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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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参公单位,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共有编制13个,其中公务员编制8个,事业编制5个,在职10人,其中参公8人,事业编制2人。

  二、单位基本职能

  保障下岗职工和失业职工基本生活、职业介绍、安置、劳动服务、失业金征收。

  按照公共就业服务精细化要求、拓宽就业渠道,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在全县(包括省州驻县各单位)企事业单位,机关后勤人员的企业保险金进行全面征收,给下岗职工和失业职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强化就业前培训,加大职业介绍力度,逐步扩大就业安置和劳务输出队伍,搞好就业前后的一体化服务。

  改革和完善劳服企业,拓宽社区服务行业。

  三、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

  2016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为183.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4.1元,支出183.4万元,较2015年增加62.8元,增加原因项目支出增加,年底结转结余14万元,其中财政应返还额度14万元。支出细化到功能科目类款项如下:

  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123.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薪资及离退休人员薪资、办公费及水电费等;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就业工作开展的费用,包括培训费,大学生创业补助资金,办公费支出等;

  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7.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支出细化到经济分类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94.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其中基本工资19.7万元,津贴补贴48.9万元,奖金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4万元,绩效工资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费,水费,办公费,差旅费,其中办公费9.1万元,电费1.9万元,邮电费0.5万元,取暖费1.9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3万元,培训费24.1万元,功能公务接待费0.2万元,劳务费1.6万元,工会经费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生活补助25.9万元,医疗费0.9万元,奖励金4.5万元,住房公积金7.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本单位运行经费是2.3万元,比去年1.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有关精神,厉行勤俭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无采购计划。

  (三)绩效评价项目情况

  2016年我单位不涉及绩效评价项目。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局当年拨付给我局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县财政局拨付我局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我局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年底资产情况

  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共有资产25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万元,固定资产240.2万元(房屋89.1万元,汽车1辆,价值23.1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27.96万元)。

  红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局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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