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红原县文化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填报说明
一、部门职责
(一)研究拟定全县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与改革措施;
(二)指导、协调艺术创作、生产,弘扬民族文化,创作艺术精品,推动全县文化事业发展;
(三)及时向广大人民宣传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令,并开展文化科学知识的普及宣传;
(四)辅导文化站和各种基层业余文化组织;培训各种文学艺术人才;
(五)繁荣群众文化艺术,整理民族、民间文艺遗产;
(六)组织和指导音乐、舞蹈、曲艺、书画、小品、摄影等各种群众文化艺术门类的创作;
(七)负责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工作。拟定学习和活动计划。
二、机构设置
红原县文化馆事业编制6名,其中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一、决算信息来源说明
本套决算依据本单位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会计核算资料编制,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
(一)本套决算主表数据主要依据本单位会计账簿总账及明细账数据填列,预算数据依据本单位预、决算批复文件及预算调整文件填列。
(二)本套决算附表数据主要依据本单位会计账簿、资产、人事台账及相关资料填列。
二、决算编制基本情况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所属县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表,按照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填报决算数据。
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比上年增加0个,独立核算机构数共0个,比上年增加 0个,
三、基础数据核对情况
四、(一)财政资金对账情况。
1.财政拨款核对情况。
(1)本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62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163.62万元,差额0.00万元。
(2)本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0.00万元,差额0.00万元。
(3) 本单位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0.00万元,差额0.00万元。
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与上年指标核对情况。
1.本单位本年度年初结转结余为0.00万元,上年年末结转结余为0.00万元,差异为0.00万元。其中:本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为0.00万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为0.00万元,差异为0.00万元。本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为0.00万元,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为0.00万元,差异为0.00万元,
四、报表审核情况
(一)审核情况。
无。
五、决算数据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收入决算表”中财政拨款收入为163.62万元,
2. 本单位本年度机构运行经费为6.83万元,上年度为4.93万元,差异为1.9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利息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
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2080506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2100403:指人员经费;
2100408: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100409:指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2100717:指计划生育服务;
2100799:指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2101102:指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2101199:指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109901:指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11.住房保障
2210201:指职工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五部分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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