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政 /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89626935/2023-00086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文机关: 红原县人社局
  • 成文日期: 2023-04-18 16:00:53
  • 发文字号: 〔2023 〕

红原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8日
  • 来源: 红原县人社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关于红原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主要承担红原县辖区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认真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面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全面发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由政府及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保障参保人员在年老丧失劳动力的情况下能够足额领取养老保险。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1、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关政策。2、负责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的指导、人员培训和检查考核。3协同税务部门负责保险费的征收和转存。4、负责建立个人账户,办理保险关系转移、退保等手续。5、负责为参保符合领取待遇的人员发放养老保险金。5、负责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6、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抚恤制度。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红原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务中心是隶属于红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副科级单位,经费独立核算,属于事业单位。红原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务中心下设5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统筹计划股、财务股、退管股、稽核股。事业编制10名,目前在编人员7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3红原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71.7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1.7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51.74万元,医疗卫生7.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31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红原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务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基本支出171.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7.76万元,项目经费(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1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9.03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水费0.2万元,电0.5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2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工会经费1.11万元,党建群众工作经费0.92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151.74万元,主要用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医疗卫生7.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2.31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171.79万元较上年度预算137.68万元增加了30.5%,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9.03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5.26%,较上年9.82万元减少了8.04%,原因为压缩各项开支,减少基本支出。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0.1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度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二是将有关股室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公务接待费0.1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2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10.19万元(净值1.2万元),均为办公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23年预算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