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麦洼寺寺庙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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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我管委会为县政府派出机构,受县政府委托,履行相应宗教事务管理执法权,业务上接收统战和宗教工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一、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寺庙管理,加强僧尼管理,加强宗教活动管理。

二、教育引导,以增强僧尼法制意识、公民意识、政府议事、祖国意识为目标,坚持不懈加强对僧尼的教育引导。

公共服务,充分保障依法打击寺庙和持证僧尼的普惠性待遇,做到“五通”、“三有”、“三覆盖”。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管住场所。一是规范寺庙用地。为切实巩固寺庙“四至界定成果”,推进寺庙规范自我管理,我委积极协调县民宗局、县国土局等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和测绘专业公司,对寺庙四至界限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复查复核工作。切实做到用地规范、手续齐全。二是规范寺庙建设。全面摸排清查寺内未批建设项目,并按程序完善了相关报批手续,杜绝了寺庙违规新建,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超规修建等情况的发生。三是规范寺庙区域管理将寺庙“四至界定”内划分为6个片区,实行区域管理,并在寺庙僧人中选配18名责任心强、管理能力强的人员担任管理员、联络员和宣传员,进行自我管理,实现了寺庙区域管理全覆盖。

管住人员。一是坚持寺庙定员制度。2013年的控制数为基础,对麦洼寺已颁证教职人员圆寂、还俗及教职证书遗失补办、更正和寺庙教职人员拟办教职证进行了全面清理,推进僧人持“双证”住寺。二是切实完善寺规僧约。为切实发挥寺庙教职人员在构建文明和谐寺庙中的主体作用,引导教职人员依法依规参与寺庙寺务处理,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进一步完善和修订了寺庙寺规僧约,作为全体教职人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三是进一步规范僧人外出进一步完善了僧人外出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僧人外出报告制度。防止僧人非法到内地传教、网上传教,狠抓反面典型,积极引导广大僧人争做“爱国守法”好公民,争当“持戒清规”好僧人。四是坚决清退违规僧人。对个别目无法纪、无视教规戒律,私自出境参加“法会“的僧人,坚决清除出教职人员队伍,在面上起到警示作用。按照相关要求对违规出境参加“法会”的僧人进行处理。开除僧籍1人。五是执行僧人护照集中统一管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对寺庙僧人护照进行集中统一管理,截止年底已清理麦洼寺已办理护照51人。其中:收集护照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49人,注销护照2人。

管住活动。一是严格活动报批程序。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就地、小型、短期、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行寺庙常规性、临时性等佛事活动的报告审批制度,健全寺庙常规性佛事活动台账并上墙公开;二是制定完善相关方案预案。制定和完善佛事活动风险评估方案、安全监管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进一步落实寺庙民管会佛事活动管理第一责任。三是强化活动监管工作。强化活动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做到提前介入、全程介入、深度介入,确保了寺庙常规性和临时性佛事活动安全、平稳、可控。

管住财务。一是严格依法规范财务管理。坚持依法、民主、公开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和扩大宗教活动场所财税监管试点工作,推动寺庙实现财务管理制度、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财务公开、财务审计等“八个全覆盖”。二是探索寺庙接受捐赠、供养、商业收入、功德收入、政府投入等资金的管控措施。三是详实核查寺庙文物和固定资产,并建立登记台账,采用数字化的视频监控系统和采购文物专业保险柜,建立寺庙文物安全技防系统。四是积极选派寺庙财务人员参加各类学习、培训,逐步使寺庙财务管理工作走向正规化、制度化、标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下设单位(股室)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3麦洼寺管委会收入预算总额为374.5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74.5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74.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88.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5.21万元,医疗卫生15.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04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麦洼寺管委会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寺庙管理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335.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08.0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27.89万元,其中:办公费8.93万元,差旅费1.5万元,工会经费2.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电费2.05万元,邮电费1.65万元,取暖费0.5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劳务费0.9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288.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45.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三)医疗卫生15.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6.04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374.51万元较上年度预算236.31万元增加了36.9%,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335.94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89.7%,较上年152.04万元增加了54.74%,原因为人员增加,工资收入增加支出;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38.56万元,占总预算的10.29%,较上年预算31.16万元增加了19%,主要原因为项目增加。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6.9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6.5万元,较上年度预算4.4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严格片区化管理,疫情防控期间检查较多;公务接待费0.4万元,较上年度预算持平,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万元,主要用于**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2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万元:其中:公务用车**万元;业务用房**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麦洼寺管委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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