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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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主要职能。主管全县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府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中央、国务院、中纪委、监察部、省、州、县委、县政府省监察厅、州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政府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维护行政纪律,保证政令畅通。负责调查处理县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各机关党委(支部)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给予或取消对这案件中的党员和处分;处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查处违纪案件。按照州纪委、州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的计划,协助县委、县政府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计划,协助县委、县政府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对党员的遵纪守法的教育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全同组织、人事部门搞好对新上任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承办州纪委、州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工作职能。负责科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的考察工作职能。负责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和考核工作职能。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1.强化政治监督,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

2.聚焦中心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日常监督

3.坚持统筹推进,大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深化正风肃纪,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5.一体推进“三不”机制,着力巩固良好的政治生态

6.突出政治巡察,持续有效发挥震慑作用

7.强化自身建设,锻造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铁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委下设10个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均为行政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我委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873.012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73.012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73.01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42.21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14.1569万元,医疗卫生410.88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55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职工红原县纪委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纪检监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873.01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35.837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119.8920万元,其中:办公费34.2065万元,差旅费30万元,工会经费5.8854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1万元,取暖费5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2.21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15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标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41.088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75.5560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873.0129万元较上年度预算472.0543万元增加了84.93%,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620.5182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71.07%,较上年452.0543万元增加了37.26%,原因为新成立派驻纪检组人员工资转入我委,及新调入人员,增加基本支出;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10万元,占总预算的1.14%,较上年预算20万元减少50%,主要原因为缩减了项目经费开支,减少相关支出。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22.8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20万元,较上年度预算9万元增加11万,主要原因一是办案、巡察工作任务加重,二是单位职工增加,相应公车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增加,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242.27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107.5117万元;其他通用设备、办公桌椅、文件柜等134.7667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0年红原县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

县纪委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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