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安监局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6-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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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国家、省及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受委托组织或参与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

  2、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指导、监督和协调各乡镇、各部门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上级的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及工作部署。

  3、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县伤亡事故统计工作;组织、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受县政府委托,承办安全事故审批结案的有关工作;负责县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及各乡镇、各部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核工作。

  4、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对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许可进行审核,并负责监督检查。

  5、组织全县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县特种作业人员 ( 不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的考核工作和企业主要经济管理者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

  6、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材料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7、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职业安全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组织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的职业安全管理体系。

  8、负责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

  9、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概况

  红原县安监局编制人数11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1人:事业编制3人。年末实有人数10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1人:事业人员2人,退休2人,遗属1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红原县安监局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1500439.3元,其他收入5.33元,上年结转结余8744.54元,年底结转结余9720.06元,其中财政应返还额度0万元,2015年红原县安监局支出决算总额为1499469.1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5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红原县安监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安全生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资源勘探信息支出1348368.95元(其中三公经费总支出110689.6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6689.62元、公务接待支出4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的日常公用及职工工资、遗属困难生活补助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303.16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及医疗费等;

  住房保障支出80937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附表一:安监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表

  附表二:2015年决算支出明细表(分经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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