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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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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红原县教育局(简称县教育局)为行政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规章,依法制定有利于全县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贯彻实施。

(二)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地方政策和思路以及教育发展的方向、重点、结构、速度,并组织和指导实施。

(三)综合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管理县内的社会力量办学工作;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指导其它部门办的学校和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的有关工作;指导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管理和指导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四)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草拟县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本建设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管理、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对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的经济活动和教育经费进行审计监督;对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的办学收费进行执法监督。

(五)指导、评估乡镇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履行教育职责和发展教育事业的工作情况;督导、评估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六)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确定中小学使用的教材和教学辅助资料;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教育技术装备和实验室(场)、图书室等专用室的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指导中小学的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教育信息、统计工作。

(七)规划并负责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与公安、政法部门共同做好维护校园及周围的稳定与安全工作;指导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八)制定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的招生计划;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的招生录取工作;指导招生考试、自学考试、水平考试的工作。

(九)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高等、中等专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学校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十)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负责实施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考核、聘任、培养培训和行政干部队伍的管理、培养、引进、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纪检、监察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统战、治安保卫和社团管理工作。

(十一)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办公地址:四川省阿坝州红原县邛溪镇玉龙社区霞穹中街10号

    邮编:6244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9:00- 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9: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837-2662051

领导简介

措  机   局党委书记、局长

郑高怀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泽措吉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隆英磋   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刘文静   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主任:易佑林)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基层党建、统战、民主管理和机关群团工作;负责和指导全系统思想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实施教育局党委对机关和下属学校党支部党建目标的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党委各类会议安排及相关工作;督促检查党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党员管理、党员学习教育、党费收缴、党建文书管理、党务公开工作;负责和指导机关和下属学校党建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指导机关工、青、妇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局机关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创建等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组织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工作;组织安排全局性重要会议;承担局机关会议安排、节假日值班安排、对上级各类目标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主要领导综合性文稿起草;牵头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两联一进”工作;承办教育年鉴、教育志编纂;负责局机关民族团结进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信访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制改革并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负责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并监督实施;承担机关有关规范生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类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工作;负责部门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调解和依法行政有关工作;负责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县级教育经费内部审计,学校、单位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负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审计工作。

(二)政工(负责人:沈云辉)、计财股(负责人:泽朗卓玛)(挂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负责规划、指导全县教师队伍、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教师招聘有关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负责和指导局属教育事业单位干部的考察、考核、奖惩等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教师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并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和专家(不含外籍专家)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参与有关学校领导班子的研究和考察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教育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职称评聘、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系统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落实教师待遇相关政策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专款、教育投资和有关经费管理的政策和措施;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负责局属事业单位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负责教育局及乡镇学校工资发放、临聘人员工资发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计全县教育经费;检查监测教育经费的投入、管理和使用情况;负责系统医保、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各学校预(决)算编审、拨款审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日常监督工作,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贯彻落实省、州、县改革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规划并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调整建设;指导全县学校基本建设和校舍管理工作;负责编报学校省、州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全县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

按照教育督导的指导性文件和评估指标体系,对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开展对本县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组织对全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提高工作情况进行年检和复查;组织对全县各类教育机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和实施素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全县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工作;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的相关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招生考试相关政策;负责本县的大学、中专、自考、成人高考的招生工作和相关的社会服务工作负责红原县开放大学相关工作。

(三)基础教育股(负责人:杨勇)负责承担全县基础教育宏观管理工作,承担和指导、协调全县民族教育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和脱贫攻坚控辍保学工作;管理和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并进行行政监督;负责职业成人教育工作;负责维护稳定加强学校思想意识形态工作;统筹和指导全县寄宿制标准(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统筹管理、系统上报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双语教学、民族文字教材培训和异地藏汉双语教学工作;参与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贯彻执行基础教育评估标准,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报订和征订各学科教材(含音像教材)和教学配套用书及学校作业本;参与全县普通高中教育、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和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统筹规划、综合管理民办教育;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学籍管理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中小学招生工作,指导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参与对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指导学校加强科普教育、环境教育工作;负责协调管理全县中等职业教育、“9+3”、成人文化技术教育;负责管理与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青壮年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省内外优质学校对口帮扶深度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工作;负责和指导学生资助工作、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全面负责贫困学生的救助工作,贯彻落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负责完成其他有关资助工作;统筹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指导学校开展各项教育主题活动;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指导实施中小学德育队伍、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以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与健康教育工作,承担全县性中小学体育运动会和艺术展演活动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加强国防教育和军训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教育关工委工作、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及乡村少年宫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稳定、校园食品安全、扫黑除恶、和考核工作和信访管理工作,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对校园和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共同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和各校园共同搞好“校园警务室”的建设,充分发挥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作用。

(四)下属事业单位

1.教研室(负责人:曾晓莉)管理和指导中小学教育教学及教育科研活动;提出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使用教材的意见,撰写教学质量评估报告,为教育决策提供咨询。

2.电教教仪站(负责人:王建龙)负责全县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教学、现代远程教育相关工作的规划、建设、管理;负责学校教学仪器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相关培训、考试和评价工作。

3.教师进修校(负责人:邓燕)负责组织并实施教师培训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登记;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工作。

二、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机关党组办事机构由县教育局党组按照县委规定设置。

机关党委办

三、挂牌机构

1.阿坝开放大学红原县分校

2.红原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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