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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红原县文体旅游局
  • 成文日期: 2021-05-14 10:03:04
  • 发文字号: 〔2021 〕

红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1日
  • 来源: 红原县文体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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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体育和旅游地方性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推进文化、体育、旅游体制机制改革。组织推动全县文化、体育事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3、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的普查、保护与利用。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组织全县重点文化、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

4、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市场推广和对外合作交流。制定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负责管理文化、体育和旅游国内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5、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红原本地特色文化传承发展。指导管理辖区内文艺事业,把握正确的创作导向,推动文化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化艺术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辖区内文化、体育和旅游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负责全县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8、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和考古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能。负责全县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文化与自然遗产、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0、负责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国民体质监测和高危体育项目管理。负责挖掘、传承、保护全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协助体育彩票销售的监督管理。

11、负责拟订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体育训练和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组织全县体育活动、组织参加县内外体育竞赛和综合性运动会。负责反兴奋剂监督工作。

12、负责拟订全县青少年(学校)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组织实施,指导辖区内体育学校的建设和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

13、推动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依法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14、负责全县旅游景区管理机构、文旅企业的行业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15、统筹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文化、体育、旅游行政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体育、旅游等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

16、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履行行业职业健康监管职责,承担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本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强化文化、体育和旅游要素配置,统筹整合形成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新优势,着力打造具有红原地方民族特色的文化、体育和旅游品牌,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推动旅游业向主导产业发展,提升红原文化软实力,建设体育强县,努力开创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新局面。

19、与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职责分工。县文体旅游局会同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乡村旅游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阿坝州文化和旅游暨全域旅游发展大会与第五届红原大草原夏季雅克音乐季

计划阿坝州文化和旅游暨全域旅游发展大会与第五届红原大草原夏季雅克音乐季合并举办。成立筹备工作委员会,下设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筹备工作,巩固提升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领域业务工作,对标阿坝州文化和旅游暨全域旅游发展大会承办门槛,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以举办阿坝州文化和旅游暨全域旅游发展大会暨第五届红原大草原夏季雅克音乐季系列活动为契机,统筹全域旅游大发展,合理规划布局,促进项目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共同推动公共服务大提升。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持续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

以阿坝州文化和旅游暨全域旅游发展大会与第五届红原大草原夏季雅克音乐季合并举办为契机,争当阿坝州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排头兵”,扎实做好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这篇大文章,推进文旅产业恢复性增长和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文旅强县。一要围绕省委“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和州委“一州两区三家园”决策部署,落实省、州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精神,统筹全域旅游大发展,做好部门联动,共同推动公共服务大提升,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天府旅游名县候选县、达格则AAA级景区、达格则生态旅游示范区、州级旅游度假区、文化旅游特色小镇等创建工作。二要按照“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的理念,加大宣传营销力度,明确市场定位,从周边城市入手,充分运用电视广播、微博微信、抖音直播、小红书软文推动、朋友圈等媒介持续深度开展宣传,积极推进旅游宣传常态化,线上化,做好从传统推介到线上推介的转变。扩大对外知名度,提升影响力,进一步提高红原旅游吸引力和传播率。三要依托乡村振兴和旅游扶贫工程,整合各种渠道资金,加强对全域旅游交通、厕所、观景点、医疗服务区等配套基础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提升游客中心功能,配齐专业的服务团队,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旅游咨询、酒店预订等服务。四要加强与对口援建、东西帮扶、结对单位的旅游交流合作,加大旅游人才培养,为旅游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五要进一步强化全域旅游环境整治力度,大力实施“优质旅游”品牌战略,重点推进旅游环线卫生、社会治安、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创建优质的旅游产业发展环境和全域化旅游环境。

(三)持续丰富旅游内容

一要加快我县优质旅游资源的开发,精致建设一批资源品位高、品牌形象优、核心吸引力强的龙头项目,集点、连线、汇面,积极探索串珠式旅游景区建设路子。二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深度挖掘拓展特色优势产业的潜力与功能,积极推进畜牧业与绿色工业、全域旅游、特色文化、康养休闲等产业融合联动发展。三要深入挖掘本土文化内涵,精心打造一批便于携带、做工精细、文化附加值高、具有红原地域特色的旅游商品。四要增加藏民俗文化体验中心、黑帐篷体验区、空中看草原、草原看世界杯、野营烧烤、单轨滑车、滑草等旅游新业态。

(四)做好红色旅游

红色历史文化资源记载了中国工农红军三大主力在长征途中经过红原境内历时一年零两个月左右,深深地烙印着红军不畏艰险、英勇奋斗的历史足迹,镌刻下了中国革命史上那段最为艰难、最为悲壮的历史征程。一要持续挖掘整理红军长征时期故事,特别是红色遗迹背后的故事。二要加强红色文化宣传,培训一批专业讲解员,从红色故事延伸到红原地区在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不怕牺牲、英勇无畏、顽强拼搏的英模典型,反映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同心同德、团结奋斗的艰苦历程。三是加强与县委党校沟通协作,合力做好红色教育基地建设,培育红色教育培训产业。四要积极引导文旅企业大力开发特色旅游产品,吸引了广泛的游客,满足旅游市场需求。抓住安多藏牧民族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开发成旅游产品,深度挖掘体验游。着手开发特色餐饮,红原有很多红色故事,收集整理加工“红军菜”谱,打造“红军菜”体验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红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下设股室6个,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文化艺术和遗产保护股、体育股、产业发展和宣传营销股、广播电视股。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红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53.1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53.1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53.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3.44万元,医疗卫生44.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8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50.7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红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文化体育旅游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668.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14.9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53.24万元,其中:办公费11.69万元,差旅费10.6万元,工会经费4.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2万元,印刷费1.5万元,电费0.5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劳务费2.4万元,取暖费2万元,信息网络构建费0.41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4.82万元,主要为工会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93.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三)医疗卫生44.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59.83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50.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753.15万元较上年度预算742.92万元增加了1.78%,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668.14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89%,较上年672.92万元减少了0.72%,原因为人员减少,相关支出也减少;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85万元,占总预算的11%,较上年预算70万元增加了21%,主要原因为项目增加。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17.32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17.02万元,较上年度预算9.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2019年4月进行机构改革,与红原县旅游局合并,车辆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随之增加;公务接待费0.3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增加0.47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2509.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57.65万元;业务用房1884.4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567.14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红原县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

红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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