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原县康玛尔寺寺庙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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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我管委会为县政府派出机构,受县政府委托,履行相应宗教事务管理执法权,业务上接收统战和宗教工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一、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寺庙管理,加强僧尼管理,加强宗教活动管理。

  二、教育引导,以增强僧尼法制意识、公民意识、政府议事、祖国意识为目标,坚持不懈加强对僧尼的教育引导。

  公共服务,充分保障依法打击寺庙和持证僧尼的普惠性待遇,做到“五通”、“三有”、“三覆盖”。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1、全面推进片区藏传佛教寺庙开放式管理工作。通过实行开放式管理工作,积极构建寺庙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新常态,发挥寺庙开放式管理的正面教育引导、示范带动作用,有力促进宗教事务管理创新,健全寺庙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提升“团结稳定、活动有序、教风端正、管理规范、安全整洁、利益社会”宗教秩序。

  2、继续发挥民管会主体作用。坚持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社会管理紧密结合,由寺庙民管会全权负责寺庙事务管理,充分发挥寺庙管理主体作用,增强僧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寺庙僧人自治的良性互动。

  3、健全寺庙民主管理制度,依法持戒管理僧人。一是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寺庙民主管理制度,强化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重大决策和寺庙重大事项由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与寺庙管理委员会共同讨论决定,防止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进一步建立健全和执行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与寺庙管理委员会共同议事制度,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准确性。二是进一步完善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工作公开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规范的操作流程图,并强化监督制约,使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程序等形成制度,真正达到公开、透明、全面、真实。

  4、强化责任追究,督促寺管会依法管理僧人。一是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寺庙建设管理责任制和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抓住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二是制订规范的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追究的具体实施办法,增强责任追究的威慑力。三是密切注意寺情僧意,把收集到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寺庙长期稳定。

  5、推动寺庙项目建设。 (寺庙基础设施建设、寺庙“五个一”建设项目、寺庙宗教文化旅游项目、以寺养寺项目)

  二、部门概况和人员情况

  红原县康玛尔寺管会是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我单位共有编制7个,其中公务员编制7个,行政工勤编制0个,事业编制0个。在职8人,其中参公0人,公务员8人,事业编制0人,退休0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康玛尔寺管会收入预算总额为175.8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5.8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5.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35.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1.89万元,医疗卫生7.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0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康玛尔寺管会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宗教寺庙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54.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3.2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21.41万元,其中:办公费4.91万元,印刷费1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07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6万元,邮电费2.75万元,取暖费0.39万元,差旅费0.6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38万元,劳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1.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6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41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135.8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1.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7.4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0.80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175.89万元较上年度预算136.05万元增加了29.28%,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114.59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65.15%,较上年78.49万元增加了46%,原因是2018年单位在编人员增加了2人(原因是2017年职员紧缺,2018年新进名2职员);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21.21万元,占总预算的12.06%,较上年预算6.35万元增加了89.92%,主要原因增加了寺庙网格化“三员”经费,寺庙民管会成员生活补助。

  六、政府采购预算

  2018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60.24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5.86万元,较上年度预算3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增加2.86万元,主要是安排的宗教寺庙专项工作用车较多;公务接待费0.38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增0.05万元,主要原因宗教寺庙事务检查增加,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12月31日,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171.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39.98万元;业务用房120万元;办公设备11.1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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