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红原县康玛尔寺寺庙管理委员会为行政单位,行政编制人数为7人。
我管委会为县政府派出机构,受县政府委托,履行相应宗教事务管理执法权,业务上接收统战和宗教工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一、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寺庙管理,加强僧尼管理,加强宗教活动管理。
二、教育引导,以增强僧尼法制意识、公民意识、政府议事、祖国意识为目标,坚持不懈加强对僧尼的教育引导。
三、公共服务,充分保障依法打击寺庙和持证僧尼的普惠性待遇,做到“五通”、“三有”、“三覆盖”。
二、部门概况
红原县康玛尔寺寺庙管理委员会为一级行政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红原县康玛尔寺寺庙管理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161.5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2.5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1.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37.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7.48万元,医疗卫生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1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红原县康玛尔寺寺庙管理委员会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宗教寺庙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康玛尔寺寺庙管理委员会行政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康玛尔寺寺庙管理委员会行政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康玛尔寺寺庙管理委员会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项目主要用康玛尔寺管会片区寺庙维修补助、基础设施建设、宗教事务支出等)。
(二)社会保障,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社会保障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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