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人民医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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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为差额额拨款事业单位,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共有编制122个,事业编制122个,在职122人,事业编制122人。

  二、单位基本职能

  医院在1997年经评审达到“二级乙等”医院标准(现正在二甲评审阶段),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设立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五官科、口腔科、中医科、传染病科等一级诊疗科室,能开展大部分普外科手术、部分胸外及骨科手术,开放床位200张,年门诊人次5万余人,住院人次3千多人。

  医院实行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科学的管理办法,医院人员配备合理,业务水平、就诊人次和业务收入逐年递增;荣获“州级文明单位”、“州级最佳文明单位”、“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医院工作职责:以医疗工作为中心,为各族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在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上,保证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完成,同时做好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的技术工作

  三、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

  2016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为27,873,412.27元,其他收入11,305,453.89元,上年结转结余805495.67元,支出38,636,230.27元,较2015年增加105643.03元,年底结转结余542,635.89元,其中财政应返还额度0元。支出细化到功能科目类款项如下:

  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08125.42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044342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2080505-养老保险支出62852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职业年金支出1413895.8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00201-综合医院支出26571347.01元,主要有基本支出22071347.01元、项目支出4500000元;

  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2109901-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6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2169999-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支出细化到经济分类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3640088.79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工资、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其中基本工资2,895,969.00元,津贴补贴2,463,739.68元,奖金290,299.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93,232.27元,伙食补助费457,200.00元,绩效工资4,597,233.00元,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628,520.00元,职业年金1,413,895.84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0,348,694.68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费、水费、办公费、印刷费、工程项目监理费等,其中办公费314,194.88元,印刷费23,760.00元,手续费8,725.58元,电费656,944.35元,邮电费181,469.55元,取暖费226,353.00元,差旅费142,707.00元,维护费110,780.82,会议费47,000.00元,培训费63,543.00元,公务接待费138,501.78元,专用材料费3,784,668.07元,劳务费4,082,114.98,工会经费396,883.6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048.07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77,446.8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医疗费,精准扶贫救济金等,其中抚恤金76,578.80元,生活补助153,854.00元,医疗费158,300.00,奖励金344,372.00元,住房公积金1,044,342.00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我局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总额230.7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及专业设备。

  (三)绩效评价项目情况

  2016年我单位不涉及绩效评价项目。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局当年拨付给我局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县财政局拨付我局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我局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年底资产情况

  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共有资产73,642,365.54元,其中流动资产9,710,854.05元,固定资产13,909,611.11元(房屋4,472,696.51元,汽车2辆,价值600,400.00元,其他固定资产5,163,587.40元)。

  红原县人民医院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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