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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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共有编制12个,工勤编制6个,事业编制6个,在职12人,事业编制5人,工勤6人

  二、单位基本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县直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县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2.负责公务接待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按照规定完成接待任务。

  3.负责县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执勤执法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的报批及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制定县直机关统一的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 负责指导和监督实施县直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5.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配置标准, 确定资产数量、价格、性能和最低使用年限和处置, 确定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6. 负责县直机关周转房的分配、 管理和日常工作, 负责 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 负责指导县直机关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

  三、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结转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本年收入合计4083387.88,较上年增长8.19%,增长原因,企业转入17年音乐季其他应付款及维修点保证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83369.23,占100%;

  2017年我局本年支出合计4297975.43,较上年增长7.32%,增长原因,音乐节经费开支。其中:基本支出3683981.23,占85.71%;项目支出613994.20,占14.29%;

  2017年底结转结余合计3428.65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结余3428.65,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4083369.23,占总收入95%,与2016年相比,减少或者增加133867.53,增长3.39%。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295923.45,占总支出100%,与2016年相比,减少或者增加293198.58,增长7.3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收入:4083387.88,支出4295923.45;2016年收入3949520.35,支出:4002724.87。比上年度增加293198.58,今年项目支出增加组织部外墙装饰和县委大院公共卫生间修建款。

  2017年年初预算5057127.162017年支出决算:4299352.10,预算多出757775.06。其中接待费:三公经费预算:2303315.00,决算:1820072.90,预算多出:428992.10;县政府电费预算:393290.29,决算:158933.54,预算多出:158933.5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0350-事业运行3281503.91该支出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

  2101102-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5820.1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医疗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172721.6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9088.64元,该支出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3994.2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02795.0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83369.23,其中:

  人员经费1398133.7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283795.4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682744.20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20733.30,完成预算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费和公车费维修费用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3,724.30,占4.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37,009.00,占95.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没有产生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724.30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没有产生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3724.30。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96945.28,下降53.66%。主要原因是16年公车大修及付了14-15的未结公车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37009.00。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91批次,8400人次,共计支出1637009.00,具体接待内容包括:政府行为公务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660,084.16,增下降24.68%。主要原因是几次大型会议由上级部门支付及接待规格降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8133.79,比2016年增加266894.96,增长23.5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125.00,其中:政府采购办公用品支出68750.00、政府采购特殊材料费156375.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我单位共有资产2537260.41元,其中流动资产:3428.65,负债:599506.16元,固定资产:1934325.60元(房屋1,324,467.00元,汽车1辆,价值230,000.00元,其他固定资产379858.60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1.无项目。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7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部门特性指标,二是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细化部门特性指标,二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18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局当年拨付给我局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县财政局拨付我局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我局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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