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城建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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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共有编制20个,其中公务员编制8个,行政工勤编制1个,事业编制11个,在职17人,其中参公0人,公务员8人,事业编制9人,退休4人。

  二、单位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以及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与措施,负责监督落实,并进行行业管理。(二)依据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文件,编制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报上级部门审查批准后,负责规划的实施和监督管理。(三)组织指导全县乡镇和村庄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四)全面负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管理工作,监督工程建设程序的执行,抓好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和合同档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订发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指标等。

  (五)统一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负责建筑市场主体的资质管理、监督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取缔不平等竞争,掌握全县工程建设任务情况;负责建筑队伍行业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六)负责全县建筑活动,监督建筑市场准入;负责工程招投标、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工程稽查、工程设计等工作。(七)负责县城建设管理。研究制订县城建设的发展规划,负责县城公用事业、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建监察工作。

  (八)负责建筑节能和墙体革新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人防管理工作。(九)管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劳资、人事、社保、医保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收支、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十)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计划生育、廉政建设、政治思想及老干部工作。(十一)办理人大、政协提出的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议案、提案,处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

  2016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为118168000元,较上年州增加77223319.53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等专项拨款较上年增加。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56552000元,支出174720000元,较2015年增加91171350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项目支出增加。年底结转结余56552000元,其中财政应返还额度42655757.81元。支出细化到功能科目类款项如下:

  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1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43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养老保险;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7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职业年金;

  2110302-水体支出1543000元,主要用于县城污水处理;

  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6413000元;

  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64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费;

  2111103-减排专项支出20000元,主要用于减排;

  2111201-可再生能源支出472000元,主要用于可再生能源支出;

  2120101-行政运行支出2125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费用;

  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318000元,主要用于城乡规划管理;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5424000元,主要用于城乡公共设施建设;

  2120811-公共租赁住房支出1097000元,主要用于公租房建设;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80000元;

  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0537000元;

  2156005-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000元,主要用于宣传;

  2156104-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宣传和培训;

  2210103-棚户区改造支出19227000元;

  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43432000元;

  支出细化到经济分类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774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其中基本工资406000元,津贴补贴841000元、奖金36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8000元、绩效工资9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药养老保险缴费57000元、职业年金缴费20700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9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费、办公费、印刷费等其中办公费150000元,印刷费42000元,电费7000元、邮电费16000元、取暖费4000元、差旅费100000元、培训费1000元、公务接待费3000元、工会经费16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000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8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医疗费,精准扶贫救济金等其中离休费0元,生活补助30000元、救济金110000元、住房公积金143000元;

  基本建设支出131281000元,主要用于水体、棚户区改造、住房保障支出等项目建设工程款,其中水体支出15438000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6413000元;减排专项支出20000元;可再生能源支出472000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318000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5424000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支出30537000元;棚户区改造支出19227000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43432000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0,422.87元,较2015年增加47420.84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相关检查及业务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我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绩效评价项目情况

  2016年我单位涉及绩效评价项目1个,为城市集中供暖项目,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集中供暖,指集中集团式供暖的一种形式。一般都是按一个采暖季每平方(建筑面积)来收费的,对我县来说,天气比较冷,需要供暖时间长。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集中供暖项目资金申报由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出示请示、由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进行批复,评价均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集中供暖项目指集中集团式供暖的一种形式。一般都是按一个采暖季每平方(建筑面积)来收费的,对我县来说,天气比较冷,需要供暖时间长。我县在每个采暖季供暖能效达标。 供暖方式:3台燃煤高温热水锅炉,铺设主管及入户管网,已热水循环的方式进行供暖。供暖能力:3台锅炉设计上可供28万平方米的面积,已县城目前的供暖面积1台锅炉全力运行可保证。供暖面积:安装散热器及有地暖的约10万平方米;管网长度:外网长度1.7万米,内网长度接近3万米。供暖管理情况:现供暖厂由县住建局主管,由四川奥太暖通公司运营。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集中供暖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红原县集中供暖运行管理,委托经营总价607万。结算方式分为2次结账,目前已拨付174.3万元供暖结束付清剩余供暖费。资金目前已到位174.3万元,到位率为35%;县财政根据每年燃煤采购量拨付资金:集中供暖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集中供暖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174.3万元,资金主要用于燃煤采购,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集中供暖项目已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使之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进一步规范了财务工作运行机制;结合工作内容和需要对现有各类自制原始凭证进行统一设计,规范填写;加强了凭证审核力度,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等相关情况。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集中供暖项目目前由我县红原县草原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管理负责红原县集中供暖管理制度的建立,运营人员组织及管理,形成一整套人员管理制度;执行《以燃煤锅炉房为主的技术规程》,实现岗位责任制,建立供热经理、技术经理、司炉班长、司炉工、水质化验员职责,并张贴挂墙;以《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为标准,负责锅炉房的设备安全管理,锅炉年检,仪器仪表效验、水质化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红原供暖厂内相关设备、管线、设施,换热站内相关设备、管线、设施,一次热力外线、二次热力外线运行、维护、保养;负责热力系统、水力平衡调整;草原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供暖厂及所有热力外线一切设备、设施、人员及热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集中供暖项目现有3台燃煤高温热水锅炉,铺设主管及入户管网,以热水循环的方式进行供暖。3台锅炉设计上可供28万平方米的面积,县城目前的供暖面积1台锅炉全力运行可保证。

  目前我县安装散热器及有地暖的约10万平方米。管网长度3.7万米(外网长度1.7万米,内网长度接近3万米)。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集中供暖项目城市集中供暖入户管网(一期)工程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用房;供暖面积包括入户管网覆盖面积13万平方米,实际供暖面积估算10万平方米(安装散热设备的面积)。供暖温度 18±2℃已达标。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集中供暖项目每年完成实际进度。1台锅炉全力运行可保证全县已安装管网单位及个人用房供暖温度。

  四、项目效益情况

  集中供暖项目现有3台燃煤高温热水锅炉,铺设主管及入户管网,以热水循环的方式进行供暖。3台锅炉设计上可供28万平方米的面积,县城目前的供暖面积1台锅炉全力运行可保证并且温度达标。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红原地处高寒地区,供暖周期长,所需运行费太大,一个供暖季运行费(煤炭费,维护费,人员工资等)5、6百万;供暖采用煤炭当燃料,燃煤的采购所需时间和程序很麻烦,一个供暖季下来,会对周边环境和空气造成一定的影响;红原大部分房子没有保温措施,对供暖造成的热损失较大,取暖效果不够好;供暖收费的问题,如何定价,如何收取。

  (二)相关建议。争取国家对供暖区域的政策补助。以便收费时减轻用户的费用压力;对红原县的房子做保温措施以增加取暖效果;供暖厂运营最好是交由公司来全权运营,政府一次性补贴后,只做监管;争取上级财政对我县供暖的财政补助,减轻本级财政的压力。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局当年拨付给我局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县财政局拨付我局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我局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年底资产情况

  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共有资产186016000元,其中流动资产39874000元,固定资产1962000元(房屋789000元,汽车3辆,价值416000元,其他固定资产757000元)。

  红原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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