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公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28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红原县公务服务中心( 简称县公务服务中心), 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公务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1:办公室。承担机关政务工作制定工作制度负责依法行政、文电、会务、机要、文印档案、信息、保密、信访、督查、规章制度建设、 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对口接待、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办公用品采购等工作;2:公务服务股。贯彻执行中央、省、州有关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结合我县具体实际制定公务接待办法; 完成县公务接待管理部门承担的接待任务;加强本级公务接待工作的规范管理,指导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承办的重大接待服务工作3:后勤保障股。承担县级机关食堂管理工作,保障全县县级领导工作用餐及部分公务接待;承担县公务服务中心物资库房管理工作。

(二)机构职能。

(一) 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 含曾经担任)、 省委、 省人大、省政府、 省政协副省级以上、 州委、 州人大、 州政府、 州政协副厅级领导( 含曾经但任) 来县的服务保障。

(二) 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和参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
政府、州委、州政府巡视、检查、督查(督导、督察)、考察、调研、考核、审计等工作组来县的服务保障。

(三) 负责外省(州、市、区、县)党委、政府正、副县级领导干部来县的服务保障;会同县级有关部门承担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正、副部级领导干部、省委、省政府正、副省级、州委、州政府领导干部来县的服务保障;参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牵头对口接待正、副厅级领导干部来县的服务保障。

(四) 负责或参与外省(州市、区、县)党政代表团来县考察的协调联络和服务保障。

(五) 负责我县党政代表团赴外省(州、市、区、县)考察的协调联络和服务保障。

(六) 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由县公务服务中心承担的外
事接待和招商引资事项的服务保障。

(七)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
细则要求,负责联系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及关联单位承办州委、州
政府重大公务活动的服务工作。

(八) 会同县级有关部门承担县委、 县政府交办的大型会议、
活动的接待服务保障工作。

(九) 指导县级部门的公务活动服务保障工作,参与拟订全
县公务服务相关规定。

(十) 负责办理中办警卫局、 省警卫局安排的有关在县事务。
(十一) 负责县级机关食堂管理工作。
(十二)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0单位共有编制12个,其中事业管理编制8个,事业工勤编制4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度收入合计771.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1.49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底支出77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30万元,占30.11%;项目支出539.18万元,占69.89%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及相关财经法规和政策编制本年度预算,严格控制编报质量,保证所有资金合法合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算编制。

(二)执行管理情况。

    部门预算执行到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进行支付并做到节能降耗,“三公”经费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三公”经费2020年底支出情况: 1.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6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支出376.35万元。

(三)综合管理情况。

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加强了会计基础工作、逐渐规范了财务管理行为。进一步规范了“三公经费”的管理并严格控制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四)整体绩效。

保障当年工作正常开展,及时拨付兑现当月公用经费,按时发放工资,充分发挥协调、参谋助手作用。综合能力进一步提升,效能进一步发挥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体绩效较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根据《2020年红原县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得分96.5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好”。

(二)存在问题。预算时工作考虑不全面,部分工作开展所需经费未纳入预算,导致中途追加预算。

(三)改进建议。

1.沟通交流,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2.加强管理,提高整体支出绩效成果。

附件1红原县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红原县公务服务中心

202232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