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7.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9.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11.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工作。
13.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14.承担县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1.规划审批和国土空间工作
(1)规划审批工作。坚持规划先行制度,完善对申请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内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建设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情况;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相关政策和土地使用相关标准等。建设项目如涉及生态环境、水利、林业、文物保护等,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核实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2)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一是强化规划衔接。近期实施方案各类建设用地布局要全部纳入在编和报批的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并与原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衔接,且确保实施方案布局地块用途与在编国土空间规划相应地块规划用途相比,无颠覆性改变,近期实施方案不得违背在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三条控制线”和现行法定永久基本农田及储备区,2018年生态保护红线及评估调整后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管控要求,新建城镇建设用地原则上应布局在报批的城镇开发边界内;二是依法实施建设。按程序完善规划许可、项目建设等相关前置工作,保障重大基础设施、民生项目、重大产业等项目的建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保障“十四五”近期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各类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强化规划管控,加大违法查处。
(3)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一是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三条红线和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区域,科学确定“三区三线”的范围和管控要求。全面完成红原县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
2.土地利用工作
(1)坚持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严格用途管制,做好用地前、中、后的跟踪管理工作,深入推进资源就地开发转化模式,确保用地保障。完成安曲镇两宗土地招拍挂工作。
(2积极采取有关措施,督促企业尽快缴清土地出让金,对未缴纳土地出让相关税费的企业,坚决不予供地、不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3)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县生态红线划定调整,确保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
(4)完成城镇标定地价全覆盖、城乡基准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全覆盖并完成电子化备案。
3.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生态保护项目工程
(1)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与气象等部门的预报会商,加强乡镇群测群防、自动化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机制,确保预警信息发布和灾情、险情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二是加强与各乡镇、部门通力合作、配合密切,加强值班值守和宣传培训工作。做好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员、村两委干部和广大群众的宣传培训工作,强化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制度,最大限度的减少因灾损失。三是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工作,对新发现的地灾隐患点及时落实防灾责任人和专职监测人员;四是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演练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防灾避险能力;
(2)积极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一是积极争取瓦切镇如意空行寺滑坡治理工程项目资金,完成治理工程项目;二是完成13个隐患点的专业监测项目和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
(3)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4.土地执法监察工作
(1)持续推进全县治乱工作。一是加强对县域内乱搭乱建乱占专项整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带领下,常态化开展非法占地、乱圈乱占、乱搭乱建专项整治工作。二是继续加大对全县违法违规采矿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在巡查中发现的违法采矿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一律采取严厉处罚。
(2)专项督查,扎实开展卫片执法工作。积极做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认真开展2020年度和2021年季度卫片图斑核查工作,确保图斑实地举证和合法性判断的真实性、有效性。做到不瞒报、不漏报。
(3)加大执法动态巡查力度。继续加大巡查力度,落实责任片区,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社会环境。进一步加大对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5.不动产登记工作
全面完成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自然资源局含事业单位1个,为不动产登记中心。我局下设股室3个,分别是办公室、建设用地和规划股、资源环境和矿产管理股。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761,459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761,459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761,459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1,18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05,560元,卫生健康支出275,915元,住房保障支出370,553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478,245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我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4,292,959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954,261元,机关运行经费338,697元,其中:办公费67,232元,印刷费32,000元整,水费4,000元,电费35,000元,邮电费60,000元,取暖费5,000元,维修维护费5,000元,差旅费26,300元,公务接待费4,700元,工会经费31,18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200元,信息网络构建4,08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31,186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605,56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三)卫生健康275,915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70,553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478,245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六)项目支出468,500元,主要为我局土地测绘评估、地质灾害汛期值班、气象信息服务等工作。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4,761,459元较上年度预算5,474,142元减少了712683元,减少14.97%,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292,959元,占全部总预算的90.16%,较上年4,326,442元减少了33483元,减少0.78%,原因为压缩各项开支,减少基本支出;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468,500元,占总预算的9.84%,较上年预算1,147,700元减少了679200元,减少59.18%,主要原因为缩减了项目经费开支,减少相关支出。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68,900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64,200元,较上年度预算70000元减少5800元,减少8.29%,主要原因是减少单位用车使用费用;公务接待费4,700元,较上年度预算2520元增加2180元,增加86.51%,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要求预算公务接待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1975994元,其中:业务用房767703元,通用设备1104485元,家具、用具类103806元。无形资产价值314850元,其中:应用软件费用314850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共计3个,分别为地质灾害汛期值班经费、气象服务经费、土地评估测绘。3个项目的项目完成指标大于90%、项目效益指标大于90%、项目满意度指标大于9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红原县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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