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医疗保险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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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参公单位,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共有编制11个。其中:参公10人,行政工勤编制1个。在职9个(其中:参公8个,行政工勤编制1个)。

  二、单位基本职能

  本单位基本工作及职能为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方面的政策、法规、法律。基金的征缴、管理和各项业务管理工作。做好医疗保险管理审核和支付工作。

  三、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

  2016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为115.7万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0元.支出115.4万元,较2015年增加27.7万元,增加原因项目支出增加,年底结转结余1.9万元,其中财政应返还额度1.9万元。

  支出细化到功能科目类款项如下:

  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8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万元,只要用于支出职工养老保险。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9万元,只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职业年金。

  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7.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支出细化到经济分类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94.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工资、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中基本工资21.4万元、津贴补贴48.3万元、奖金6.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费、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中电费0.1万元、办公费5.7万元、手续费0.1万元、邮电费0.4万元、取暖费1.4万元、差旅费1.2元、维修(护)费0.1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工会经费0.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及医疗费。其中医疗费0.9万元、住房公积金7.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本单位运行经费是8.8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 增加原因人员增加业务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无采购计划。

  (三)绩效评价项目情况

  2016年我单位不涉及绩效评价项目。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局当年拨付给我局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县财政局拨付我局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我局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年底资产情况

  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共有资产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万元,固定资产3.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3.4万元)。

  红原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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