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0-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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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县应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

4.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5.按照国家、省、州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6.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州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7.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工作。

8.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国家、省、州在县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1.道路交通方面。一是整治路面行车秩序。二是集中整治营运企业和客车。三是加大县乡、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的整治力度。四是要高度重视和关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2.消防安全方面。把医院、敬(养)老院、学校、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商场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式商铺消防隐患整治作为重中之重。持续开展涉老涉幼场所、商场、市场、家庭式商铺、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场所专项检查和隐患治理。

3.建筑施工及瓶装液化气方面。继续组织对各建筑工地的深基坑、临边防护、高处施工、脚手架、塔吊、施工机具、施工临时用电等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各液化气充装站及换气门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促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民自建房审批,规范施工,打击违法建设。

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狠抓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对无证无照经营、离店经营以及超量储存现象坚决打击,同时开展“地毯式”排查,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

5.特种设备方面。对公共场所的电梯、特种设备使用检测情况进行排查,主要检查各使用单位是否按要求进行了维保,对涉及制动器的维保项目是否符合工艺要求;检查维保单位对电梯层、轿门电气联锁装置的短接作业是否建立了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程序;对使用单位,查验电梯专用钥匙的保管和使用是否建立了管理制度且能有效落实。

6.加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力度。一是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实际,配套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二是抓好区域、行业和企业三个层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完善,形成相互衔接、上下联动的应急救援体系。三是定期开展各层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年内县级层面综合演练不少于1次;各乡镇及行业每年至少进行1次演练;生产经营单位综合预案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专项预案演练每半年不少于1次。各类预案演练结束后均要认真总结分析评估,并修订完善;四是随时做好应急救援措施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好应急队伍及人员,各种应急设备、器材和物资,确保一旦发生安全生产紧急情况,能够及时得到有效处置。

7.健全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体系。抓好第三方力量参与安全监管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实施,督促推动各乡镇以及高危企业、工贸规模以上企业委托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安全检查等服务活动。

8.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出台2020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考核细则。坚持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提高安全生产在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干部任用中的权重,最大限度发挥考核指标的正面引领作用。完善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应急等部门联动执法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通报、警示、约谈和“一票否决”等制度,促进行政执法与行政问责、司法追究相衔接,加强对安全生产失职渎职行为的监督问责。

9.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性机制。督促企业各重点行业领域的风险点排查、分级、建档、管控工作。结合实际,评估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分别确定安全风险级别,科学实行预警分级,推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和全员化。指导督促企业建立专家查隐患制度,并定期自行组织专家排查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完善企业、车间、岗位三级安全检查表。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与标准化创建、日常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检查等工作相结合,确保隐患治理常态化、制度化。加大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年内县、乡两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不少于2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红原县应急管理局下设事业单位1个,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单位共有4个股室,单独设立1个财务室。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红原县应急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26.6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26.6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26.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4.93万元,医疗卫生20.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64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10.0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红原县应急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应急保障、应急救援、安全生产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416.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54.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62.53万元,其中:办公费15.86万元,差旅费15万元,工会经费2.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印刷费5.2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3.33万元,邮电费2.5万元,取暖费3万元,维修(护)费0.8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信息网络购建费0.41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7.03万元,主要为工会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54.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三)医疗卫生20.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4.64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10.02万元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426.64万元较上年度预算184.51万元万元增加了131.23%,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149.01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34.93%,较上年126.87万元增加了17.45%,原因为人员增加,相应工资等基本支出增加;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310.02万元,占总预算的72.67%,较上年预算131.87万元增加了135.1%,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11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减少,主要原因为上年购置执法应急车辆;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10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增加5万元,原因一是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用车较多,二是机构改革,新增一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增加0.55万元,主要原因为施行机构改革,新增下设预算事业单位政府专职消防队,各项迎检考核较多。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115.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43.23万元;业务用房0万元,通用设备29.76万元,专业设备38.51万元,家具、用具3.55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年度目标

绩效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效益指标

项目满意度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红原县应急管理局预算公开表

保障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应急避险等宣传工作的开展

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1次

产生的社会效益

增强公众安全意识,提升安全应急避险技能

群众满意度

>90%

完成时间

12月前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0年红原县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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