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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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中共红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县各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负责各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调整;审核工作机构的调整;分配下达各党政机关的编制总额;全县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年度检验及编委会的日常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1.有力有序推进相关领域改革,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一是乡镇机构改革。及时印发《红原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对各乡镇党政机构、直属事业机构(挂牌机构)进行统一设置,并明确完善派驻机构管理体制,合理核定编制和领导职数,6月份完成9个乡镇“三定”规定印发工作,预计年底将完成所有乡镇“三定”规定的印发工作。6-7月县委编办对全县各乡镇挂牌情况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并正式行文规范各乡镇挂牌,各乡镇按时完成机构、内设股室的挂牌整改工作。二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上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采取局队合一的方式,积极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我县12支综合执法队伍进行整合至10支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设立10支综合执法中队作为部门内设机构,编制数量保持不变。目前,共有行政执法类编制108名,实有76人。三是对标落实森林公安体制改革。根据全省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实施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经编委会研究同意,及时将红原县森林公安机关按照属地原则调整为红原县公安局内设机构,并更名为红原县森林警察大队,红原县森林公安机关连人带编整建制划转至县公安局。现已全面完成机构、编制及1名人员划转等相关事项调整工作。

2.梳理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理顺部门职责界定。5月县委编办组织召集相关部门对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职能职责进行分析研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对照省州两级应急部门和林草部门“三定”规定确定部门职能,明确主次责任,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推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并进一步将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相关事权划分明确,各项总体职能职责均在规定中全面体现,并细化到相应内设机构。同时,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县委巡查办会同县委编办,组成专项巡查小组,对全县涉改部门进行了进一步厘清职责的巡查工作,进一步理顺了部门的职责界定。

3.夯实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整合形成有效合力。按照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体制机制和党政责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县委编办一方面加强与本级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及时对应上级要求推进完善整改工作,充分发挥森林草原防灭火体制机制和党政责任落实专项整治牵头协调作用。编办、林业、应急等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作互动,在完成本级整改工作的同时,加强对乡镇的业务指导,确保整改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目前,我县已为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核定1名专职副指挥长;明确由自然资源局、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等单位分管地质灾害、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3名;通过增加3名编制和调剂2名编制给县政府专职消防队用于加强地方救援队伍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力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编办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县委编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中共四川省阿坝州红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2.红原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编办收入预算总额为210.9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10.9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10.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51.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9.07万元,医疗卫生12.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87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县委编办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事业单位实名制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10.91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9.3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21.54万元,其中:办公费14.05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万元,设备购置费0.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6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151.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9.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三)医疗卫生12.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7.87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210.91万元较上年度预算230.71万元减少了8.58%,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12.09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5.73%,较上年151.91万元减少了35.10%,原因为压缩各项开支,减少基本支出;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5万元,占总预算的2.37%,较上年预算5万元持平,主要原因为缩减了项目经费开支,减少相关支出。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2.82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2.62万元,较上年度预算2.62万元持平;二是将有关股室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公务接待费0.2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减少0.019万元,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23.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6.68万元;电脑及其他办公设备16.9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红原县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

红原县编制委员会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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