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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日镇

发布时间: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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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红原县龙日镇委员会、阿坝州红原县龙日镇人民政府(简称红原县龙日镇党委、政府)为行政机构。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镇党委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职责

(1)检查和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在本镇内的执行;

(2)决定召集和主持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对本届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决定召集下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3)听取镇人民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和督促镇人民政府对镇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4)讨论本镇内的重大事项,向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议或者提请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决定;

(5)根据镇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建设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6)督促镇人民政府研究办理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视察和调查,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密切联系代表,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7)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决定接受镇长、副镇长的辞职,并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镇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副镇长中决定代理人选;

(9)指导选区依法罢免和补选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0)办理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1)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3)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镇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基层党支部、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镇党委、政府各种规章制度的情况;

(2)协助镇党委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3)受理基层党支部、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

(4)调查处理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或提出处理建议;

(5)受理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及行政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

(7)做好执法监察工作;

(8)承办好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五)镇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1)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建设、军事训练和武装装备管理;

(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3)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4)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5)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

(7)协同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役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9)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10)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龙日镇格玛拉龙路1号

邮编:6244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09: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837-2668264

领导简介

     金          镇党委书记

尕尔让尼玛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雁           镇党委委员会、镇人大主席

杨忠泽郎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统战委员

欣           镇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

    毅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可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拉           镇党委员会、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华           镇党委委会、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肃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杰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泽华夺基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龙日镇设6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挂群团工作办公室牌子)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党委、人民代表大会、政府、纪检监察、群团等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重大问题归口报告,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根据镇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党委、政府工作计划、报告、决定总结等文件或材料;负责征集、整理、组织编写本镇党史、年鉴等资料;负责文件收发、公文处理、组织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发布行政事务通知、通告;负责安排各类办公会议和职工大会;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机要档案、机关人事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做好机要事务处理和保密工作;负责宣传、信息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考勤、公车管理、食堂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部门的决议;负责协助抓好党的思想、组织建设和党的纪检等各项工作;对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指导;指导村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本镇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及"三会一课"等各项党内制度的执行;完成本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维护稳定办公室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群众信访等工作;负责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本镇综治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负责制定并完善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行;加强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各种相关组织建设;负责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突出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治理、协调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定期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综治工作落实情况。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挂生态环境办公室牌子)

负责乡镇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扶贫开发等工作;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的管理指导、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各类财政资金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单位关于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提出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调研开发符合产业政策及资源优势的招商引资项目,并向外推介;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社会事务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挂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努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负责救灾救济,拥军优属,社会保障工作,做好五保户、特困户救济款物、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发放工作;指导村委会民主政治建设;抓好社团建设.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和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本镇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财政工作办公室

执行财务规章制度,负责本镇所有财务工作;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的管理指导、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各类财政资金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直属事业机构及职能

(一)便民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负责宣传各项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受理各类有关便民服务的咨询、投诉、发布有关公开信息;简化工作流程,规范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负责便民服务窗口的日常管理;负责党群日常服务等工作;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做好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帮扶解困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加强日常报告和应急反馈;完成本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负责教育、科学、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事务等社会事业服务工作;制定本镇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司法、劳保、法制、民政、老龄、残联、计划生育等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负责村务公开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承担农技推广、农业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负责本镇动物防疫的组织与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畜牧兽医等涉农服务工作.负责村务公开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主要承担宣传思想教育、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等工作;通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向广大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党的方针政策、科技教育和法制教育。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指导村文化室工作;普及科技文化知识,为群众致富和搞好经济服务;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进行文物保护。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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