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刷经寺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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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共有编制31个,其中公务员编制21个,行政工勤编制2个,事业编制8个,在职28人,其中参公2人,公务员23人,事业编制5人。机构2个分别是党委机构和政府机构。

  二、单位基本职能

  (一)镇党委工作职责

  镇党委是本镇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农村改革和经济建设的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3.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6.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

  1.负责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具体准备工作;

  2.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总结交流代表小组活动经验;

  3.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4.参加本级人民政府的重要会议;

  5.组织实施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主席团决定的有关事项;

  6.督促办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三)政府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对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3.编制和执行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4.管理本行政区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

  5.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7.法律规定赋予烦人其它职责。

  (四)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1.负责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

  2.为本系统自主择业转业干部提供管理和服务;

  3.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4.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5.负责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

  6.协同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的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人员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8.完成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

  2016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为22454106.37元,较上年增加15566995.7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职业年金及养老保险收入及上级专项。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790000元,支出6816544.87元,较上年减少719434.2,主要原因是2016年部门上级专项资金未支。年底结转结余16427561.5元。

  细化到类款项支出情况如下:

  2010101-行政运行支出129802元,主要用于支付镇人大职工工资福利;

  2010104-人大会议支出47520元,主要用于支付镇人大会议费;

  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2313884.26元,主要用于支付镇政府职工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10601-行政运行支出201157元,主要用于支付镇财政所职工工资福利;

  2013101-行政运行支出399301元,主要用于支付镇党委职工工资福利;

  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5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镇办公经费;

  2070199-其他文化支出,支出43200元,主要用于支付文化支出;

  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文化体育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136107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285776.48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38639元,主要用于支付残保金;

  2082102-农村五保供养支出3600元,主要用于支付农村五保户救济费;

  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7200元,主要用于支付村医临时岗位补贴;

  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0575.63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3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清洁工工资及环卫经费;

  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102960元,主要用于支付村官工资及临时岗位补贴;

  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支出6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镇办公费;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支出2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扶贫资金;

  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21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村级一事一议经费;

  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1012280元,主要用于支付村两委工资、绩效及临时岗位补贴;

  2130707-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支出67200元,主要用于支付农村运行维护费;

  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支出49960元,主要用于支付其他农林水支出;

  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支出975407.5元,主要用于支付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50019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2290400-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支出10956元,主要用于支付镇办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6,241.37元,较2015年减少1088785.63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有关精神,厉行勤俭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无采购支出。

  (三)绩效评价项目情况

  2016年我单位涉及1个绩效评价项目。为刷经寺北街民族新村项目,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5年,我乡共向县财政局申报刷经寺镇资金153.05万元,县财政局经过现场查看,共批复项目资金153.05万元。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加街道排污排水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街道市政面貌。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刷经寺镇北街民族新村项目资金153.05万元。在实施过程中,于2016年申请并批复资金共计153.05万元。截止评价时,共计到位资金153.05万元

  2.资金使用。

  截止考评时点刷经寺镇北街村民族新村项目支出153.05万元,支出内容主要是加街道排污排水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街道市政面貌。

  。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建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对所有开支必须经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村委会主任审批后方可支付。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切实将项目建设任务落到实处,乡、村实行分工协作,落实责任;乡、村两级均成立刷经寺镇北街民族新村项目领导小组,乡政府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坚持以群众为基础,切实做好宣传发动。乡、村高度重视群众工作,充分发动群众,调动广大村民积极参与,让广大村民充分认识项目工程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利益及意义。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截止2015年10月20日,北街村民族团结新村项目中全年共投入资金153.05万元,因审计决定书于2016年印发,导致2015年结转房屋维修建设项目建设项目资金153.05万元(于2016年11月付款)。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刷经寺镇北街民族团结新村项目实际投资153.05万元,加街道排污排水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街道市政面貌。完成预期的目标任务。项目严格建设时间建成,经过县财政局验收后拨付资金,项目完成质量较高。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刷经寺镇北街民族团结新村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验收。

  四、项目效益情况

  基层凝聚力增强、公信力提升。通过调查得知,村民对村委会北街民族新村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较高,普遍认为该项目实施对改善村容村貌、改善生态环境作用很大,干群关系得到改善,村民之间关系变得和睦,基层党组织和村委会的威望提升。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项目维修完善后,维护管理制度还待进一步完善。

  (二)相关建议。

  相关人员配备不足,资金管理制度没有完整的建立起来。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局当年拨付给我局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县财政局拨付我局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我局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年底资产情况

  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共有资产18229885.5元,其中流动资产16427561.5元,固定资产1802324元(房屋1561004元,汽车1辆,价值113000元,其他固定资产128320元)。

  红原县刷经寺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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