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龙日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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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截止2017年底我单位共有编制26个,其中公务员编制16个,行政工勤编制2个,事业编制8个,在职27人,其中参公0人,行政工勤2人,公务员17人,事业编制9人。

  二、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对乡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上级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工作;

  (3)编制和执行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4)管理本行政区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

  (5)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利;

  (6)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7)法律功能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破难题,扶真贫,精准扶贫见成效。

  省级帮扶部门投入帮扶资金50万元,新建牲畜防疫巷道圈10个,增强了抗灾保畜能力,夯实了畜牧业发展基础;安置公益性岗位8个,人均补助达到8280元。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方面,投入133万元,解决5户21人住房难问题,并配套基础建设;藏区新居建房国家补助14.88万元,解决住房困难6户20人。在低保政策兜底方面,清退不符合标准的享受对象17人,新纳入低保政策兜底9人。在医疗救助扶持方面,借助社会扶贫,解决大病诊疗费15万元。在教育培训方面,依托省级帮扶单位完成畜牧养殖培训4批次,完成旅游接待培训2批次,完成动物疫病防控培训5批次,通过发挥省、州、县帮扶单位人、财、物优势,累计完成各类培训100人次,就业2人。省食药局投入教育扶贫专项资金120万元。

  为贫困户量体裁衣,对症下药,进行精准扶贫,开展“一对一”、“多对一”脱贫方式,全方位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州级帮扶单位投入50万元基础设施专项资金,加强村级阵地建设。畜牧业产业专项扶贫投入147.9万元,新建暖棚29个,家庭牧场1个,牲畜防疫巷道圈5个。科技专项扶贫投入5万元,推广人工种草10亩。新村建设专项扶贫投入62万元,强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生态建设扶贫解决贫困人员临时管护岗位3个,年人均增收2400元。易地扶贫搬迁解决5户21人的住房难问题。文化惠民专项扶贫投入50万元,新建室外灯光球场1个,配套文体设施。社会保障专项扶贫新纳入低保9人。社会扶贫依托爱·龙日精准帮扶基金,筹集帮扶资金13万元。龙日村是州级文明村,同时评定为县级“信用村”,实施金融专项扶贫贫困户低息信用贷款180万元,主要解决贫困户发展生产、创业资金周转等问题。

  抓好贫困“老人户”脱贫巩固提升工作。组织乡、村、联户联合核实、甄别全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老人户”,确定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共有4户6人“老人户”,其中一人一户2人,两人一户4人。皆属于2014年前自然分户。坚持分类指导,综合施策,全面将“老人户”人员纳入巩固提升工作,全部纳入健康扶贫(患重大疾病、长期慢性病),社会保障(农村低保、五保户)扶贫应纳尽纳,积极引导有子女的老人户自觉赡养老人,营造“自觉尽孝、人人尽孝”的浓厚氛围。

  两个《条例》为指导,脱贫巩固见成效。2016年龙日村顺利实现脱贫摘帽,我乡正式拉开该村60户贫困户的脱贫攻坚提升巩固工作,全面跟踪已经实施的到户项目,其中购买生产性牦母牛成效稳定、明显,每头年增收400元左右。贫困党员桑白等8户因户施策建档立卡户发展态势良好,裁缝店、摩托维修部、牛绒加工厂运转有序,经济效益辐射全乡建档立卡贫困户,消化贫困户剩余劳动力,并为其他贫困家庭带去收益,他们以一技之长自力更生,在全乡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营造了“我要脱贫”的良好精神氛围。

  在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方面,投入专项扶贫到户资金135.6万元,根据贫困户的自身情况,分门别类实施一户一策,用于贫困户购买生产性牦母牛、唐卡画具和摩托车修理用具等生产资料,人均投入达到6000元;为了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我乡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反哺贫困群众的长效机制,让有草场的贫困群众以轮换饲养的方式领养村集体牦母牛,实施循环式扶贫。龙日村合作社1个,养殖基地1个,牦母牛200头,年收入达到27.5万元。格玛村合作社1个,养马基地1个,优质种公马8匹,羊80只,年收入7.9万元。

  扎实开展“回头看”专项工作。对壤噶夺玛村240名贫困人员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工作。分别对照贫困村退出的“一低五有”、贫困人口脱贫的“一超六有和四个好”的标准,逐一核查。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不足,并按省州要求,制定并落实“回头帮”措施,确保到2020年圆满完成贫困村稳定退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40人稳定脱贫的目标任务。

  2.强基础,惠民生,牧民群众得实惠。

  民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规范了“五保”工作。为全乡22位老人继办了五保,发放五保户补助4.5万元,免费为五保户办理新农合。二是规范办理农村低保。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完成低保户年度审核审批工作,共救助低保人员135人,大骨节病患者201人,发放补助金24.3万元。三是扎实做好残联工作。在“全国助残日”和“国际残疾人日”期间开展活动、召开会议,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深入调查、核查、复查全乡73名残疾人基本情况,发放17名困难残疾人救助金0.97万元。四是开展临时性救助工作。针对特困户及新增贫困人员,及时开展了走访帮扶工作,帮扶慰问资金达3.1万元。

  全面落实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基层基础工作,规范药品收费项目,加大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加强了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水平。及时兑现计生奖励资金0.9万元,开展计生三结合帮扶8户。开展西医接诊1664人次,藏医接诊275人次,巡诊534人次。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事业得到平安、和谐、有序发展。一是与各村委会签订了控缀保学责任书,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做好流失学生返校工作,使小学缀学率控制在1%以内,乡中心校在校学生116人。二是深入学校校舍、食堂、周边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确保今年无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建立了学前教育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谋划,积极行动,进一步推进我乡学前教育工作。

  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落实。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落实乡交管站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二是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在乡道路弯道部分安装了防护栏,并对易冰冻路段进行了整改。三是进一步加强道路巡护工作,落实专职人员对乡道进行巡护,及时发现整改道路卫生及安全隐患。

  精神文明工作进一步加强。配合开展“草原母亲宣讲”活动1次,大型文艺演出1次,文化活动中心功能发挥明显。

  3.解民忧,保平安,社会稳定促和谐。

  深入贯彻中央、省、州、县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平安创建为载体,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大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完善城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平安建设长效机制,认真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及防邪工作的各项措施,有力确保了全乡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为发展创造了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社会治理不断创新。全面深化反分裂维稳斗争,持续开展“扫黑除恶”等严打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大局保持稳定。稳步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全面提升“平安龙日”、依法治乡建设水平,社会治安状况良好。深入开展普法,法律服务向村、联户延伸,基层法治创建取得实效,开展各类法制宣讲4次,群众受教育率达到100%。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扎实推进,妥善化解民间积案,全年协调解决各类矛盾纠纷28起。安全防控体系更加完善,各项控制指标大幅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狠抓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保障了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防震减灾、消防等工作取得新进步。

  民族宗教工作加强。深入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广泛宣传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村。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分类、精准管理宗教活动场所,集中开展六项重点治理,扎实推进文明和谐寺庙三级联创工作。

  三、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龙日乡本年收入合计6304055.08元,较上年增长7.35%,主要增长原因,专款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44055.08元,占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000元,占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2017年龙日乡本年支出合计6853935.08元,较上年增长33.8%,主要增长原因,藏区新居建房。其中:基本支出4009425.08元,占58%;项目支出2844510元,占4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2017年底结转结余合计449300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结余0元,占0%,项目支出结转结余449300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304055.08元,占总收入100%,与2016年相比,增加431055.08元,增长7.3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853935.08元,占总支出100%,与2016年相比,增加3746935.08元,增长120.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93935.0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19404.16元,占46.6%完成预算1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5160元,占1.12%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3104.88元占12.14%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支出148175.04元,占2.21%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支出25000元,占0.37%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1105500元,占16.51%完成预算100%;住房保障支出1042591元,占15.58%完成预算100%;其他支出365000元,占5.4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2175.04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76991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8289.2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养老保险。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7315.68元,完成预算100%。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职工职业年金。

  2010101-行政运行支出122609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人大职工人员工资。

  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2333341.66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政府职工人员工资。

  2010601-行政运行支出146164.5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财政职工人员工资。

  2013101-行政运行支出472539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党委职工工资。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09425.08元,其中:

  人员经费3571942.3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37482.7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6199.24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2239.24元,占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60元,占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239.2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2017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为1辆轿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2239.24元。主要用于党委政府机关干部常规开会、因公出差、上县下村办公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68239.24元,增长155.09%。主要原因是旧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维修费用高。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60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0人次,共计支出3960元,具体接待内容包括:省州县等上级领导检查工作餐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040元,下降20.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6000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龙日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359.24元,比2016年增加76359.24元,增长155.8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龙日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主要用于乡政府办公用品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我单位共有资产2097662.69元,其中流动资产1089258.69元,固定资产1008404元(房屋721434元,汽车0辆,价值0元,其他固定资产286970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个,涉及财政资金185.3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4

  合理性

  5

  4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4

  完成质量

  5

  3

  完成时效

  5

  4

  完成成本

  5

  4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6.5

  社会效益(可选项)

  5

  生态效益(可选项)

  5.5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4

  公平效率(可选项)

  4

  使用效率(可选项)

  4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

  总分

  81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0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部门履职成效不高,二是内部控制管理不健全,三是目标任务不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改进工作方式,明确预算目标任务,做到相关性、合理性;二是加大对内部控制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度,提高绩效管理履职成效。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4

  明确性(5分)

  4

  合理性(5分)

  4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4

  目标管理(5分)

  4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1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2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1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1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18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4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4

  人才培养(5分)

  3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2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2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3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局当年拨付给我局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县财政局拨付我局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我局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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