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
主要职能:1.作为全县医疗业务技术服务中心,承担县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任务,开展二级专科服务,承担急危重症抢救和复杂疑难病症诊治任务;2.作为县人民医院,承担120急救和突发事故的现场抢救及院内急救;3.接受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指导乡(镇)卫生院做好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业务技术工作;4.贯彻执行传染病预防诊治和管理工作,开展健康教育,进行防病指导;5.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和培训,承担医院校临床教学、实习任务;6.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委政府及县卫生局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1.工作思路。
今年医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管理和创新为理念,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倡导精细化管理方法,发挥质控体系功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不断完善服务内涵,继续强化行风建设,积极厉行节俭倡廉;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增强医院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打造区域医疗服务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为实现“管理至精,质量之上、服务至诚、环境至美”的,医院愿景,努力开创医院各项工作新局面。
2.预期目标。
医院将进一步健全多部门质量管理协调机制,体现整体、系统管理理念,促进整体服务能力及技术协调发展。一是通过数字化医院3星评审。二是成为川甘青结合部的区域医疗中心。致力于建设一所“病人信赖,职工自豪、社会满意”的医院。
3.主要措施。
通过全面评价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院建立良好的质量管理与改进体系,完善管理流程,加强医疗关键环节的管理,提升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加强医保费用控制。
(1)将严格按照二甲医院标准进行规范化管理流程,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2)健全科室设置,尤其是重点科室打造。
(3)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优化人才结构和人才梯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红原县县医院是红原县卫生健康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红原县人民医院于1958年正式成立,2017年达标为二级甲等综合性公立医院,开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五官科、口腔科、麻醉科、中医科等一级临床科室。药剂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手术室、消毒供应室、超声科、心电图室等医技科室 ,住院部设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传染科等病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我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799.3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99.3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99.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4.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74.45万元,卫生健康1347.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2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我院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医疗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7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766.4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25.58万元,其中:办公费11.43万元,工会经费14.1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14.15万元,主要为工会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74.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1347.56万元,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和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63.22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1799.38万元较上年度预算1639.6万元增加了9.74%,其中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7.376万元,占总预算的0.04%,较上年预算7.376万元持平。
六、“三公”经费预算
我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无此项经费预算。同上年不变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1539.08万元:其中:房屋268.36万元。车辆15.1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255.54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红原县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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