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原县接待办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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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县直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县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2.负责公务接待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按照规定完成接待任务。

3.负责县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执勤执法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的报批及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制定县直机关统一的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 负责指导和监督实施县直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5.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配置标准, 确定资产数量、价格、性能和最低使用年限和处置, 确定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6. 负责县直机关周转房的分配、 管理和日常工作, 负责 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 负责指导县直机关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部门概况

红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办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红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入预算总额为376.0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76.0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76.09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273.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3.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17。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主要承担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接待办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我办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青神发展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项目主要用于那些方面)。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红原县接待办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和红原县接待办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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