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康玛尔寺寺庙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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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共有编制7个,其中公务员编制7个,行政工勤编制0个,事业编制0个,在职7人,其中参公0人,公务员7人,事业编制0人。

  二、单位基本职能

  我管委会为县政府派出机构,受县政府委托,履行相应宗教事务管理执法权,业务上接收统战和宗教工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一、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寺庙管理,加强僧尼管理,加强宗教活动管理。

  二、教育引导,以增强僧尼法制意识、公民意识、政府议事、祖国意识为目标,坚持不懈加强对僧尼的教育引导。

  三、公共服务,充分保障依法打击寺庙和持证僧尼的普惠性待遇,做到“五通”、“三有”、“三覆盖”。

  三、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

  2016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1720515.61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76355.05元,支出1769154.36元,较2015年减少13550.63元,上级补助收入减少,年底结转结余27716.3元,其中财政应返还额度0元。支出细化到功能科目类款项如下:

  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2211.99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76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费等;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78953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支出细化到经济分类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879303.04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其中基本工资169336.17元,津贴补贴523241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36558.32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劳务费等。其中办公费93535.77元,印刷费10000元,电费6637.44元,劳务费25900元(炊事员工资),差旅费1441元,取暖费3471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3373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奖励金,其中生活补助90960元(寺庙民管会成员工资),住房公积金78953元,救济费283660元(寺庙僧人五保),医疗费5000元,奖励金44800元。

  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共有资产1739085.3元,其中流动资产27716.3元,固定资产1711369元(房屋1200000元,汽车1辆,价值399800元,其他固定资产111569元)。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本单位运行经费为236558.32,比上年增加19718.99元,增加原因16年出差下乡增加,车辆油费及维修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无采购计划。

  (三)绩效评价项目情况

  2016年我单位不涉及绩效评价项目。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局当年拨付给我局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县财政局拨付我局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我局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年底资产情况

  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共有资产1739085.3元,其中流动资产27716.3元,固定资产(房屋1200000元,汽车1辆,价值399800元,其他固定资产111569元)。

  红原县康玛尔寺寺庙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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