习,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2.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3.做好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规范项目管理。
红原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对整合下达的涉农项目资金严格实行红原县财政局报账制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项目
1.红原县安曲镇哈拉玛村道路整治(安海路)工程,村内道路整治11.2公里,其中6.4公里路基修补铺设沥青;4.8公里坑函修补。
2.红原县龙日镇花海路红岩坝桥梁重建项目,新建2-16米钢筋砼空心板桥,桥梁全长37.04米,全宽7.5米,净宽6.5米。
3.红原县邛溪镇热坤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及人行道建设项目,48条村内道路两侧带状绿化、村内广场及村委会绿化,共计绿化面积41410平方米;入村主干路两侧各增加2米宽人行道铺装及路面排水系统,长1.01公里;入口设标志石1座。
4.红原县安曲镇下哈拉玛村、夺龙村、哈拉玛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下哈拉玛村入村主干路两侧带状绿化、村内广场及村委会绿化,共计绿化面积34750平方米,入口设标志石1座;哈拉玛村2条村内道路两侧带状绿化、村内广场及村委会绿化,共计绿化面积22978平方米,排水沟渠化45米;夺龙村6条村内道路两侧带状绿化及村委会绿化,共计绿化面积24662平方米,排水沟渠化195米。
上述项目依据设计文件及财评金额按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或公开采购。在合同期限内完成了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所有建设内容,达到预期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成效,以上项目均进行了交竣工验收达到合格,并完成竣工结算审计,专项扶贫资金拨付598.389684万元,拨付率达到97%,剩余3%左右为质保金(按合同约定在竣(交)工验收满2年后退还)。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所有项目均根据村提出申请、乡审核申报、行业主管部门复核,纳入县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经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审核通过,下达《关于2021年财政涉农统筹整合项目资金通知》(红财发〔2021〕106号),依据该文件,按照建设建设内容开展进行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启动项目实施,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红原县交通运输局所涉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项目共计2个,项目资金来源为2021年财政涉农统筹整合项目资金,下达项目资金文件以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民族宗教局、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涉农统筹整合项目资金的通知》(红财发〔2021〕106号),所涉交通建设项目资金,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红原县安曲镇哈拉玛村道路整治(安海路)工程,资金下达文号:红财发〔2021〕106号,下达资金380万元;
红原县龙日镇花海路红岩坝桥梁重建项目,资金下达文号:红财发〔2021〕106号,下达资金300万元;
红原县邛溪镇热坤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及人行道建设项目,资金下达文号:红财发〔2021〕106号,下达资金380万元(归垫资金);
红原县安曲镇下哈拉玛村、夺龙村、哈拉玛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下达文号:红财发〔2021〕106号,下达资金100万元(归垫资金);
2、资金使用。
红原县安曲镇哈拉玛村道路整治(安海路)工程。安曲镇安海路整治工程,总投资336.564659万元(工可费3.1万元、勘察设计费9.4万元、图审费1.3万元、需求论证0.7万元、施工费309.628659万元、监理费7.02万元),于4月9日开工建设,6月23日完工通过县级部门验收,拨付资金327.065199万元,拨付率达97.17%,剩余施工3%质量保证金9.28886万元、监理3%质量保证金0.2106万元未支付。
红原县龙日镇花海路红岩坝桥梁重建项目。红原县龙日坝红岩坝桥重建工程项目总投资281.928933万元(工可费3.2万元、勘察费7.8万元、设计费9.3万元、图审费1.8万元、需求论证0.5万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4.8万元、水土保持费0.31万元、水土保持验收费3.5万元、行洪论证8万元、施工费229.641933万元、监理合同价7.173万元、交工检测费5.904万元),该项目于4月9日开工,10月25日完工通过县级部门验收,拨付资金271.324485万元,拨付率达到96.24%;剩余水土保持验收费3.5万元、施工3%质量保证金6.889258万元、监理3%质量保证金0.2106万元未支付。
红原县邛溪镇热坤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及人行道建设项目。总投资381.117万元(工可费2.95万元、勘察设计费11.78万元、图审费1.7万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4.5万元、水土保持费7.267万元、施工费345.4万元、监理合同价7.58万元),该项目2020年于7月,2022年10月完工通过县级部门验收,拨付资金360万元,拨付率达到94.7%;剩余施工,3%质量保证金,10.62万元、监理3%质量保证金0.2274万元未支付。
红原县安曲镇下哈拉玛村、夺龙村、哈拉玛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479.26533万元(工可费3.15万元、勘察设计费14.5万元、图审费1.75万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4.95万元、水土保持费10.92万元、水土保持验收费7.5万元、施工费426.499533万元、监理合同价10万元),该项目于2020年7月开工,10月完工通过县级部门验收,拨付资金466.1745万元,拨付率达到93.2%;剩余施工3%质量保证金12.79498599万元、监理3%质量保证金0.3万元未支付。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以上交通扶贫建设项目资金均为2021年财政涉农统筹整合项目资金,按照“渠道不变、充分授权、重点突出、各司其职”的原则,由县财政局对衔接资金进行重点监管,在资金使用时由红原县交通运输局提供计量支付单据及拨付资金的请示向财政局申请资金指标,待财政局批准后由红原县财政局支付中心将计量工程款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账户,红原县交通运输局作拨款账务处理,实行财政报账制有效的保障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
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公开公示制。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建立参建单位的微信群(业主、监理、施工单位、质监站、所在乡镇等单位),各个项目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为项目办主任,技术员为具体经办人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从原材料把关,控制施工工艺、工序、进度、质量等。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了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所有建设内容,达到预期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成效,以上项目均进行了交竣工验收达到合格并完成结算审计,资金拨付率均达到91%。
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完成后方便了广大农牧民出行及生产效率提高,有效促进农牧民增收,确保脱贫攻坚成果。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由于高原气候,有限施工期短,造成项目进度及资金拨付难以达到上级要求。
(二)相关建议。
根据我县实际,制定确实可行的进度计划,确保工程质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