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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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基本职能:

保障下岗职工和失业职工基本生活、职业介绍、安置、劳动服务、失业金征收。

按照公共就业服务精细化要求、拓宽就业渠道,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在全县(包括省州驻县各单位)企事业单位,机关后勤人员的企业保险金进行全面征收,给下岗职工和失业职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强化就业前培训,加大职业介绍力度,逐步扩大就业安置和劳务输出队伍,搞好就业前后的一体化服务。

改革和完善劳服企业,拓宽社区服务行业。

2.主要工作:

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城镇新增就业48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5人,开发公益性岗位175个,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个数为3个,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人数为6人,引领大学生创新创业30人,职业技能培训515人,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30人,创业培训25人。

二、部门概况

红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是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红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4.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4.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4.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93.04万元,医疗卫生4.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4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红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失业金征收,待遇发放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红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薪资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二)医疗卫生,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红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和红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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