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水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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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参公)单位,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共有编制20个,其中事业编制20个,在职19人,其中参公19人。

  二、单位基本职能

  本单位基本工作及职能:负责管理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作;负责全县水政和水务行政执法工作等。

  三、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

  2016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为27,481,581.75元,其他收入2,654.78元,上年结转结余55,678,483.49元,支出24,669,266.86元,较2015年减少19842436.81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上级专项支出项目建设减少。年底结转结余58,490,798.38元,其中财政应返还额度58,490,798.38元。支出细化到功能科目类款项如下:

  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8,081.54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88,835.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695.36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3,273.84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2110401-生态保护6337235.99元,主要用于俆哈熬若小流域治理。

  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632141.48元,主要用于清洁型小流域治理。

  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30000元,主要用于安曲、龙日供水工程。

  2130301-行政运行2744696.01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和日常公务开支。

  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335482.98元,主要用于县城白河堤防工程。

  2130314-防汛991889.60元,主要用于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支出。

  2130306-农田水利2061980.49元,主要用于红原县小型农田水利支出。

  2130331-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205255元,主要用于水资源保护。

  2130335-农村人畜饮水4339131.71元,主要用于2015年藏区饮水安全工程。

  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2669818.34元,主要用于安曲白河堤防工程和水利维修养护。

  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1351749.52元,主要用于包虫病防治。

  支出细化到经济分类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2,473,800.78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其中基本工资599,518.00元,津贴补贴1,233,803.90元,社会保障缴费640478.88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686,425.97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费,水费,咨询费,差旅费等。其中办公费23,627.00元,咨询费104,000.00元,手续费212.00元,电费35,542.43元,邮电费38,596.00元差旅费69,363.00元,维护费188,835.00元,会议费850.00元,培训费5,200.00元,公务接待费2830元,劳务费21000元,工会经费18,615.89元,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177,754.65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1,355.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医疗费等,其中抚恤金26,220.00元,医疗费36,300.00元,住房公积金188,835.00元;

  基本建设支出11,658,324.03元,主要用于农村人畜饮水项目、防洪堤工程等建设工程款;

  其他资本性支出9,599,361.08元,农田水利建设和防汛及生态治理等工程建设;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6,425.97元,较2015年增加207141.47元,上升43.22%,主要原因是2016年本单位业务繁忙,下乡机出差多,车况差,导致车辆维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我局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总额456.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及专业设备。

  (三)绩效评价项目情况

  2016年我单位不涉及绩效评价项目。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局当年拨付给我局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县财政局拨付我局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我局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年底资产情况

  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共有资产61,751,921.20元,其中流动资产59,066,456.07元,固定资产2,685,465.13元(房屋989,436.13元,汽车3辆,价值882,000.00元,其他固定资产814,029.00元)。

  红原县水务服务中心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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