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0-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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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退役军人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拟定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优待抚恤、拥军优属和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加大典型宣传表彰力度,探索建立诚信机制,激发退役军人正能量。

三是做好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推进安置制度改革,改进军休人员和伤病残人员接收安置机制,创新军休服务管理模式。

四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加大就业创业服务扶持力度,提高退役军人就业竞争力。

五是构建统筹平衡的抚恤补助标准,加强社会优待工作,逐步实现从生活解困向褒扬激励转变。

六是做好褒扬纪念工作,推动形成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社会风尚。

七是做好信访工作,完善督导检查机制,加大关爱帮扶力度,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着力破解矛盾问题,及时回应退役军人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机关为独立核算行政单位,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3人。工勤人员1人,在职实有8人,退休0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红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290.4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90.4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07.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91.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红原县红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108.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4.5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13.56万元,其中:办公费1.30万元,印刷费0.1万元,电费0.2万元,邮电费0.01万元,取暖费0.8万元,差旅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办公接待费0.56万元,工会经费0.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万元,信息网络构建0.40万元。

项目支出299.77万元。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其中退役军人事务局军转干部补助资金250万元,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5.76万元,临时工补助9.3万元,拥军优属17.2万元,双拥5万元,义务兵优待金12.20万元,退役军人事务局军转干部补助资金7.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9.76万元,主要用于军转干安置、退役安置、临时工补助、拥军优属、双拥等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91万元,用于缴纳机关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单位部分

(三)卫生健康支出0.55万元,用于机关干部职工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9.68万元,用于机关干部职工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因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增减数据比对。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5.47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5.1万元,公务接待费0.37万元。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增减数据比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红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合计为290.46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0万元,因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暂没有固定资产。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所有的项目支出预算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包括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0年红原县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

预算公开表_[193]红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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