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截至2017年底我单位共有编制17个,其中公务员编制9个,行政工勤编制1个,事业编制7个,在职17人,其中参公0人,公务员10人,事业编制7人。
二、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扶贫开发、脱贫攻坚和工程移民、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脱贫攻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组织、协调全县农村低保和脱贫攻坚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产业扶贫、科技扶贫、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社会扶贫工作,负责联络县外机构或组织在县定点帮扶与扶贫协作工作,组织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全县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
(三)承担全县扶贫、移民资金管理责任。
(四)负责全县脱贫攻坚、移民工作政策研究与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就业帮扶部门开展全县贫困群众、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组织全县脱贫攻坚和移民工作人员培训。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委书记、县长负总责,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和乡镇全面落实”的多级联动、协同推进责任体系。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常态学习政策、研究工作、分析问题、解决困难。强化县委县政府分管职责,健全县乡村三级脱贫攻坚作战机构,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推进会,确保工作高效推进。精准配置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大扶贫资源,构建起多种举措、多种力量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工作格局。
(二)重视政策支撑。按照“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结合贫困类型、扶持方向,印发《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五个一批”实施方案》,细化22个专项扶贫配套实施方案,形成了具体化、精细化、可操作性强的脱贫攻坚政策支撑体系。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因人施法、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22个扶贫专项项目全部完成和扶贫配套资金拨付到位。建立完善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和“四项基金”使用等多个管理办法,有效解决帮扶措施问题。
(三)凝聚帮扶合力。坚持“领导蹲点、单位联村、干部驻户、整村包保”工作机制,精准选派帮扶力量,实行联系单位“一把手”总负责制,带头调研指导、定期研究谋划、督促帮扶干部做到了项目到村、措施到户、扶贫到人。对13个贫困村和贫困户20户以上的非贫困村,做到人岗相适、不脱贫不脱钩、脱贫不脱帮扶。实现“五个一”和“三个一”驻村帮扶力量全覆盖。
(四)压实主体责任。将任务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各乡镇党委书记和22个专项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还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写出了保证书,承诺“若不能按时按质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将自动引咎辞职”。同时,为省州下派“第一书记”增派懂双语、熟悉情况的干部,协助配合做好工作。对工作推进不力的1名乡镇党委书记予以警告处理,2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和1名分管副乡长、1名第一书记给予谈话诫勉,1名乡镇扶贫专干行政警告,4名乡镇党政一把手、2个部门主要负责人约谈。对驻村“第一书记”和“走读式、挂名式”帮扶单位及资金拨付不力的专项牵头部门进行集中谈话提醒达220余人次。
(五)精准对标施策。紧扣省州动态调整政策标准,认真开展“回头看再核实”工作,确保动态调整零失误,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根据贫困村、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及就业、就学、就医等实际情况,结合贫困村、贫困户的发展意愿和帮扶需求,逐村逐户量身定制帮扶计划,落实帮扶项目、帮扶资金和帮扶措施,做到资金跟着贫困户走、贫困户跟着项目走。严格脱贫程序逐级把关,确保脱贫结果客观真实。制发“回头看、回头帮”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对已脱贫对象坚持帮扶主体班子不散、脱贫政策不变、帮扶力度不减,确保实现稳定脱贫。2017年通过“回头看”,对脱贫成效不稳定的16户41人,以“点球”方式制定行业归口方案对标补短,巩固脱贫成效。
(六)强化资金保障。落实财政投入只增不减要求,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递增机制。2017年,县级财政资金专项扶贫投入2161.25万元解决扶贫专项配套,充实教育、医疗救助基金分别50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400万元,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650万元,非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210万元。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884万元,集中投向贫困村、贫困户,覆盖住房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大骨节病更换粮食、扶贫保等项目。持续加大金融扶贫支持,依托小额信贷分险基金,对326户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149万元,支持发展特色种养殖、家庭简单加工业、零售业等创收项目。
(七)聚力重点项目。在22个脱贫攻坚专项方案的基础上,精准制定年度方案和“五个一批”实施方案。投入3.67亿元(其中:基础扶贫1.44亿元、产业扶贫0.25亿元、政策扶贫1.22亿元、保障扶贫0.76亿元),采取整合“打包”方式,从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富民产业培育、乡村道路畅通、饮水安全工程、低保政策兜底、农村电网改造、信息网络覆盖、教育事业发展、基本医疗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新风正气塑造等方面精准推进。
(八)抓实社会扶贫。深化东西协作、推进联系帮扶、共促对口援建,积极对接浙江省温州市、成都市、绵阳市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西南民大和州直帮扶部门等帮扶地区(单位),及早对接省民政厅、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绵阳第三人民医院、四川国际标榜学院和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做好帮扶需求搭建,促进帮扶政策、帮扶资金、帮扶项目及时全面惠及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解决基础设施、教育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具体困难等事项80余项。推广“互联网+社会扶贫”大平台,实现贫困需求和爱心需求有效对接。发挥工会、残联、妇联等群团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参与扶贫,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扶贫通道,广泛开展扶贫募捐、智力扶贫、就业扶贫、万企帮万村、温馨关爱等活动。成都市大力支持的18个项目中,投资1300万元的邛溪镇玛萨村龙壤大桥已完成项目前期,预计4月初开工建设;投资600万元的乡村旅游民宿酒店已完成选址和地勘,正在完善规划设计;玛萨村22户易地搬迁住房家用设备共计8.12万元,已全面完成发放;其他15个项目也正有序推进。
(九)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征精神、抗震救灾精神和“敬信勤新”红原新民风,发挥基层党建引领和群众主体作用,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全力激发脱贫内生动力。在全国第四个“扶贫日”,开展系列宣传、帮扶、救助活动,以“扶贫济困、奉献爱心”为主题,募捐100余万元。通过“星级激励”机制和全覆盖开展政策宣传,全力组织群众、引导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党建引领扶贫作用进一步凸显,村容村貌进一步整洁,贫困户参与脱贫热情和感恩奋进风气进一步增强,群众脱贫攻坚获得感和认可度进一步提升。评选表彰“敬信勤新”模范人物20名。建设省级“四好村”3个、州级9个、县级11个。
(十)严格督查督办。制发《关于进一步严明脱贫攻坚工作纪律的通知》、《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方案》、《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夯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县乡村三级目标责任和驻村帮扶责任。深化问题整改,针对省州县历次督查检查反馈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清单、限定整改时限,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督查10次,确保工作落实效果。强化资金使用和监管主体责任,推行阳光公示制,严格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扶贫资金全部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目标绩效实行差异化考核,对未完成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乡镇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十一)创新工作模式。结合实践经验,总结并深入推广了龙头企业联带、集体经济联营、社会力量联动、发展基金联扶、金融扶持联保、+转产转业“五联+”产业化驱动发展模式,实现由“被动输血”向“自我造血”的转变;以党建和扶贫共建共享,探索实施贫困户“星级激励”机制,有效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以住房安全为首要任务,实现易地搬迁项目建设进度快、组织领导到位、科学规划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组织宣传到位、产业扶持到位、档案管理到位“一快六到位”,确保了贫困群众住有所居;探索“金牦牛轮养联带”模式,集体让利寄养反哺贫困群众,有力助推脱贫增收;以扶贫政策宣传教育为基础,夯实“四个全覆盖”,实现了扶贫与扶志、扶智并举,引领贫困群众走向了脱贫奔康之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高僧大德及僧尼能动效应,通过投工投劳、扶贫帮困、开展政策宣传等方式全面助力脱贫攻坚。
三、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结转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本年收入合计35349036.90元,较上年增长643.2%,主要增长原因,16年只有半年的预算,17年又增加了基建项目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349036.90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上年结转结余6247150.89元。
2017年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本年支出合计23582374.06元,较上年增长395.69%,主要增长原因,16年只有半年的预算,17年又增加了基建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820602.54元,占11.96%;项目支出20761771.52元,占88.0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2017年底结转结余合计18,013,813.73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结余0元,占0%,项目支出结转结余18,013,813.73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349036.90元,占总收入100%,与2016年相比,增加30591533.9元,增长643.02%。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3582374.06元,占总支出100%,与2016年相比,增加18824871.06元,增长395.6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82374.0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973.48元,占1.68%,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支出101913.21元,占0.43%,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14428902.10占61.19%,完成预算5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未完全拨付。住房保障支出8655585.27元,占36.7%;完成预算79.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村级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部分尾款资金未拨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1913.21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2838.2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3135.28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职业年金缴费;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90104.0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2130501-行政运行支出2132611.85,该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等;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849850.00,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资金;
2130509-生产发展支出5495000.00,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资金;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5951440.25,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20602.54元,其中:人员经费2472414.3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48188.1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7050.91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7050.91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050.91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元,越野车0辆、金额0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7050.91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项目检查、对各乡镇脱贫攻坚工作的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5995.78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脱贫攻坚任务艰巨,新增项目多,并在政府部门借调了1辆公务用车,用于脱贫攻坚项目检查,导致我单位在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增长。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元,具体接待内容包括:无。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131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去年我局没有相关的接待,相应的接待都由县接待办办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红原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2611.85元,比2016年增加429930.69元,增长2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红原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28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28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761771.52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主要用于村级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各村基本建设。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我单位共有资产25556819.08元,其中流动资产25258487.08元,固定资产298332.00元(房屋元,汽车1辆,价值50000.00元,其他固定资产248332.00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2017年贫困户到户产业项目资金:按照人均6000元标准对我县2478人贫困人口进行到户产业项目资金补助,2017年贫困户到户产业项目资金14868000元,截至目前共拨付14833170元,结余34830元。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14833170元,覆盖率达到100%。自评得分100分,存在的问题:由于我县自然条件差,生存环境恶劣,且贫困人口分布较广,贫困面大,农牧民增收渠道少,贫困人口文化程度低、劳动技能不强,致使脱贫成本增加。加之扶贫资金、项目有限,县级财政拮据,建设资金严重短缺,使我县扶贫开发难度更大,任务更繁重。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持力度,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整合涉农资金,大力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促农增收,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项目决策 |
(10分) 科学决策 |
必要性 (政策依据) |
5 |
5 |
可行性 (政策完善) |
5 |
5 |
||
(10) 绩效目标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项目管理 |
(7分) 资金管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
(3分) 项目执行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
(20) 项目完成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8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8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8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6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总分 |
100 |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红原县扶贫移民局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项目规划股、脱贫攻坚指导股、社会扶贫股、移民工作股、项目监督股,下设事业编制机构,综合防治大骨节病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机构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扶贫开发、脱贫攻坚和工程移民、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二是拟订全县脱贫攻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组织、协调全县农村低保和脱贫攻坚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产业扶贫、科技扶贫、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社会扶贫工作,负责联络县外机构或组织在县定点帮扶与扶贫协作工作,组织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全县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三是承担全县扶贫、移民资金管理责任。四是负责全县脱贫攻坚、移民工作政策研究与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就业帮扶部门开展全县贫困群众、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组织全县脱贫攻坚和移民工作人员培训。
(三)人员概况
我单位共有编制17个,其中公务员编制9个,行政工勤编制1个,事业编制7个,在职17人,其中参公0人,公务员10人,事业编制7人,退休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1、2017年我局共收入财政资金41596187.79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247150.89元;上级下拨项目资金拨款收入32528434.36元;基本收入2820602.54元,其中人员经费2472414.38元、公用经费348188.16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1、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项目资金支出20761771.52元;基本支出2820602.54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472414.38元,公用经费支出348188.16元;年底结转结余资金18013813.73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相关要求,按时完成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和报送工作,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正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做到尽量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范围和科目。
(二)执行管理情况: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按月发放,公务费按季申报,项目支出按进度执行。在支付方式上,工资和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公用经费申请实行授权支付并尽量采取公务卡支付或转账支付,减少现金支出。
(三)综合管理情况:
1.资产管理:完善了固定资产档案,2017年对全系统固定资产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
2.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制定了《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及出差审批制度内部操作规定》等内部制度。
3.预决算公开:2017年,按要求在红原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预决算。
4.财政监督情况: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制度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做到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四)整体绩效: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内。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除专项预算的追加和政策性工资绩效预算的追加外,本年部门预算未进行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三公”经费总体控制不是很理想,与本年预算持平,超出上年决算支出,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务用车1辆,调入2名工作人员。
3.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4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17年度评价得分为100分。
5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2017年,全体干部职工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勤奋工作,创先争优,在2017年民主测评中,满意度为100%。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根据《2018年红原县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得分91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好”。
(二)存在问题。从绩效评价看,部门支出预算和绩效评价工作还存在部分项目无法用量化指标来进行考评的问题。
(三)改进建议。建议财政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优化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做到合理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1分,存在的问题:从绩效评价看,部门支出预算和绩效评价工作还存在部分项目无法用量化指标来进行考评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财政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优化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做到合理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1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
|
17 |
||
|
|
||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4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
人才培养(5分) |
4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2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局当年拨付给我局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县财政局拨付我局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我局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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