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原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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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市政园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有关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住房保障资金的管理,推进住房改革与发展。

  3、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发展计划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并监督执行。

  4、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指导监督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的实施。

  5、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和村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7、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

  8、负责推进行业科学发展和建筑节能工作,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9、负责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动态巡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违法案件。

  10、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1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城市燃气管理、供水管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2、负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照明、城市燃气和户外广告设施的行业管理,承担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工作,组织协调专项治理等重大活动。

  13、拟订城市维护费和专项经费的年度计划及资金划拨计划,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14、组织实施市政、环卫、照明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改造,负责全县地下管线的综合协调工作。

  15、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1、240套公租房以及配套设施建设完毕;

  2、旧城区道路改扩建项目全面完工;

  3、污水处理二期全面建设;

  4、县城及乡镇垃圾收运系统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

  5、棚户区改造以及藏区新居建设;

  6、市政维修维护。

  二、部门概况和人员情况

  红原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人员情况:截止2017年底我单位共有编制40个,其中公务员编制8个,行政工勤编制1个,参公9个,事业编制22个,在职36人,其中参公7人,公务员8 人,事业编制20人,工勤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97.195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97.195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97.195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81.4229万元,医疗卫生26.84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903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53.022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红原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建设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507.19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54.369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52.8255万元,其中:办公费12.8517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3.8万元,取暖费2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6657万元,工会经费3.64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46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408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81.42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二)医疗卫生26.84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35.9034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53.0222万元,主要用于县城环卫工工资,以及垃圾车运行维修维护费、燃料等。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797.1951万元较上年度预算402.3523万元增加了394.8428万元,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52.8255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8%,较上年23.2495万元增加了55%,原因为年初与城管局合并。

  六、政府采购预算

  2018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13.1257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12.46万元,较上年度预算5.24万元略有增加,主要原因是由于年初与城乡公共服务管理局合并;二是将有关股室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公务接待费0.6657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增加0.3637万元,主要原因为于年初与城乡公共服务管理局合并,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12月31日,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708.74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45.9736万元;业务用房78.8814万元,资产变动较大年初单位合并,公务用车包括垃圾车等专用车。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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