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原县委县政府联动指挥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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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受县委、县政府的委托、代表县联动指挥中心行使应急指挥权利;

2)负责对中心入驻的六大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负责对七大平台数据的收集和分析研判,并代表县委、政府和县联动指挥中心对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工作;

3)负责组织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联动指挥中心下达的指令或工作安排部署,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适时召开联动部门工作协调会,研究解决有关联动服务事宜和问题;

4)负责对重要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对全县应急处突、渉稳事件、安全生产急救、自然灾害等重大事件的协调工作,同时做好处置工作记录,并逐日归类汇总并备案;

5)负责组织、督促有关部门抓好民生服务工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对重大情况和问题应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并向县政府提交研判报告;

6)负责建立健全联动指挥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7)负责协助和管理县民族宗教局入驻人员开展寺庙网格化精准服务系统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和管理县公安局入驻人员做好联动指挥中心系统维护以及天网视频调度工作;负责协助和管理县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做好全县大调解工作和基层大调解指导工作;负责协助和管理其它入驻单位的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工作。

8)负责做好县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9)红原县联动指挥中心办公室事业编制8名,其中: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股级领导职数3名。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中心今年根据财政资金的安排情况,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工作;对中心各大平台数据进行定期上报,加强对各平台的管理及使用;对城乡网格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联动中心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截止22年底,我单位共有在职人员8人,全部为事业人员。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3联动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253.0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53.0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53.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05.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4.62万元,医疗卫生8.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联动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网格化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78.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8.3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10.26万元,其中:办公费6.87万元,差旅费0.8万元,工会经费1.23万元,印刷费1.00万元,水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205.6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4.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三)医疗卫生8.6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4.12万元,用于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253.07万元较上年度预算158.12万元增加了60.04%,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178.64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70.59%,较上年118.38万元增加了51.00%,原因为保险、公积金、工资等调整导致。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74.43万元,占总预算的29.41%,较上年预算39.74万元增加了87.29%,主要原因为专职网格员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兼职网格员工资落实。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0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度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2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99.4万元:全部为通用设备及家具,年底无车辆及房屋资产: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方面做了测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3。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联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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