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乡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
(1)负贵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具体准备工作。
(2)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总结交流代表小组活动经验。
(3)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4)参加本级人民政府的重要会议。
(5)组织案施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主席团决定的有关事项(6)督促办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3、政府职能
(1)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对乡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3)编制和执行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4)管理本行政区城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
(5)负责辖区肉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7)法律规定赋予的其它职责。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全力优化民生福祉。坚持民生为本的发展导向,多为民谋福利、办实事、解忧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畜牧业发展为主,持续改良畜种群,探索电商销售畜产品。同时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惠民增收重要支柱,增加群众收入;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带农转产、助农增收,着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二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我乡实际,高质量编制“十四五”规划,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振兴战略目标,大力推进项目实施,人居环境和生产条件改善,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三是持续巩固脱贫成果。聚焦江茸乡“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严格照按中央、省、州、县冲刺“清零”工作要求,围绕教育、医疗、住房、易地扶贫搬迁、饮水安全等重点领域,逐村逐户逐项开展固强补弱工作,让建档立卡贫困户走好稳定脱贫路,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四是持续保证辖区和谐稳定。牢固树立维稳工作责任意识。一要深化扫黑除恶宣传,以“六清”为主抓手,在全乡范围内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涉黑线索。二要坚持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定期排查本辖区矛盾隐患,密切注视人员密集场所与寺庙的情况,加强违禁物品管控。三是加强寺庙管理,对僧人及群众加大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宣讲力度,引导僧人群众爱党爱国;五是全力推动各项社会事业。以落实惠民政策为着力点,做好低保、养老保险、医保、社会救助等各项民生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按照全域无垃圾要求,动员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提升辖区环境质量。注重教育事业发展,提高全民综合素质;五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各类寓教于乐的文化活动,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综合文化素质。全力做好卫生、计生、基层治理、旅游等各项事业,努力推动江茸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下属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江茸乡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523.3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23.3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23.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49.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3.55万元,医疗卫生31.97万元,城乡社区1.92万元,农林水39.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3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江茸乡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政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497.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55.4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41.75万元,其中:办公费10.41万元,印刷费4.15万元,手续费0.15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2.4万元,取暖费2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工会经费3.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349.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53.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三)医疗卫生31.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6.32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39.81万元,用于村干部生活补助及对村民委员会的补助支出。
(六)城乡社区支出1.92万元,用于政府城乡事业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523.35万元较上年度预算530.76万元减少了1%,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455.41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87%,较上年513.98万元减少了11%,原因为压缩各项开支,减少基本支出;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25.78万元,占总预算的13%,较上年预算16.78万元增加了53%,主要原因为增加了项目。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11.3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11.2万元,较上年增加4.6万元,主要原因为车辆增加;公务接待费0.1万元,较上年度预算持平,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度未安排政府采购。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209.69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15.98万元,办公用房80.32万元,其他房屋2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89.3905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红原县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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