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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红原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2023-04-20 10:19:22
  • 发文字号: 〔2023 〕

红原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0日
  • 来源: 红原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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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县境内高速公路协调管理的有关工作。

(三)承担全县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公共客运及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州、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码头规划和码头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州、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制定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科技开发。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十)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指导交通系统的教育培训。

(十一)负责全县范围内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提高站位,全面谋划交通发展蓝图。紧密结合我县交通现状和“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展目标任务,坚持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原则,精心规划“十四五”期间的主要建设任务。紧紧围绕乡村振兴,以争创“四好农村路”建设示范县为目标,着力打造一批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红色旅游路及幸福美丽乡村路,全面提升农村公路道路交通水平发展。

(二)统一思想,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不可放松,必须警钟长鸣,务必克服麻痹思想,保持高度重视高度警惕高度负责状态,对各项防控措施抓紧再抓紧、落实再落实,坚决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始终本着“时刻预防、长期坚持”的正确心态,认真对待,要时刻存有一颗“一日不解除、绝对不收兵”的心理,以坚强的决心坚决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三)紧盯项目,有序推进重大交通项目建设。一是按上级计划下达情况,有力有序推进G0615线久治(青川界)至马尔康段高速公路项目、红原县X122龙壤至虎头山路县牧场大桥改建工程、G248红原县城过境段改建工程、灾后重建等项目,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完成。二是进一步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全力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为目标,依托“四好农村路”创建,优化提升内部通道,力争于2023年完成“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

(四)劲头不松,持续加大交通安全保障力度。加大“打非治违”力度,维护正常的客运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出租车行业监管,让出租客运、班线客运、农村客运发展基本协调;加大道路运输安全、施工安全和公路安全的监管力度;依法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推动和规范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落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源头安全监管措施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健全;确保不发生道路交通运输源头管理责任事故和水上交通事故,不发生特大行车责任事故;抓好小长假、“黄金周”和重点时期的运输安全、道路安全和保障工作。杜绝源头管理责任事故和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健全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把安全事故控制在下达的指标下线。

(五)多管齐下,持续强化交通运输行业监管。一是依法开展道路客货运市场、维修市场、危货运输市场、出租客运市场、超限超载等专项整治活动,保持治超工作的高效态势,有力地净化了运输市场;二是不断加大行业安全监管力度。紧紧围绕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发挥综合、协调、监督、指导职能,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月”等一系列活动,重点加强春运、五一、国庆等节日期间的安全监管、大力整治事故隐患,加强班线客运、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源头管理,维持全域交通安全工作平稳、有序;三是深入开展夏季汛期、冬季冰雪天气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及县乡村道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及时整改。确保了农村公路的保畅工作。四是加强交通重大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建立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施工安全操作方案,设立施工安全警示牌,开展工程施工人员安全培训。会同县应急管理局、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危险运输品储存、施工车辆上路、平面道交口等容易发生交通安全的情况进行排查,严格要求企业按正常审批手续进行事项审批申请和备案,根据行业管理职责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项目施工安全、有序推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红原县交通运输局下设单位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红原县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红原县交通运输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15.4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15.4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15.4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66.41万元,医疗卫生25.7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86.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19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红原县交通运输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515.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89.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225.79万元,其中:办公费18.76万元,差旅费6万元,工会经费1.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4万元等。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386.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66.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三)医疗卫生25.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7.19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科目支出主要用途)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515.49万元较上年度预算412.19万元增加了25%,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386.09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75%,较上年392.18万元减少了1.6%,原因为压缩各项开支,减少基本支出。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14.44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14.44万元,较上年度预算15.82万元略有减少,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二是将有关股室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度预算持平,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2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723.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161.17万元;业务用房290.86万元;通用设备223.93万元;专业设备47.99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红原县交通运输局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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