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民族宗教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9-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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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我单位为县政府派出机构,受县政府委托,履行相应宗教事务管理执法权,业务上接收统战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1.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寺庙管理,加强僧尼管理,加强宗教活动管理。

  2.教育引导,以增强僧尼法制意识、公民意识、政府议事、祖国意识为目标,坚持不懈加强对僧尼的教育引导。

  3.公共服务,充分保障依法打击寺庙和持证僧尼的普惠性待遇,做到“五通”、“三有”、“三覆盖”。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民族方面: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做好两项资金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工作;深入推进《青藏高原与山水文化》编纂工作。

  宗教方面:全面深入开展各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寺庙规范化管理;全面强化寺庙依法管理;全面推进寺庙精准化管理;全力推进寺庙依法依规自我管理;全力推进寺庙公共服务能力;全力推进活佛转世工作的开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民族宗教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8年底我单位共有编制22个,其中公务员编制14个,行政工勤编制1个,事业编制7个。在职21人,行政工勤1个,公务员14人,事业编制6人,退休7人,比上年减少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民族宗教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03.6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03.6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03.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99.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5.18万元,卫生健康17.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20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民族宗教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宗教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376.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19.0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56.80万元,其中:办公费12.04万元,印刷费9.5.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0.75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2万元,取暖费1.5万元,差旅费8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劳务费1.5万元,工会经费2.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医疗费补助费0.5万元,信息网络购建0.408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299.6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55.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三)医疗卫生17.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1.20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403.66万元较上年度预算354.70万元增加了13.80%,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376.29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93.22%,较上年327.17万元增加了13.05%,原因为压缩各项开支,增加基本支出;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27.37万元,占总预算的6.78%,较上年预算2.37万元增加了91.34%,主要原因为增加了项目经费支出。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7.8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6万元,较上年度预算9.2万元略有减少,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公务接待费1.8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增0.81万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将接待2018年省级示范创建巩固工作检查人员,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增加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17.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0万元;业务用房0万元,通用设备及家具用具17.48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1、《民族》杂志征订费1万元,主要是完成《民族》和《中国民族》杂志征订,让各单位了解藏民族文化。

  2、 佛协会长副会长补助13680元,主要是及时足额发放佛协会长副会长补助,积极宣传国家相关政策.促进民族团结。

  3、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经费10万元,主要是完成2018年省级示范创建巩固工作,进一步营造具有红原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氛围。

  4、 青藏高原环境与山水文化红原卷、红原县传统游牧部落文化志及红原县藏传佛教寺庙志出版等相关经费15万元,主要是完成青藏高原环境与山水文化红原卷。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红原县宗教局19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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