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主要负责:1.代表县委、县政府受理人民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2.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单位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并负责督办和上报查处结果;3.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意见,向各乡镇和县级各有关部门交办、转办信访事项,并负责督办和报告查处结果;4.检查、指导、督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受理人民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单位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并负责督办和上报查处结果等
二、部门概况和人员情况
我局核定行政编制3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编制4人。目前在职职工8人,其中行政人员3人,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管理人员4人。无长期便编外人员.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中共红原县委群众工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18.7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8.7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8.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89.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6.41万元,医疗卫生5.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4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中共红原县委群众工作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13.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2.1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21.4万元,其中:办公费3.11万元,手续费0.2万元,邮电费1.45万元,差旅费9.32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38万元,劳务费0.1万元,工会经费0.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41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89.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16.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5.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7.24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118.74万元较上年度预算97.63万元增加21.62%,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21.4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18%,较上年15.39万元增加了39%,原因是2016年职员紧缺,2017年新进2名职员,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5.18万元,占总预算的4%,较上年预算5万元增加了3.6%,主要原因为项目内容变化。
六、政府采购预算
2018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4.38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4万元,较上年度预算2.5万元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出差增加;公务接待费0.38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增加0.09万元,主要原因为工作交流指导增加。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12月31日,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11.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0万元;业务用房0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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