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原县公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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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含曾经担任)、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副省级以上、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副厅级领导(含曾经但任)来县的服务保障。

2.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和参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巡视、检查、督查(督导、督察)、考察、调研、考核、审计等工作组来县的服务保障。

3.负责外省(州、市、区、县)党委、政府正、副县级领导干部来县的服务保障;会同县级有关部门承担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正、副部级领导干部、省委、省政府正、副省级、州委、州政府领导干部来县的服务保障参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牵头对口接待正、副厅级领导干部来县的服务保障。

4.负责或参与外省(州、市、区、县)党政代表团来县考察的协调联络和服务保障。

5.负责我县党政代表团赴外省(州、市、区、县)考察的协调联络和服务保障。

6.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由县公务服务中心承担的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事项的服务保障。

7.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要求,负责联系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及关联单位承办州委、州政府重大公务活动的服务工作。

8.会同县级有关部门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大型会议、活动的接待服务保障工作。

9.指导县级部门的公务活动服务保障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公务服务相关规定。

10.负责办理中办警卫局、省警卫局安排的有关在县事务。11.负责县级机关食堂管理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红原县公务服务中心下设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2红原县公务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372.3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72.3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72.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17.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6.75万元,医疗卫生10.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3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红原县公务服务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公务接待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93.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71.8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21.67万元,其中:办公费5.11万元,差旅费3.5万元,工会经费1.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2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317.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6.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三)医疗卫生10.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9.32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科目支出主要用途)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372.34万元较上年度预算374.69万元减少了0.006%,其中基本事业运行经费预算192.34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51.66%,较上年194.47万元减少了1.1%,原因为压缩各项开支,减少基本支出;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180万元,占总预算的48.34%,较上年预算持平。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187.72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7.72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增加0.5万元,主要是安排的接待专项工作用车较多;公务接待费180万元,较上年度预算持平,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2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195.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23万元;业务用房132.45万元;其他资产40.31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6.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7.部门收支总表

表8.部门收入总表

表9.部门支出总表

表10.2022年红原县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报表(报预工委,详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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