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行政审批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县行政审批局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共设机构2个,即:县行政审批局及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事业)。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制定规范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平行审批的事项进行组织协调;负责对审批项目的运转情况进行协调、督查。
2.负责对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负责组织各“窗口”单位规范、高效、优质服务,并提供法律政策咨询;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及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率等方面的投诉。
3.对进入或者退出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要求进行初审并报县人民政府决定。
4.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建设、维护和管理。
5.负责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效能建设。
6.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监管,下级平台报送事件进行分流,监督检查。
7.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人员概况。
本单位截至2021年底共有在职职工13人,其中公务员4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人员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79.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4.77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体检费、工伤失业保险、办公费、邮电费、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劳务费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4万元,主要为各项保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49万元,全部为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保障支出20.52元,全部为住房公积金)。与2020年相比,收入增加了58.6万元,上升了18.27%,主要变动原因为2021年目标绩效增加、人员增加,工资及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各项保障支出增加,电费水费等办公费用相应增加。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8.78万元(含存量安排支出9.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4.34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体检费、工伤失业保险、办公费、邮电费、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劳务费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4万元,主要为各项保险;医疗卫生支出12.49万元,全部为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保障支出20.52万元,全部为住房公积金)。与2020年相比,支出增加了了21.91万元,增加了5.97%。主要变动原因2021年目标绩效增加、人员增加,工资及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各项保障支出增加,电费水费等办公费用相应增加。
三、部门整体预算理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红原县行政审批局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结合全县预算编制口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主要用于保障该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红原县行政审批局相关工作而编制。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红原县行政审批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政务中心窗口补贴及专项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执行管理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0.00元,因公出国(境) 0人,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0.0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为21年因疫情原因业务检查较上年减少,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严格审批管理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三)整体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等法律和财政部及其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明确了单位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核算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相关规定。按规定对本单位财务信息依法进行公开。
1.资产管理
由于现在的日常工作已逐步普及办公自动化,加快了办公设备淘汰更新,这就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年年清查盘点,使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经常化、常态化,更好的从源头上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监控和管理。
2.单位内控管理
在财务管理过程中逐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核算制度、财务报销制度等,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建立了科学有效的会计核算方式,各项经济活动均真实、合法、准确、及时的反应在会计账目上,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预算、决算考评工作。
3.部门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资金,将单位所有安排的各项支出纳入综合预算,确保预算全面、真实反映单位实际的收支情况,使所有收支活动纳入预算管理与监督的范围。
4.绩效管理
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相关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1)部门预算严格按照上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具体工作及县级相关规定编制,按时完成基础、项目报送工作,单位预算按时在红原门户网站公开。
(2)严格执行支出预算,“三公经费”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支出,严格把握“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
(3)认真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规章制度逐渐健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会计核算,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资金拨付严格按相关程序报批后支付。认真开展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工作正逐步完善。
(四)整体绩效。
通过整体绩效自评,反映本部门能按照行政审批及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相关职责要求有效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群众及相关部门等对县行政审批局的各项工作满意度较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红原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查的分97.9分,总体评价较好。
(二)存在问题。
由于财政支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难度大,即使可以量化,但实际操作中很多项目间缺乏可比性且指标本身也在逐步变化,需要逐步完善。
存在的问题:在平时工作推进过程中,缺乏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指导及培训,工作推进存在一定困难,预算编制还需更加精准。
(三)改进建议。
1.通过各种途径加强绩效管理学习,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2.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红原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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